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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1152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 202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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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答复函〔2026〕43号

雷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的提案》(第1152号)收悉。经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老年人医疗服务工作,扎实推进老年医学科建设。

(一)加强老年医学人才培养。一是加强医学院校人才培养。市教委等部门积极布局老年医学相关专业,在高职、中职院校布局开设209个相关专业点,在重庆医科大学等本科高校开设24个相关专业点。二是加强在岗专业人才培养。市卫生健康委设置老年医学专科医师和老年护理专科护士培训基地,累计培养专业人才400余名;连续5年实施老年医学紧缺人才培训,累计培养骨干人才700余名。连续两年举办川渝老年医疗护理技能大赛,以赛促练、以赛促学,共同推动两地老年医学队伍能力水平提升。依托紧密型医共体、老年医学联盟等形式,通过“传帮带”方式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老年医学人才。三是优化职称评审制度。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职称评审中将老年医学、老年护理作为内科及护理专业职称评审的专业方向,在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单设老年医学专业组。

(二)强化老年医学科建设。一是布局建设临床诊疗中心。遴选8个医院建设市级(区域)老年病、老年病专科护理临床诊疗中心,提升周边区县专病临床诊疗能力,推动优质资源下沉。二是设置等级医院前置条件。市卫生健康委出台《重庆市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5年版)》,明确将老年医学科设置情况作为三级医院评审前置条件,为老年医疗服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三是强化科室规范化建设。市卫生健康委委托重医附一院等三家市级医院作为全市老年医学科建设指导单位,按照分片区指导原则开展二级及以上医院老年医学科实地评价指导,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设置比例达到90%以上,提前达到国家要求。

(三)完善医保支持政策。2025年,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印发《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办法(2025版)》,DRG付费改革制度重点对老年患者就诊报销予以倾斜考虑。一是针对老年患者“多病共存”特点,对伴有并发症与合并症的DRG组赋予更高权重,解决老年患者“多病共存”的医保报销问题。二是针对费用极高病例、住院天数小于3天或大于60天的病例实行按项目付费政策,解决老年患者住院时间长、治疗费用高等问题。三是针对医疗机构申请符合特病单议政策的危急重症抢救患者、多学科联合诊疗等病例,实行按项目结算。四是将年龄作为考虑因素,部分DRG病组中将60岁以上老人病例进行单独分组,赋予更高权重,提高老年患者就医报销比例。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您提出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医保报销”等工作建议,意见十分中肯,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借鉴您的意见建议,大力推动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工作。

(一)积极优化学科布局。一是积极向上反馈。积极会同市教委向教育部等反馈老年医学人才困局,适时调整学科设置。二是强化人才供给。定期发布医学人才需求预测,优先支持市内高校增设老年医学等紧缺专业,扩大相关学科研究生培养规模,提升老年医学人才供给能力。三是提升专业水平。持续开展老年医学、安宁疗护等紧缺人才培养,持续开展川渝老年医疗护理技能大赛,提升队伍服务能力。

(二)切实强化体系建设。一是发展老年医院。支持市十三院(市老年病医院)发展,推动建设为以老年疾病诊疗为特色的重庆市老年医学龙头医院。鼓励符合条件的综合医院建设老年综合特色医院,发展老年医学、安宁疗护等特色服务。二是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持续开展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分片指导和培训,加强区县实地指导和培训。三是拓展居家医疗服务。通过“互联网+护理”、家庭医生签约等形式拓展居家医疗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

(三)持续优化医保政策。市医保局将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建议,结合临床诊疗实际,以惠及老年患者为导向,进一步调整医保基金支付结构,并积极向国家医保局建议调整完善DRG核心分组方案,积极构建更加适应人口老龄化形势的医保制度。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13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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