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答复函〔2026〕25号
刘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破解普惠托育发展瓶颈 全力打造“方便托、放心托、实惠托”民生工程的提案》(第1167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托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与我市当前推进的重点工作高度契合。我们高度重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商务委、市大数据发展局等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规划刚性,构建家门口的托育网络”的建议
我们充分吸纳您的建议,持续强化规划引领与社区嵌入,着力打造“方便托”。一是落实婴幼儿照护设施配建。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各区县(自治县)统筹规划城乡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新建居住区按标准同步规划、建设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相关设施的,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补齐。同时,依据《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规定,督促开发企业按时完成托育配套设施建设和交付。二是完善规划标准和服务导则。发布《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范》(DB50/T 543—2024),明确包含托育设施在内的六类公共设施规划标准,配套印发《重庆市15分钟生活圈规划导则》,统筹确定托儿所等基础保障、品质提升和特色引导三类服务要素的配置要求,强化空间和功能的复合利用。三是支持社区托育点建设。制定《重庆市社区托育点设置及管理办法(试行)》,支持社区利用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服务设施、公共服务用房,以公建公营、公建民营等方式设置托育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社区托育点给予每个10万元补助,并计划保持每年新增100个左右的建设力度,逐步织密家门口的托育网络。
二、关于“创新监管机制,筑牢安心托防线”的建议
结合您的建议,我们持续把安全规范和品质提升摆在突出位置,多措并举构建“放心托”体系。一是优化备案办理流程。利用老旧建筑改造的托育机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快办理审批手续,推动备案;同一区县级行政区域内以“1+N”模式(即1个法人主体运营N个社区托育点)开展托育业务的,可依法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并同步向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2025年全市托育机构备案率97.95%。二是健全标准体系和监管机制。先后制定《重庆市托幼一体化管理办法(试行)》《托育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0~3岁婴幼儿托育机构服务规范》(DB50/T 1934—2025)等标准规范,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多部门定期开展托育机构安全专项检查,守住安全底线,连续6年保持安全零事故。依托市人口学会成立托育专委会,规范行业秩序,加强行业自律。三是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优化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布局,鼓励开设婴幼儿托育服务相关专业,科学确定招生规模,全市开设相关专业的办学点中职有11个、高职有76个。将保育师、育婴员等职业(工种)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制定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政策,2025年开展相关补贴性培训1.2万人次。鼓励幼儿园教师转岗为托育从业人员,通过培训取得保育师或育婴员相关证书。
三、关于“优化支持政策,破解普惠机构运营难”的建议
针对您关注的机构运营压力问题,我们认真研究并完善扶持机制,着力减轻机构与家庭负担,推进“实惠托”落地。一是实施普惠认定与运营补助。在统筹考虑多方因素的基础上,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印发《重庆市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及补助办法(试行)》,明确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条件、程序与退出机制,按托班类型分类给予运营补贴并动态调整,推动机构可持续运营。同时,每年统一为备案托育机构购买综合责任险,单项目累计事故保障金额最高为1000万元。二是建立育儿补贴与体验券制度。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具有重庆市户籍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按每孩每年3600元发放育儿补贴,鼓励将补贴用于奶粉、托育等照护支出。万州区、涪陵区、南岸区、南川区等区县探索发放托育体验券,婴幼儿家庭对托育政策及科学育儿知识的整体认知水平明显提升。三是规范普惠托育收费管理。近期出台的《关于加强普惠托育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收费管理方式和制定原则,要求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开设的托班,其基本服务费参照相应标准并综合考虑成本与群众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目前正推动各区县加快落实,确保收费亲民合理。
四、关于“探索数字赋能,打造“渝好托”智慧生态”的建议
我们高度重视您提出的“渝好托”智慧生态构想,积极以数字化手段提升服务与监管效能。一是建设“托育在线”数字平台。打造全市统一的“托育在线”平台,对接编制、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数据,简化机构开办流程,实现全流程线上“办托”。二是上线托育地图方便家长入托。开发托育地图功能,支持在线查询和选择托育机构,并打通公安户籍、疾控疫苗接种等数据,支持家长一键完成“入托”。三是运用智能手段加强行业监管。协同多部门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利用感知设备辅助分析,提升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能力,实现数智“管托”。四是建立多维度综合评价机制。整合政府评定、家长评价和婴幼儿发展评估,推动多方参与“评托”,持续提升托育服务质量。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吸纳您的宝贵建议,锚定“方便托、放心托、实惠托”目标,在规划刚性落地、综合监管创新、普惠政策增效、数字生态赋能等方面持续发力,努力把更多阶段性成果转化为长效化机制,推动全市普惠托育服务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发展。再次感谢您为我市托育事业发展倾注的心血与智慧。您的建议为我们拓宽了思路、提供了路径,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