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答复函〔2026〕76号
民盟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优化资源配置和激励机制 提升我市医共体运行效能的提案》(第1182号)收悉。经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药监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迭代升级“三通”建设推动“六统一”。2018年,全市开展区县域医共体医通、人通、财通“三通”建设试点。2021年,全市“三通”医共体建设实现全覆盖。2024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全面推动紧密型区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24〕9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各区县成立区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专班,统筹区县域医共体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制度安排等重大事项,并强调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整合卫生健康系统资源和力量,建强区县域医共体管理专职队伍,推进区县域医共体组织、人事、财务、业务、绩效和后勤管理“六统一”。比如,在人事上,持续深化“县聘乡用”“乡聘村用”改革,截至2025年底,全市下派“县聘乡用”人员4322名、“乡聘村用”人员1296名;在财务上,对实行财务一体化管理的医共体,可按照独立核算单位的方式整体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拉通考核分配。
二、关于完善协同机制推进分级诊疗落地见效。《实施方案》突出数字赋能医共体建设,明确依托数字健康应用,统筹建立区县域远程诊疗、互联网医院、医护调度、疫情应急、医疗应急、健康管理、药事管理等“七大智慧平台”,完善区县域医学影像、心电、检验、病理诊断和消毒供应“五大共享中心”。截至2025年底,全市区县域医学影像、心电、检验、病理、消毒供应中心建成率分别达100%、89%、70%、69%、67%,年服务患者超过300万人次,基本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持续开展紧密型区县域医共体内涵建设,统一建立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业务培训、质量控制等标准,强化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推进医疗服务同质化。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统一双向转诊标准。探索统一区县域医共体内多病种临床路径管理,统筹调剂使用区县域医共体内床位、号源。全力推进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和区县域审方中心,推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实现目录统一、处方自由流动。
三、关于完善绩效与薪酬体系激发医务人员积极性。印发《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区县要按照“两个允许”要求,综合考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绩效考核情况、人员结构、事业发展等因素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对超额绩效人均水平低于当地公立医院的,在上年盈余分配充足的情况下,超额绩效增幅不受限。落实基层待遇倾斜政策,对乡镇医疗机构在编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对乡镇医疗机构新聘用的高校毕业生高定 1—2级薪级工资;允许医生在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额外取酬,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建立300元/月全科医生津贴,纳入财政保障。
四、关于深化医保支付方式引导就医秩序重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6〕7 号),在确保基金安全规范使用的基础上,探索适宜基层的门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探索开展了高血压、糖尿病“两病”在基层医疗机构按人头付费。不断优化完善医保多元复合支付方式,发挥医保支持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杠杆作用,更好地满足群众就近就便获得公平可及、系统连续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同时,DRG 付费建立了“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对于通过精细化、规范化诊疗管理,实现年度DRG付费基金结余的定点医疗机构,结余资金可按一定比例留用,并由医疗机构按规定自主分配,引导医疗机构主动加强质效管理、规范诊疗路径、提高服务质量。
下一步,我们将以医共体建设为抓手,构建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持续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强化“三医”协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幸福感。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