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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06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5-05-19

渝卫答复函〔2025〕115号

杨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将人体成分测定纳入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促进肌少症规范诊治的建议》(第1060号)收悉。经与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妇联、市科技局、市医保局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认真践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系列战略部署,围绕构建老年健康支撑体系,营造老年友好环境,持续满足老年人的健康需求。

(一)广泛开展科普和活动能力评估。一是推进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老年人心理关爱、失能失智监测评估等老龄健康专项行动,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全国敬老月”等系列宣传活动,2024年共发放老年人肌少症防治等健康宣传资料139万份,举办健康知识讲座3441场,开展义诊9396场,接受义诊和健康指导人数达112.23万人次。二是开展老年人活动能力评估。将生活自理能力评估、体育锻炼、运动功能等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内容,每年为常住的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一次健康体检服务。2024年,累计服务老年人399万人、覆盖率67.8%。

(二)强化诊疗规范服务。一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市卫生健康委持续开展卫生健康行业作风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不规范诊疗行为的监管和整治。市老年病质控中心持续开展老年医学质量控制工作,定期开展包括肌少症规范诊疗在内的老年医学专业技术培训和指导,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二是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2024年,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的通知》,明确提出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提升老年医学科能力和水平,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设置比例达到82.52%,已经提前达到国家要求。重医附一院、重医附二院、市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开设老年肌少症专病门诊。三是布局建设临床诊疗中心。遴选8家医院建设为市级(区域)老年病、老年病专科护理临床诊疗中心,各专病临床诊疗中心发挥带动辐射作用,提升区县对应专病临床诊疗能力,推动优质资源下沉。

(三)加大老年医学人才培养。一是开展国家培训。实施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2021—2024年,连续四年为基层培养534名老年医学骨干医师和医养结合机构医师等老年医学紧缺人才。组织近1500人次参加国家线上医养结合及安宁疗护培训。二是开展市级培训。举办全市安宁疗护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班和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老年健康骨干人才500余人。三是开展岗位练兵。2024年,川渝两地卫健部门和工会联合举办川渝首届老年医疗护理技能大赛,川渝两地共109支队伍436名老年医学医护人员参赛,以赛促练、以赛促学,共同推动川渝两地老年医学队伍能力水平提升。

(四)完善医保支持政策。2024年4月,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办法(2024版)>的通知》《关于印发<重庆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1.1 版细分组目录>的通知》等文件,对伴有老年肌少症等并发症与合并症的DRG组赋予不同权重,切实解决老年患者“一身多病”的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老年人肌少症的关注以及提出的宝贵建议,市卫生健康委将积极采纳您提出的建议,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完善政策体系建设,推动肌少症规范诊治。

(一)提升老年健康服务水平。持续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多渠道宣传老年肌少症相关知识,不断提升老年健康素养水平。持续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服务,扩大筛查范围。持续开展老年医学人才培训,推广老年医学核心理念,强化包括肌少症在内的老年患者综合管理。持续开展包括老年人肌少症在内的老年病质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提升老年人肌少症规范诊疗水平。

(二)积极推动医疗服务立项。加快推动国家医保局已发布的包括人体成分测定在内的各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落地,支持将已发布的卫生技术规范项目对接相应类别的指南项目,以医疗机构成本测算为基础,综合重庆市人力成本、基金运行情况等因素,并参考周边省份同类价格,合理制定项目价格。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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