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监督检查 > 检查依据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0604W/2020-0138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卫生健康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0-12-22 | [ 发布日期 ] | 2020-12-22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版)
序号 | 抽查项目 | 监督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1 | 医疗卫生监督检查 | 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依法执业情况。 | 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站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 |
2 | 放射卫生监督检查 | 1.放射诊疗机构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 2.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开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情况。 | 放射诊疗机构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
3 | 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 1.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 2..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病鉴定机构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 |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
4 | 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 医疗卫生机构(疾控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废水处置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 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
5 | 消毒产品监督检查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口消毒产品在华责任单位以及消毒产品的经营、使用单位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口消毒产品在华责任单位、消毒产品的经营和使用单位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办法》 |
6 | 公共卫生监督检查 |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对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及销售企业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 | 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
7 | 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检查 | 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作业场所、清洗消毒设备或者设施、生产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餐饮具的出厂检验情况、餐饮具包装标识等情况。 |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生产企业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8 | 学校卫生监督检查 | 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学校饮用水以及学校内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情况
| 中小学校、高校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
9 | 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监督检查 |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及人员的依法执业情况、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等情况。 | 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