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答复函〔2026〕18号
李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全链条投资于人”破解低生育困境建设育儿友好型新重庆的提案》(第1144号)已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重庆市税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一)生育支持政策持续优化。印发《重庆市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实施方案》,聚焦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和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制定19条具体措施、31项重点任务。
(二)托育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出台《社区托育点设置及管理办法》,对验收合格的社区托育点、用人单位托育点分别给予一次性补贴10万元、5万元。全市托育机构达2730家,每千人口托位数4.55个,超额完成“十四五”目标。上线全国首个省级“托育在线”应用,实现“办托、入托、管托、评托”一网通办。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强化经济激励,构建差异化补贴体系”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一是支持提高优生优育水平,将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保障,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二是建立健全支持政策,落实落细托育服务和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育儿补贴免征个税等相关税费优惠政策。2025年预算安排22亿元,为3岁以下婴幼儿按照每孩每年3600元的标准发放育儿补贴,惠及71万婴幼儿家庭。
同时,市卫生健康委将贯彻落实国家要求,积极对接市财政局、市教委等部门,加强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探索建立育儿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强化政策协同,推动财政与税收、教育、住房、医保、就业等激励措施同向发力。
(二)关于“优化托育服务供给,打造‘15分钟托育圈’”的建议
一是强化政策引领。将“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等内容纳入《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中进行重点布局、专门安排。出台《0—3岁婴幼儿托育机构服务规范》,促进托育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重点支持区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嵌入式托育点、用人单位办托等项目建设。建立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贴制度,按照乳儿班、托小班和托大班分别给予每人每年900元、800元和700元的补助,并为备案机构购买综合责任险。
三是持续健全价格监管。印发《关于加强普惠托育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6〕1号),加强普惠托育机构收费的监管指导,规范收费行为,确保普通家庭能够负担得起优质托育服务。
(三)关于“保障女性就业权益,缓解生育后顾之忧”的建议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先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有关工作措施的通知》(渝人社办〔2023〕92号)、《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和〈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参考文本)〉的通知》(渝人社〔2024〕130号)、《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区县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并纳入集体合同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条款。用人单位可结合生产和工作实际,通过与职工协商,依法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制度,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工作方式。
二是强化技能人才培养。深入推进“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将符合条件的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妇女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全市技工院校开设托育服务相关专业点共28个,将保育师、育婴员等职业(工种)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2025年,全市2.3万人次考取保育师、育婴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0.3万人次取得母婴护理、照料婴幼儿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累计组织培训女性劳动者8.67万人次。
三是促进妇女就业创业。2025年为15.41万妇女发放失业保险金17.5亿元,为4301名妇女创业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2亿元,落实就业政策11.7亿元,惠及35.7万名妇女,累计促进36.4万名登记失业的妇女就业。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个人、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分别由30万元提升至50万元、400万提升至600万元。
四是推进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建设。指导用人单位按照“六个友好”标准创建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选树“十佳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典型案例,给予每家5万元一次性补助。全市建成女职工休息哺乳室4700余个,市总工会投入390万元对其中390个进行了拓展升级。
(四)关于“深化教育减负,降低养育教育成本”的建议
一是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出台《重庆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重庆市托幼一体化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支持幼儿园在满足3—6岁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招收2—3岁幼儿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
二是推进学前教育普惠扩容。2025年全市新增42所公办幼儿园、9000余个公办学位,普惠率巩固在95%以上。出台《重庆市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方案》,从2025年秋季起对全市学前一年儿童免除保教费,财政投入7亿元,惠及30万幼儿。
三是巩固义务教育“双减”成果。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推行“5+2”课后服务模式,99%的学校采用“1+N”服务模式。市教委等十二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
四是落实“长幼随学”政策。鼓励支持各区县探索“长幼随学”制度,自2025年秋期起,对同时申请入读需电脑随机摇号学校的,实行同号绑定、一并安置;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弟弟妹妹入读哥哥姐姐现就读学校。
(五)关于“营造育儿友好社会氛围”的建议
一是健全全链条婚恋服务体系。全市20个市级特色婚姻登记服务场所已经投用,积极联动群团组织开展公益婚恋交友活动。组建专业队伍,持续实施“家和计划”,开展全周期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二是深化婚俗改革。指导各区县将抵制高价彩礼、铺张浪费等纳入村规民约,全市建成7226个红白理事会。推广集体婚礼、公益婚礼等新式婚礼仪式。
三是厚植新型婚育文化。打造“家和遇见爱”幸福婚恋服务品牌,开展“婚恋课堂”五进活动,推动新型婚育文化深入人心。
三、下一步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将联合相关部门深入推进“全链条投资于人”生育支持体系建设。持续完善托育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加强普惠托育收费监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推动资源向“15分钟高品质生活服务圈”延伸,完善“长幼随学”政策,巩固“双减”成果。推进婚姻登记场所规范化建设,举办集体婚礼和婚俗改革宣传活动。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实施技能培训和就业分类帮扶。推动“政企社”三方协作,将托育服务纳入评优加分项,建设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同时,以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为核心,扩大普惠托育供给,优化“托育在线”应用,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生育的良好氛围。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