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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1138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 202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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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渝卫答复函〔2026〕65号

杜海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结构,精准应对人口老龄化与低生育率双重挑战的提案》(第1138号)收悉。经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涪陵区政府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结构,精准应对人口老龄化与低生育率双重挑战”的发展建议与全市“十五五”卫生健康发展思路高度契合。目前,正在编制《重庆市“十五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力争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能力等措施,更好地应对少子化、老龄化人口发展趋势,努力满足“一老一小”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

一、关于“建立动态调控机制,精准匹配资源供给与需求变化”事项

一是创新开展医疗资源调控。2024年以来,重庆市密切关注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过剩闲置和紧缺拥挤并存问题,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强基、稳二、控三”指导原则,坚持以规划为引领,以区县域为单元,以群众需求为基准,从区域性床位资源总量调控入手,通过“限定总额、控制增量、清减冗余、优化结构”等一系列调控措施,创新开展医疗资源调控。持续优化资源布局。截至2025年底,全市床位规模扩张得到显著扭转,每千常住人口实有床位降至6.67张,区县级医院诊疗量增幅达到5.32%,床位使用率由93.43%提升至96.57%,均优于市级医院。二是支持重点及短缺资源发展。“十四五”以来,全市积极发展儿科、老年医学科等重点及短缺服务资源,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数由0.48人提高到0.82人,全市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均能提供儿科服务,且通过人员培养、转岗培训、医师下派、上聘下用等综合施策,推动95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儿童常见病诊疗服务;建成老年医院共48家、康复医院15家、护理院16家,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84.1390%以上,全市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9.85岁。三是积极推进“一老一小”医疗服务体系发展。“十五五”期间,支持区县级医疗机构大力发展康复、护理、精神(心理)、儿科、老年医学、安宁疗护等短缺服务,为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1名儿科医师或具备儿科疾病基本诊疗能力的全科医生,力争每个区县至少建成1个安宁疗护病区。推动将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数、安宁疗护床位数等项目纳入医疗服务体系发展的重要指标。四是积极谋划医疗资源监测平台。在“十五五”期间,谋划建设区域医疗资源监测平台(暂定名),探索建立适应人口变化的公共服务需求研究评估体系,关注医疗关键资源总量与动态变化趋势,开展医疗服务需求预测、资源缺口测算分析,因地制宜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从“被动审批”向“主动规划”、从“规模增长”向“效率提升”的科学转型。

二、关于“聚焦核心需求,构建全周期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事项

一是积极推进老年医疗服务高峰建设。“十四五”期间,全市成功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区3个和示范机构2个,建成国家级老年医学重点学科专科6个、市级老年医学重点学科和专科10个,市级老年病临床和护理诊疗中心8个。支持老年痴呆、帕金森病等专科发展,组织开展老年人认知功能筛查,推动将101家医疗机构纳入全国老年痴呆防治协作网。同时,积极争取将老年病科建设纳入“十五五”市级医学中心建设范畴。二是持续扩大老年健康服务覆盖面。“十四五”以来,全市建成康复医疗中心5家、疗养院5家、康复床位9060张,康复医学科床位使用率达到98.19%。在全市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在23个区县268家医疗机构开设安宁疗护服务,建成安宁疗护床位510张,国家及市级试点区县增至10个。创新实施“划片包干指导”模式,指定重医附一院、重医附二院、市人民医院分片负责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指导,全面提升老年医院医疗护理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医疗机构适老化改造,1094家单位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十五五”期间,争取实现90%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规范建设老年医学科,做到区县全覆盖。三是大力发展医养结合服务。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健全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实施方案》,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社区(乡镇)医养中心,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辖区内养老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合作协议,开展定期医疗巡诊。目前,全市建成医养结合机构196家,较2021年增长13.29%,医养床位4.6万张,社区医养中心30家,全市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2328对。持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增效,65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464万人,年均免费体检399万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395万人,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率达99.85%。

三、关于“适配需求变化,打造优质高效的儿童健康服务网络”事项

一是优化儿科、产科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十四五”期间,改扩建19家妇幼保健机构,新增5家三级妇幼保健院,建设区域妇幼保健中心和“五心”妇幼保健院。加大渝东北、渝东南等偏远地区和未达标妇幼保健机构的投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夯实基层服务网底,完善城乡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基层医疗机构普遍建设“妇幼健康服务部”,为妇女儿童提供一站式服务。持续健全孕产妇救治体系,完善市区(县)两级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会诊、转诊网络,危重孕产妇转诊救治成功率99%以上。“十五五”期间,考虑主城新区、渝东北、渝东南地区结合人口结构变化和服务需求增长,通过合并、转设等方式,适度补充儿童专科医院或加强县级综合医院儿科病房和二级公立中医医院儿科门诊建设。二是完善儿童健康服务链条。充分发挥重医附属儿童医院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持续带动提升儿科和新生儿专科能力。深化“云上妇幼”平台应用,开展跨区域专家巡诊,促进区域儿童公平享有基本儿科医疗服务。鼓励开展儿童药品研发申报,不断丰富儿童适用药品品种、剂型和规格。持续加强儿童青少年健康服务,正在会同多个部门编制《重庆市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计划(2026—2030年)》,进一步建立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实施“筛查—评估—干预—随访”全流程管理,加大儿童青少年体重、视力、心理、骨骼、口腔健康问题防控力度,提升儿童青少年全链条规范化管理能级。三是提升儿童托育服务品质。印发《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积极打造医育结合联盟,推动区县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与备案托育机构签约,协同提供体格体检、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听力筛查、科学喂养、合理膳食等13项健康服务。

四、关于“推进资源整合与内涵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效益”事项

一是全力构建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十五五”期间,推进以三级医院为核心的网格化城市医疗集团建设,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推进管理、医疗、信息一体化,形成分级诊疗服务闭环。健全紧密型区县域医共体运行机制,强化医共体内牵头医院引领作用,推动区县域医共体“六统一”管理,加快推动“七大智慧平台”“五大共享中心”标准化建设。持续深化卫生人才“市聘县用”“县聘乡用”“乡聘村用”改革,完善梯次化人才下沉帮扶机制。完善基层“一老一小”人才激励政策,鼓励将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临床医生,特别是老年病科、儿科等特色专科医护人员派驻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指导工作,对驻乡卫生院、村卫生室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岗位晋升、表彰奖励等政策倾斜。二是引导医疗机构差异化发展。“十五五”期间,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差异化发展,谋划提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强调市级医院重点提供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区县级医院提供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急症急救诊疗,并适应老龄化、少子化要求及时优化调整发展方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是适应群众就近就便看病就医需求。加大“一老一小”专科发展支持力度,谋划将儿科、老年医学科等专科纳入临床重点专科创建项目和市级医学医疗“双中心”建设范畴,推动全市形成分布合理且覆盖全面的专科群。推动将“一老一小”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等融入“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开展等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审、社区医院和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强化日常监测管理,提升基础健康服务水平。三是完善服务配套支持政策。优化整合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医保配套政策,协同完成家庭医生签约个性化服务包、上门服务、药学服务等定价和医保报销政策制定,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上门服务、安宁疗护、家庭病床等医疗服务。目前,全市现行政府指导价的医疗服务项目的医保覆盖率超过70%,在国家赋予的调整权限下,可结合全市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参保群众用药需求及临床使用质效情况,继续做好医保目录精细化管理服务工作,更好满足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持续关注人口少子化、老龄化发展趋势,积极协同相关部门,持续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结构,落实相关改革举措和支持政策,推动“一老一小”健康服务发展取得新成效。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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