重庆市妇幼保健院
一、工作宗旨
提供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保障妇女儿童健康。
二、职责任务
1.提供医疗和妇幼保健服务。主要包括根据资质为妇女、儿童提供诊疗服务,开展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
2.开展区域妇幼保健业务指导和技术管理服务。主要包括开展妇幼健康服务领域人员培训、指导、信息管理、健康教育等工作,为主管部门制定妇幼保健业务规划、技术规范及规章制度提供技术支持,为下级妇幼保健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服务。
3.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主要包括根据资质使用各种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为不孕不育患者提供助孕治疗服务。
4.开展医学教学、培训和科研工作。主要包括承担医学生临床教学和实习、医务人员继续教育与培训等任务;开展临床与基础相结合的医学科学研究,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实践应用,在资质范围内按照有关管理规范开展妇幼保健、优生优育、不孕不育、生殖健康等科学研究及适宜技术推广。
5.承担卫生应急医疗救援任务。主要包括承担责任区域内“120”急救、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及转运、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以及配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等工作。
6.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按规定开展责任区域内传染病及其他有关疾病的监测登记、发现、救治、报告、预防等工作,提供重点人群保健、健康管理服务,承担死因监测任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工作。
7.开展其它社会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主要包括承担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对特殊人群实施医疗救治等工作。
三、联系方式
地 址:渝北区龙山路120号(冉家坝院区)、七星岗金汤街64号(七星岗院区)
邮 编:401147(冉家坝院区)、400039(七星岗院区)
值班电话:023-63846175、023-63846606
传 真:023-63840868、023-6384660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四、事业单位类别
公益二类
五、内设机构设置情况
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医院感染控制科、群体保健工作办公室、财务科、保卫科、设备管理科、后勤保障科、科教科、质量管理科、信息科、审计科、纪委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