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答复函〔2025〕11号
杨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建设与发展的建议》(第1054号)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医保局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情况
(一)推动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建设。2022年,市卫生健康委启动临床营养科建设三年行动,制定《重庆市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重庆市营养指导能力提升培训实施方案》《重庆市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使用规范》等文件,并把临床营养科建设纳入全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考核指标。截至2024年底,全市已有160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成临床营养科,26家成为国家试点单位、6家成为示范单位,患者入院24小时营养风险筛查率达到73.7%。
(二)推动临床营养人才培养工作。2022年,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标国家专业目录,进一步规范了卫生高级职称专业设置。同时,对新兴学科门类进行规范和明确,对涉及健康管理学科的医、药、护、技四个专业类别进行细化,并将临床营养纳入其中。从2022年开始,市卫生健康委每年对临床营养人才进行集中培训,累计培训320余人次。
(三)推动临床营养收费进入医保。2004年,《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肠内高营养灌注”的项目内涵为“指经鼻置入胃管,小肠营养管,小肠造瘘,胃造瘘药物灌注或要素饮食灌注….”这是我市医疗收费项目中首次出现“要素饮食”概念,其后历年的《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中均有“要素饮食”这一概念。2021年,重庆市诊疗项目统一编码落地过程中,为与医疗服务项目中的相关内涵一致,将“肠内营养制剂”、“特医食品制剂”统一设置为“要素饮食150000007”,按非医疗服务项目管理,由医疗机构对码收费使用。
(四)开展营养援藏工作。2022年,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临床营养人才对口帮扶昌都。2023年,帮助昌都市人民医院建成临床营养支持中心,并申请收费编码安装营养筛查软件。2024年,联合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在拉萨召开首届临床营养工作研讨会,援助昌都市人民医院建成临床营养科并正式开科运行,同年成为昌都市及西藏自治区临床营养质控中心;在昌都市首次开展老年人、孕产妇、学生等人群营养筛查评估工作,出具昌都市历史上首个营养监测报告。
(五)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市卫生健康委完成市政协《大健康产业背景下特医食品和保健食品产业发展》调研课题。成功组织申报《营养服务体系构建策略研究》《食养指南转化应用项目研究》等2个国家卫生健康委决策咨询揭榜挂帅研究课题。组织开展重庆市医疗机构临床营养食疗产品知识产权保护与转换路径政策法律分析与实证研究相关调研课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重点从以下方面积极加以落实:
(一)继续推进临床营养科建设。目前,市卫生健康委正在研究起草促进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规范健康发展方面的文件。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按照《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国卫办医函〔2022〕76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临床营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4〕333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推进重庆市临床营养科示范工作,制定医疗机构肠内营养配制室地方标准,切实推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规范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二)继续推动医保收费项目改革。目前,市卫生健康委已经向市医保局提交临床营养收费项目改革的相关意见。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市医保局按照《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要求,推动将临床营养科的5类营养咨询与评估纳入医疗服务收费项目,使临床营养收费项目更加合理,更能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
(三)继续推动临床营养人才培养。目前,市卫生健康委正在制定临床营养人才培训方案并落实培训基地,积极鼓励其他专业医师、技师、护士转岗为临床营养专技人员,制定转岗相关培训及考评机制,确保专业人员服务能力。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设立科研专项,支持医院临床营养科研,鼓励医疗机构与科研机构合作,搭建平台助力科研转化。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注!我们将持续关注临床营养科建设与发展工作。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