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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碚法院公开宣判首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日期: 201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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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北碚区人民法院公开对被告人杨某等8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8名被告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五年不等的刑期,部分被告人被并处1万到2万不等的罚金。该案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院审理的第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7年10月起,以被告人杨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为谋取非法利益,先后多次纠集被告人江某、曾某、杨某1、杨某2、周某、刘某、张某等多名刑满释放人员,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重庆市北碚区歇马镇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此次案件的公开宣判,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体现了人民法院坚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

宣判当天,北碚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镇街群众及新闻媒体记者70余人参加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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