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国办发〔2016〕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doc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4月21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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