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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指南(2023年版)

日期: 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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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须知

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疗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条件:《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022〕52号,市人力社保局官网可查询)。

(三)不适用范围: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以申报人身份证和评委会评审投票表决时间为准)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专业技术人才受到政务(党纪)处分的,在处分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违反医务人员行业作风等其他规定不得晋升职称(职务、职级)期间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四)申报方式: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实施网络申报评审,具体网址为:http://183.230.146.15:20553(申报期间开放,具体操作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五)申报流程:

1.区县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申报流程

2.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申报流程

3.其他部门(含国企)公办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申报流程

    

4.公办医疗卫生机构非编人员和民营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申报流程

二、本人申请

申报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应在规定期限内根据网络申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应以下人员类别分别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审核:

事业单位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国有企业人员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

非公单位人员(含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档案在重庆的由存档机构、档案不在重庆的由工作单位(与社保参保单位一致)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局(职改办)推荐报送。其中,工作单位、档案存放均在我市的,需有1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市内外可连续计算);工作单位在重庆、档案存放在异地的,需在我市参保1年以上(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工作单位在异地的(提供1年以上异地社保缴费记录),档案需在我市存放1年以上。

 中央在渝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委托我市评审职称的,应由其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具体模板详见每年的申报通知),经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同意后送市卫生健康委职改办审核受理。

具体申报材料需准备:

1.基本信息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

2.职业资格材料:现职称资格证书、聘用文件或其他聘用依据;医疗类、护理类还须提供执业准入证书。

3.专业考试成绩单:仅申报副高提供。

4.一年基层服务经历材料:医疗类必须提供;其余类别有则提供,无则不提供。

5.基本工作量:按照渝人社发〔2022〕52号要求,对应提供申报专业的基本工作量材料。

6.病案\护理案例\检测或诊断报告等。按照渝人社发〔2022〕52号要求,对应提供申报专业病案\护理案例\检测或诊断报告等。

7.学习进修经历。基层定向职称必须提供;其余类别有则提供,无则不提供。

8.代表作。按照渝人社发〔2022〕52号要求,根据不同层次医疗卫生机构不同功能定位,申报人员提供5项以内取得现职称以来最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成果作为代表作。

三级医疗机构和市级公共卫生机构申报人员须在专业能力、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三个类别中各提供至少1项代表作。

二级医疗机构和区县级公共卫生机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须至少提供专业能力代表作1项,并在教学能力或科研能力两个类别中任选至少1项代表作提供。

不重复提交同一项代表作(包括同一个作品在符合多个代表作要求的情况下,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提交)。

9.属于破格申报的:提交符合破格条件的佐证材料。

10.其余资料:结合本人实际,可提供援藏援外、脱贫攻坚、省部级以上表彰、新冠疫情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等相关材料。

申报人要履行“诚信承诺”,对本人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所有申报材料均按照申报系统提示准确属实填写,并上传佐证材料。申报人一个年度内通过正常申报渠道(不含各种“绿色通道”评定)只能申报一次职称,且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

三、单位审核推荐

(一)指导本单位人员申报。根据卫生高级职称申报的相关要求,各单位负责指导本单位人员开展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有条件的单位可制定本单位职称申报条件(不低于全市基本条件)、规定和办法,并据此进行择优推荐。

(二)审核申报材料。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和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认真审查核对,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备,并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规定,结合相应专业、相应级别的职称申报条件进行推荐审查。对申报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用人单位应通知申报人在限定时间内补充完善,申报人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不符合相应专业、相应级别职称申报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

(三)确定推荐人选。用人单位应结合申报人考核及履职情况择优确定推荐人选。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

对于竞争性申报,用人单位须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制定的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方案,应按照内部人事制度制定要求,经广泛征求意见及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后实施。主管部门重点审查用人单位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的合规性、合理性,切实增强用人单位在竞争性评价环节公信力。

(四)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各单位应将拟推荐人员的《重庆市职称申报评审表》和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还应同时在单位办公平台公示。

(五)推荐上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申报评审材料须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四、部门审核

区县级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区县人事代理机构负责所代理非公有制组织以及流动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送同级人力社保局(职改办)。区县人力社保局(职改办)负责本地区企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核和呈报工作,对经审核合格的,由单位负责人在网上签署意见,提交市卫生健康委职改办。

市级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和呈报工作,市人事代理机构负责所代理非公有制组织以及流动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对经审核合格的,由单位负责人在网上签署意见,提交市卫生健康委职改办。

五、市卫生健康委职改办受理

市卫生健康委职改办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并做好登记。对未达到规定和要求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并在网上将申报材料退回(仅退回一次),退回材料再次提交仍不符合要求的,给予审核不通过,不予受理;逾期未补正(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补报)的视为放弃申报。

审核通过的材料予以受理,下一步送评委会评审。

六、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和说明(若无特别注明,均为全市通用职称要求,县级定向和基层定向职称与全市职称要求不一致的模块,单独注明)

(一)封面

现有职称:选择你目前具备的职称名称。

申报职称:选择你本次拟申报的职称名称。

申报职称专业方向:选择你本次拟申报职称的专业。

申报类别:属于正常晋升、破格晋升、重新确认的,仅相应选择其中一项,不得多选;申报晋升县级定向职称的,仅选择县级定向;申报晋升基层定向职称的,仅选择基层定向;属于转评、多评全市职称的,仅相应选择其中一项,不得多选;属于转评、多评基层定向、县级定向职称的,除相应在基层定向或县级定向中选择一项外,再相应选择转评或多评。

(二)基本信息

出生日期:若与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填写档案认定的出生日期。

参加工作时间:与档案的参工时间一致。

医德医风:选择最近一次医德医风考核结果。

证件号码:填写身份证号码,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作为佐证材料。

年度考核:选择每年度的年度考核结果。

所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自动生成,与单位报送的病案首页信息组织机构代码一致。

所在科室:所在科室名称。

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填写主要从事什么专业技术工作。

现(兼)任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填写当前任行政职务的名称及任职时间;没有则填“无”。

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任何职务,有何社会兼职:填写主要几个重要的任职情况,不需要全部填写。

近5年内继续教育情况:选择合格或不合格,并上传近五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或继续教育登记表,需有相关审核部门印章。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按照市人力社保局要求完成;专业科目按照继续医学教育要求完成。

(二)学历和职业资格

最高学历学位:填写医学类相关专业的最高学历和学位;没有学位的填写“无”。

医师资格证书:填写《医师资格证书》(红色封面)的相关信息,并需同时上传有基本身份信息、照片、证书编码、发证机关、执业类别的内容页。

医师执业证书:填写《医师执业证书》(绿色封面)的相关信息,并需同时上传有基本身份信息、照片、证书编码、发证机关、执业类别、执业地点、执业范围的内容页,如有变更注册(变更范围和地点),还需提供变更注册页;医师执业证书如因变更、补办等无法提交,则提交相应主管部门的受理回执单和经单位审核盖章的复印件。

护士执业资格:填写《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相关信息,并上传护士执业证书上传有发证机关、照片、基本身份信息、执业地点、编号、首次注册信息的内容页。如有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还需提供变更注册页和延续注册页。注:非有效期内不予受理。          

现职称资格情况:填写现最高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相关信息,并上传包含有基本身份信息、照片、专业技术资格的内容页。

现聘用何职称:填写现在聘任的最高职称(不是岗位)。

任现职年限:聘任现职称的累计聘用年限,应与下列各个单位聘用时间累计之和,只填阿拉伯数字整数。

聘用单位:填写现职称聘用的单位,有多个单位任职经历的每一行保存后逐一填写。

聘用文件:事业单位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填写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所下发的文件号,非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填写所在单位下发的文件号或相关证明。在编人员同时上传聘用文件或者聘用审批表,非编人员上传聘用文件、聘用审批表或其他相关证明。

考试方式:一般人员参加了副高考试的选择参加考试;申报基层定向职称年龄免考的选择基层年龄免考;抗击新冠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参加了副高考试的,选择一线医务人员参加考试;抗击新冠疫情一线医务人员未参加副高考试的,选择一线医务人员免考。

考试专业:与成绩单上的专业一致;未考的不用填。

考试分数:与成绩单上的分数一致,只填阿拉伯数字;未考的不用填;参加考试的需要上传成绩证明。

(三)破格申报

破格类别:属于不具备规定学历的破格选择破学历;属于提前年限的破格选择破年限。

符合的破格条件:选择符合的破格条件,并对照条件填写具体内容和上传佐证。 

破格中的专利产值:(1)专利证书(以授权公告日为准);(2)同时附专利转让证明、质押许可证明、产品销售发票等佐证材料,原始材料中应明确载明相关时间、金额等;(3)同时提交申报人撰写的专利转化、推广应用报告(1000—3000字)。

破格中的同行专家认可:(1)申报人本人撰写的新技术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报告(1000—3000字);(2)同行专家对该项技术以及技术推广应用情况的评价,需明确是否达到国内领先水平;(3)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在学术会议上推广的材料、在诊疗过程中开展的佐证材料、官媒的报道等。

破格中受邀展示技术或会诊:(1)正式的邀请函或正规的会诊函,原始材料上应明确的载明邀请或会诊时间、发出邀请或需求的单位、原由,附上相应佐证材料,会诊的应有会诊记录或手术记录等正规的医疗记录,邀请展示的应有发出邀请单位观摩学习的相关资料;(2)提交本人撰写的新技术和新技术展示(会诊)报告(1000—3000字)。

破格中的业绩被表彰、采纳、推广:(1)申报人本人撰写的相关业绩报告、突出贡献事迹等(1000-3000字),报告中应阐明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2)相关部门表彰、采纳、推广的佐证材料,如表彰文件、被采纳的证明及收录的政策(规范、文件)原文、推广应用的通知(标准、规范)等。

(四)工作学习经历

学历教育经历:填写中专及以上医学相关专业学历教育经历。其中在职期间进行学历教育的,需说明脱产学习或者是未脱产学习;属于未脱产学习的,需要提供未脱产证明:原始的门诊排班表、科室排班表等可直接、明确证明工作情况的佐证材料,相关部门审核后盖章,经办人签字确认。

培训进修经历:只填写参加工作以来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学习培训或进修并上传印证资料。不得多于8行。“专业或主要内容”字数不得超过15个字。

工作经历:填写参加工作以来(第一个时间应与基本信息页参加工作时间一致)的历次工作经历。要体现初级、中级、副高级职称的晋升情况。不得多于8行。"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字数不得超过15个字。

(五)任现职以来的基本工作量和主要业绩

有无病房:申报条件文件上该专业只注明的有病房的,必须选择有病房;申报条件文件上该专业注明可选择有无病房的,必须根据本单位本专业科室的病房设置客观实际选择。

手术为主\非手术为主:申报中医类别医疗类职称,需根据本单位客观实际选择本专业是手术为主还是非手术为主。

任现职期间的基本工作量:根据申报条件文件上该专业要求的基本工作量,选择填写任现职以来(以聘任时间算)累计工作量指标,并上传佐证材料(所在单位说明该项工作量核实过程,并由相关部门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条件文件上对该专业没有要求的工作量不能选填。

本专业业务开展总体情况:填写本人任现职以来的业务工作开展总体情况,基本工作量中未体现的其他工作量情况可以在这里体现。填写的文字内容需经单位审核盖章作为附件上传。字数不超过500字。

个人擅长技术情况/解决复杂、疑难问题情况:填写本人任现职以来擅长开展的技术、解决复杂、疑难问题的工作情况。填写的文字内容需经单位审核盖章作为附件上传。字数不超过500字。

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新业务情况/跟踪本学科领域前沿情况:填写本人任现职以来新技术、新项目、新业务开展情况,或者跟踪本学科领域前沿情况。填写的文字内容需经单位审核盖章作为附件上传。字数不超过500字。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基层定向):填写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在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总体情况,基本工作量中未体现的其他工作量情况可以在这里体现。填写的文字内容需经单位审核盖章作为附件上传。字数不超过500字。

个人擅长技术情况\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情况(基层定向):填写本人任现职以来在基层擅长开展的技术、或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工作情况,基本工作量中未体现的其他工作量情况可以在这里体现。填写的文字内容需经单位审核盖章作为附件上传。字数不超过500字。

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新业务及适宜技术推广情况(基层定向):填写本人任现职以来在基层新技术、新项目、新业务开展情况,或者在基层推广适宜技术的工作情况。填写的文字内容需经单位审核盖章作为附件上传。字数不超过500字。

(六)任现职以来的病案\护理案例

1.医疗类的病案

近五年不同年份主治、主持的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病案随机5份:按申报人任职期内的5个不同年度(原则上为近5年,任期超过5年的可填写任期内的5个年度,属于破年限不足5年的,可将某个年度填写20个病案号,但是需要分为2栏填写,同时需要提供单位说明作为第一个附件的首页上传),每年度填写10 个病案号(原则上为住院病历,未设置病房的提供门诊病历,麻醉专业提供麻醉管理病案,放射、 超声、检验、病理专业的提供诊断报告),不得与自选的3份病案重复,填写完一个年度的病案号后,点击保存此行,系统会随机抽取1个病案号,申报人员将根据随机抽取的病案号提交相应的病案作为5份随机抽取的病案。

病案情况一览表:执业医师(公卫类别除外)须提供 8 份本人主治或主持完成的病案(3份自选,5份随机抽取)。其中自选的3份病案,如申报人任期内有死亡病例的,必须有至少1份死亡病案。未提供死亡病案的,需本人在提供的第一份病案首页上签署:“本人任职内无主治或主持的死亡病例”。具体要求如下:

(1)按照表格内容把8份病案的病案号、诊疗日期、诊断、手术\操作名称、诊疗结果\处理方式一一填入表格中。诊疗结果\处理方式字数不超过200字。

(2)上传附件的要求:①住院病历复印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病程记录,相关管理部门盖章。②麻醉管理病案复印麻醉知情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单、麻醉记录单、麻醉术后随访记录单,相关管理部门盖章;针对特殊手术或病情,可另附全院和科室麻醉病例讨论记录。③门诊病历和诊断报告打印后本人签字,相关管理部门盖章,可另附医学影像检查胶片、病理切片等相关佐证材料。所有病案涉及病人个人信息的内容须涂抹掉。

2.护理类的护理案例

护理案例情况一览表:须提交本人在任期内完成的,反映专业水平的护理专业报告5份。可提交本人主持的(表达了本人意见的)护理案例报告、护理查房报告、整体护理个案等,具体根据本人所从事的护理工作和各单位的管理要求决定。首先将5份案例的时间、案例简要描述(不超过300字)填入表格中,再上传附件:复印(打印)后本人签字、科室相关负责人签字、相关管理部门盖章 ,同时应另附相关佐证材料,如各种评估单、记录单、健康教育单等,以病案记录签名为准。所有案例涉及病人个人信息的内容须涂抹掉。

3.基层定向的病案、护理案例或者专业报告

病案/专业报告情况一览表:须提交本人在任期内完成的,反映专业水平的病案、案例或专业报告:临床、中医、口腔医师(设病床)提供主治(持)的住院病案5份(不同年度各1份);临床、中医、口腔医师(未设病床)提供门诊病历5份(不同年度各1份,包含处方);公卫医师提供1份具体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目标任务的专题总结分析、1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置报告和1份流行病学调查报告;护理提供护理案例报告或者护理查房报告2份;其他申报人员须提交本专业相关报告2份。

(七)任现职以来的代表作

单位类别:必选项,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选择。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的选择以医疗执业许可证的审批情况为准,只要是三级综合医院、三级专科医院,即使没有评甲、乙等,都要选三级医疗机构。

类别:选择专业能力、科研能力、教学能力;

项目:根据实际选择本人符合条件的代表作项目;

项目名称:根据实际填写代表作的名称,该项代表作若由数份材料组成,如论文2篇,则需要把2篇论文的题目分别填写在2栏里面。

项目内容:填写相应代表作的主要内容,包含项目来源、项目经费、主办方、出版社、登载获奖或在学术会议上交流情况等,300字以内。

排名:填写本人在该项目中的排名。

上传附件的要求:

技术规范:提交技术规范全文及规范发布单位对申报人参与(前5)及编写内容的证明。

临床指南或专家共识:

1.发表在中文杂志的:(1)国家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期刊查询结果界面;(2)封面;(3)版权页;(4)文章所在的目录页;(5)内容页,如版权页与文章所在目录页重合,可不重复提交;内容页需提交全文。

2.发表在SCI、EI的:(1)相关机构出具的收录证明;(2)内容页,内容页需提交全文。

3.原文中应明确载明发布单位和作者。提交材料时醒目的在目录中勾画出文章,在内容页或相应页面中醒目勾画出发布单位和发布时间,在作者中醒目勾画出申报人姓名。

指南推荐的项目及成果:(1)指南全文,提交材料同“临床指南”;(2)指南中所推荐的具体项目相关材料。不同类别项目提交对应材料,如文章类对应“临床指南”。

卫生标准:(1)封面;(2)目录;(3)全文。原文中应明确载明标准编号、发布单位和作者。提交材料时在相应页面中醒目勾画出标准编号、发布单位和发布时间,在作者中醒目勾画出申报人姓名。

手术(操作)视频:

(1)清晰的、大小不超过100m的手术/操作视频(应含手术/操作主要步骤),以及申报人撰写的手术/操作简介(2000 字以内)、手术操作单(记录单)等相关佐证材料,原始佐证材料需明确载明手术级别;

(2)受邀展示的视频还需提供会议通知和会议日程,原始材料中应明确载明会议名称、主办方、协办方、举办时间以及申报人所参与的环节,提交材料时醒目勾画出以上内容;

(3)获奖视频除提供第(1)、(2)条的材料外,还需提供获奖证书;

(4)编入教材的视频除提供第(1)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材相关佐证材料,原始材料中应明确载明出版社、首次出版时间、ISBN号

(技能、案例)竞赛获奖:

(1)比赛通知、赛事日程和获奖证书,原始材料中应明确载明大赛名称、主办方、举办时间、申报人所参与的项目以及获奖等次,提交材料时醒目勾画出以上内容;

(2)同时还需提交申报人撰写的获奖项目简介(2000 字以内)。

会议发言:

(1)会议通知及会议日程,原始材料中应明确载明会议名称、主办方、举办时间以及申报人所参与的环节,提交材料时醒目勾画出以上内容;

(2)大会报告全文;

(3)作为壁报交流的文章,可不提供会议日程,但需提供正式的大会稿件录用通知,原始材料中应明确载明投稿被录用作为壁报展示,提交材料时醒目勾画出以上内容。

新技术新项目:

(1)申报人单位或上级部门审批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需提交审批文件或审批表等能直接证明获批主持开展的材料(主持人只有1人,原始材料中主持人有多个的,只认排名在第一的人)。原始材料中应明确载明项目名称、级别、审批时间,提交材料时醒目勾画出以上内容。

(2)同时还需提交申报人撰写的技术说明和推广应用情况,或应用案例报告(1000字以上,3000 字内)。

   持续改善项目:

(1)组织工作的质控中心的批文,批文应为符合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的正式批文,原始材料中应明确载明审批机关、质控中心依托单位,提交材料时醒目勾画出以上内容;

(2)活动通知和获奖证书,原始材料中应明确载明活动名称、主办方、举办时间及获奖等次,提交材料时醒目勾画出以上内容;

(3)同时还需提交申报人获奖的项目报告原文。

继承人结业论文:

(1)具有管理权限的部门发布的申报人被确定为继承人的文件,原始材料中应明确载明审批机关、入选层次、入选批次(时间)、入选人姓名等,提交材料时醒目勾画出以上内容;

(2)结业论文原文;

(3)结业证书或具有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通过答辩的证明材料,原始材料中应明确载明结业时间或通过答辩时间,提交材料时醒目勾画出以上内容。

公卫类、药学类报告:

(1)本人撰写或参与撰写的报告原文,相关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原文中应明确载明撰写时间和作者。提交材料时在作者中醒目勾画出申报人姓名;

(2)申报人系参与撰写的,还需明确申报人撰写的具体内容或实际贡献,并由主持撰写人签字确认。

教学、带教、培养研究生:

(1)具有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明确考核期在任期内、课时数或带教人数或培养研究生数;

(2)同时提交申报人撰写的人才培养报告全文(1000字以上,3000 字内)及相关佐证材料,如课时表、师资证明、录取公告等,相关部门审核后盖章。

开展继教项目:

(1)项目立项文件(完整的主文件及该项目所在名单页),提交材料时醒目勾画出申报人的项目及批准时间;(2)同时提交具有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授予学分的证明;

(3)同时提交申报人撰写的且已提交给审批部门的项目总结报告。

科普作品:

(1)在图书、杂志、报纸上发表文章:参照“临床指南”、“学术专著”提交原始材料,提交材料应包括出版单位合法性查询信息、封面、版权、目录、出版(首次)时间、作者信息、全文等,提交材料时醒目的在目录中勾画出文章,在作者中醒目勾画出申报人姓名。

(2)在有声读物上发表作品:提交材料应包括出版单位合法性查询信息、版权信息、发表平台截图、发表作品的文字版全文。

(3)科普项目:提交材料及要求同“科研项目”。

(4)在电视台参加科普节目:提交节目截图3-5张和科普内容的文字版。截图应包括电视台信息、节目名称、节目首次播出时间以及申报人出镜情况。

(5)在官媒发表作品:提交截图3—5张和科普作品的文字版。截图应包括官媒信息、发表时间、发表详情、作者信息。

(6)活动、讲座、培训中形成的作品:提交材料及要求参照“会议发言”。

(7)获奖的作品:提交材料及要求参照“竞赛获奖”。

专利:专利证书(以授权公告日为准),以及申报人撰写的专利简介(2000 字以内)。提交材料时在专利证书上醒目的勾画出发明人中的申报人姓名以及授权公告时间。 

科研项目:

(1)项目立项文件(完整的主文件及该课题所在清单页),提交材料时醒目勾画出申报人的课题及批准时间;

(2)同时提交项目立项合同书/申报书(封面、基本情况页、参与者排名页、参与单位信息页、签约页/批复页),提交材料时在参与者中醒目勾画出申报人姓名;     

(3)同时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及其他佐证材料(项目内容变更申请等)  

项目经费:提交材料除“科研项目”所需材料外,还需在文件/合同书/申报书中醒目勾画出经费情况,并提供单位相关部门出具的经费到账证明。

科技奖励:

(1)奖励证书,提交材料时醒目勾画出申报人姓名及获奖时间;

(2)同时提交项目立项合同书/申报书(封面、基本情况页、参与者排名页、参与单位信息页、签约页/批复页),提交材料时在参与者中醒目勾画出申报人姓名;     

(3)同时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及其他佐证材料(项目内容变更申请等)。  

文章:

 1.发表在中文杂志的:(1)国家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期刊查询结果界面;(2)封面;(3)版权页;(4)文章所在的目录页;(5)内容页,如版权页与文章所在目录页重合,可不重复提交;内容页需提交全文;

 2.发表在SCI、EI的:(1)相关机构出具的收录证明;(2)内容页,内容页需提交全文;

 3.三级医疗机构和市级公共卫生机构在期刊查询页面下统一标注“该杂志在发表当年被收录于xx(北大中文核心、CSCD、统计源)数据库xx年或第x版”,单位经办人员签字、单位相关部门盖章;

 4.提交材料时醒目的在目录中勾画出文章,在作者中醒目勾画出申报人姓名。

论著、教材:

1.中文出版物:(1)中国国家版本馆(国家版本数据中心)查询结果界面;(2)封面;(3)版权页;(4)编者页;(5)申报人撰写内容所在的目录页;(6)内容页。如无目录页,可不提交;内容页需提交全文,并标注字数;

 2.外文出版物: (1)doi编号查询结果界面;(2)编者页;(3)内容页,内容页需提交全文,并标注字数;

 3.提交材料时属于规划教材的,在相应页面醒目勾画出相应内容;在编者中醒目勾画出申报人姓名,在目录中醒目勾画出撰写章节。

成果转化:科技成果相关佐证材料、转化协议、相关部门出具的经费到账证明以及申报人撰写的转化形况报告(3000字以内),原始材料应明确载明主要完成人、转化时间、转化经费,提交材料时醒目勾画出以上内容。

 适宜技术:

(1)项目立项文件(完整的主文件及该项目所在清单页),提交材料时醒目勾画出申报人的项目及批准时间;

(2)同时提交项目申报书(封面、基本情况页、推广团队页、项目简介页、项目目标页),提交材料时在参与者中醒目勾画出申报人姓名;     

(3)同时提交项目验收合格的证明; 

(4)同时提交申报人撰写的推广情况报告,如申报人非该项目的负责人,需明确在团队中的实际贡献,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如培训签到表、培训现场图片等等。

县级定向的代表作:不作硬性要求,仅需提供代表本人最高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5项以内代表作。结合申报专业,手术视频、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论文、科研项目、卫生标准、技术规范、科普作品、技术专利、科研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代表作。

基层定向的代表作:提供能反映本人最高专业技术水平的取得现职称以来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专题报告、病案(案例)分析资料、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学术经验交流、业务总结、个案报道或科普文章等代表作,副高3篇,正高5篇。

(八)基层服务\荣誉等其他业绩

基层服务经历:

1.申报副主任医师,目前不足1年基层服务经历,属于先评后补的,选择“先评后补”,并上传先评后补承诺书;2.申报副主任医师,用具备1年基层工作经历来视为完成基层服务经历的,选择“具备1年基层工作经历”,并上传(1)在编人员提供入编文件(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及离职文件;(2)非编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及离职文件;(3)基层部队人员提供档案中相关材料(转业审批表等)和原所在部队出具的单位级别证明。

3.申报副主任医师,在此前,已经完成累计1年基层服务经历的,选择“已完成1年”,上传到基层提供服务的提供印章齐全的鉴定表,同时需按照要求填写支援情况。

4.申报副主任医师的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用一线经历视为完成基层服务经历的,此处选择“无”,上传一线证明。

5.申报其他职称的,若在此前,并在任现职以来,有累计1年基层服务经历的,则选择“已完成1年”,上传到基层提供服务的提供印章齐全的鉴定表,同时需按照要求填写支援情况。否则均选择“无”,不需要上传资料。

其他任务情况:根据实际选择援藏、援外、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并上传相应的佐证资料,并按照要求填写支援情况。没有的选择“无”,不需要上传资料。

表彰情况:根据实际选择省部级表彰、国家级表彰(人力社保部门核准的表彰),并上传相应的佐证资料,并按照要求填写表彰情况。没有的选择“无”,不需要上传资料。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业绩情况:根据实际选择是否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选择“是”的,需上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资格证明,同时还需选择是否获得省部级专项表彰,选择“是”的,需上传表彰证书或者文件。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还需按照要求在下列表格中填写一线工作有关情况。

基层工作年限(基层定向):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的累计工作年限(必须是认定了工龄的年限,填整数),并上传(1)在编人员提供入编文件(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及离职文件,或经组织审核认定的干部履历表(2)非编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七、其他相关事项

(一)副高考试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我市卫生技术副高级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59号)精神,从2016年起,申报评审重庆市卫生技术副高级职称的人员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能力考试。即卫生副高采取“考试+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不再组织“答辩”;卫生正高采取“答辩+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副高考试一年组织一次,考试的通知、报名在上半年进行,可关注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或者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查询考试通知和报名安排。

副高考试依托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技术支持,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申报人员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https://www.21wecan.com),在首页“个人办事—参加考试”处进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目,点击“网上报名”,选择正确的考区及考试名称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网上报名实行诚信申报,不进行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待每年申报评审副高职称时一并审核)。

1.考试内容。(1)专业知识,包括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知识。(2)学科新进展,包括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3)专业实践能力,包括本专业常见病、疑难病例分析;侧重点在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不指定参考教材,不编印考试大纲。

2.专业设置。每年的考试通知中将附考试专业目录。考生应根据本人现从事的专业及执业准入有关要求,认真阅读目录下方的说明,选择相应的专业报考(医师类应根据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选择相应专业报考),并与拟申报评审的专业相一致。个人拟申报评审专业未开考的(即附件所列专业之外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名参考。

3.考试方式。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生通过计算机操作完成整个答题过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题型包括单选题、共用题干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等。

(二)关于转评和多评

1.总体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发生变更,且变更前后的专业属不同的职称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岗位),必须重新申报转评与新岗位相应的职称,称之为转评。转评的应按新的岗位及系列规定的标准条件,报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才能取得的相应职称,其资格取得时间从原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之日起算。

在单位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允许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定“双职称”(多个职称),其评审的职称仅作为学术技术水平认证,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其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只考核现聘岗位,称之为多评。已取得某系列职称,可多评其他系列同级职称,但不得跨系列多评高一级职称。多评应达到其申报系列及职务所规定的任职条件,报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才能取得相应职称,其资格取得时间从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之日起算。多职称的持有人,需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的,只能申报与主要现聘职称相应的专业且其本专业工作年限达到规定的要求。

2.卫生职称的要求。鼓励教学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分别按照教育、卫生专业职称申报评审规定同时逐级晋升两类职称;鼓励在医疗卫生机构同时从事科研、临床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分别按照自然科研、卫生专业职称申报评审规定同时逐级晋升两类职称。

(1)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并已取得卫生系列以外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可转评、多评临床类、中医类、口腔类医师、护理专业高级职称,须在具有相应类别的执业资格后,按各层级职称条件要求,逐级进行申报。确因工作岗位调整,可按照规定转评或多评公共卫生类医师、药学、医学技术专业高级职称。

(2)在医疗卫生机构内工作并已取得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临床类、中医类、口腔类医师、护理专业高级职称,可按照规定转评或多评公共卫生类医师、药学、医学技术专业高级职称;临床类、中医类、口腔类医师之间,可按照规定实施转评或多评。公共卫生类医师、药学、医学技术专业高级职称不可转评、多评临床类、中医类、口腔类医师、护理专业高级职称,须在具有相应类别的执业资格后,按各层级职称条件要求,逐级进行申报。

(3)取得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高级职称,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服务满5年,交流到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者,可按照规定转评同级全市通用高级职称。

取得“县级定向卫生职称”,在4家县级人民医院继续服务满5年,可按照规定转评同级全市通用高级职称。

(4)以上实施转评、多评的,在符合全市统一规定基础上,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获得转评、多评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

②从聘用初级职称起,至聘用现职称,期间聘用时间累计达到转评、多评专业初级职称至所评高级职称的最低累计聘用时间,并在现工作岗位上工作满2年;

③转评或多评具有职业准入要求专业的高级职称,还需按规定取得执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执业证书;

④符合转评、多评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三)证书办理领取

1. 自2023年起,通过“重庆市政府”APP和“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PC端)可查询、领取2022年度以来经重庆市卫生健康委职改办评审通过后,集中发文的高级职称电子证书。

取得职称证书人员,可登陆“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网址: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点击“职称”板块,进入职称系统,在“个人中心”,点击“我的证书”选项,即可查询、下载、打印个人职称电子证书(根据电子证书开放进度更新)。

2.2021年以前取得的纸质历史职称证书、2021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的电子证书、以及由于特殊原因(基层服务经历先评后补等)在集中发文后补发文件人员的电子证书,需通过个人登录系统进行证书信息登记,在线生成职称电子证书。

登记流程 :登录“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首次登录需先完成用户实名制注册)。点击“职称”板块,在“个人中心”,进入“我的证书”选项,点击“登记证书信息”,按步骤进行证书信息登记。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ICP备案: 渝ICP备1900799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85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7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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