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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重庆检察机关依法对13名恶势力团伙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日期: 201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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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对张某、周某、杨某等13名恶势力团伙成员依法提起公诉。据悉,这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奉节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 

经依法审查查明,自2015年以来,张某、周某、杨某等13人长期纠集在一起形成恶势力团伙,在奉节县境内实施开设赌场、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5年2月14日,周某因赌资与被害人吴某发生纠纷,周某便纠集张某等人在县城公路边逼停了吴某驾驶的轿车。在拉扯吴某的过程中,对车辆进行了打砸。吴某弃车逃跑后,张某等人为泄私愤,又对吴某遗留在现场的轿车进行打砸,致使吴某车辆全车玻璃、车内显示屏和车辆轮胎等多处受损,经该县价格中心认定,吴某车辆被打砸所造成的损失约为人民币2.7万元。

2015年1月至6月,被告人周某、杨某多次在县城周围的农户家门前、人迹罕至的山上在开设赌场,安排其他“兄弟伙”在赌场上打杂,组织多人参与赌博。

2018年2月5日,被告人张某、周某等13人在奉节县奥斯卡酒吧内跳舞时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在酒吧喝酒的其他一些顾客上前拉架,却被张某等人拳脚、棍棒、酒瓶等进行殴打。经鉴定,顾客冉某面部、左肩部等处共有10余处伤口,系轻伤二级,其他被害人也有不同程度的轻微伤。

受理该案后,奉节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指派公诉业务骨干提前介入侦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同时,该院及时组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就本案事实、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进行研讨。近日,经严格审查证据,该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对张某、周某、杨某等13名恶势力团伙成员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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