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涪陵区委组织部、区党建办、区卫生计生委党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全区卫生计生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涪区委组〔2016〕34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3个部分15条,理顺了卫生计生单位党建管理体制,明确了党组织工作运行机制,明确了党建工作责任,在行业党建管理体制机制上得到突破,走在了全市前列。为了切实加强全市卫生计生行业党的建设,进一步积累经验、树立典型,近日,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干部处到涪陵区专题调研卫生计生行业党建工作,并与涪陵区党建办、区卫生计生委、涪陵中心医院、区中医院以及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
归纳起来,涪陵区卫生计生行业党建工作有七大亮点:
一是明确了党组织的工作定位。细化明确了党组织9大主要职责和任务,强调党组织要紧围绕卫生计生中心工作任务,以办群众满意卫生计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卫生计生事业的改革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组织保证。要按照“保证方向、服务中心、参与决策、建设队伍、强化监督”的要求,在本单位各项工作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会同行政领导班子,共同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理顺了党建工作的管理体制。全区基层卫生计生单位党组织原则上隶属于乡镇街道党(工)委管理,区卫生计生委党委按照管业务与管党建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结合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落实。由区委管理的涪陵中心医院等处级单位党组织,区卫生计生委党委负责归口管理履行党建工作指导责任。对隶属乡镇街道党(工)委管理的民营医疗机构党组织,区卫生计生委党委建立落实“三同步”机制,配合区委非公工委和乡镇街道党(工)委加强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落实。
三是明确了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的产生程序。对党组织关系隶属于乡镇街道党(工)委的卫生计生单位,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人选由区卫生计生委党委负责商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名推荐,提名文件由区卫生计生委党委直接下发给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党组织,将再按程序组织选举,选举结束后,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批复并按程序报区委组织部备案。按照程序产生的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享受与同级行政管理人员政治经济待遇。
四是明确了党组织班子成员的配备。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一般应从具备专业技术资格,推行卫生计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卫生计生单位原则上实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一肩挑”,对规模较大、党员数量较多的卫生计生单位和行政主要负责人为非中共党员的单位可党政分设;对党政“一肩挑”和规模较大、党员数量较多的单位可设专职副书记。对不胜任工作的党组织书记,及时进行调整。
五是明确了党组织工作的运行机制。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要建立或完善卫生计生单位党组织工作规则和领导班子工作规则,正确处理行政负责人负责和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的关系,既防止主要领导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也防止各说各话、各行其是、议而不决。党组织书记和行政负责人分设的单位,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处级单位党委委员)参加单位领导班子分工,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参加单位领导班子会议;单位行政负责人和工会主席、团组织书记参加或列席党组织班子会议。
六是发挥了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主导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选人用人中发挥党组织的主导作用,党组织要切实履行把握用人条件、提出推荐人选、做好组织考察、加强管理监督、培养后备人才等职责,凡涉及卫生计生单位干部任免事项,包括科级单位内设机构的“股级”干部的任免,必须经过党组织的考察后再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
七是强化了工作责任的落实。区卫生计生委党委作为全区卫生计生行业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将切实加强各单位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督促落实。卫生计生单位党组织书记作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增强“主业”意识,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牵头落实党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包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等。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完成卫生计生单位中心工作任务,为办群众满意卫生计生单位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