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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大力提升计生服务管理水平

日期: 2017-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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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荣昌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到 2020 年,形成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人人享有计生优质服务

意见》明确,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取消二孩生育审批,由夫妻自主安排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孩子。优化再生育审批流程,实行限时办结。全面推行网上办事,简化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效率。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加快推进计生信息化建设,实现户籍管理,人口健康、社会保障、婚姻、教育等信息共享。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合理配置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等资源,满足新增公共服务需求。

意见》强调,大力提升计生服务管理水平,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落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将健全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作为落实全面两孩政策的重要保障,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要在区级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合理增加产科、儿科、妇科人员岗位设置,做好产科和儿科医生、助产士在岗和转岗培训。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将流动人口纳入城镇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范围,全面落实免费服务项目。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会等群团组织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意见》要求,大力助推计划生育家庭发展,两孩政策实施前生育一个子女并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符合条件的,仍可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两孩政策实施以来生育第一个子女,并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已生育一个子女并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继续按规定享受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以及职工退休后落实一次性基本养老金补贴等相关待遇。两孩政策实施后生育第一个子女并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妇,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也不享受一次性养老金补贴等待遇。建立包括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等在内的家庭发展政策;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为老年人提供住院治疗、康复护理、生活照料、临终关怀等健康养老服务。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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