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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02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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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4〕423号

毛森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医养结合相关政策的建议》(第0026号)收悉。经与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老龄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协同推进“两个战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健康中国战略),突出强化医养结合服务在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强规划、添政策、夯基础、重协同”四方联动,做深做实医养结合服务,建成医养结合机构167家、床位5.01万张,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2077对,为老年人健康养老提供坚实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规划引领,抓好统筹实施。国家将推进医养结合纳入全国“十四五”规划,建立项目储备清单,统筹资源要素保障。重庆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全市和卫生健康系统“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转型为康复护理机构,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社区医养服务”。《重庆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提出,“完善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服务网络。引导部分一级、二级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长期护理机构,到2025年,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等建设50个医养结合示范机构,重点为失能(含失智)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重庆市提升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能力行动方案(2023—2027年)》提出,“完善土地、财税、价格、保险、人才等政策,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尤其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医养结合工作的积极性”。

(二)强化政策保障,优化发展环境。一是强化制度保障。会同市民政局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医”“养”支付边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疾病诊治、医疗护理、医疗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费用。二是加强医保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并按协议管理,参加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在定点医养结合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截至2024年3月底,全市有135家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占全市医养结合机构的81%。三是完善配套措施。落实国家《“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发挥中央资金牵引作用,鼓励医疗机构拓宽养老服务、延伸医养服务链条,2021年以来共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5030万元,支持大型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建设医养结合项目21个,全市新增医养结合床位2515张。

(三)夯实人才基础,推动工作发展。一是加强医养结合专业人才培育。截至目前,全市共有6所高校开设康复治疗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护理学与医养结合相关的专业,在校生5000余人;56所职业院校开设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康复治疗技术、康复工程技术、智慧健康养老与服务管理、护理等18个专业,98个专业点,在校生7万余人。二是实施专项培训计划。开拓老年医学人才继续教育新路径,实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组织460名老年医学科和医养结合机构医护人员参加培训。组织1500名医养结合人员开展线上能力提升培训。

(四)坚持协同联动,凝聚发展力量。充分整合、衔接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健全完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印发《关于建立重庆市医养结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联席会议由市卫生健康委作为组长单位,市民政局作为副组长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全市建立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与民政部门分工负责,发展改革、财政、医保等部门配合协作的联动机制,通过召开工作会、开展座谈交流、联合调研等形式,重点破解医养结合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共同推动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的建议对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和健康支撑体系建设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两个战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健康中国战略)双轮驱动,持续夯实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深化医养结合,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一)强化统筹布局。推动《重庆市提升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能力行动方案(2023–2027年)》落地见效,以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双提升”为主线,聚焦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进一步强医疗服务、富养老内涵,抓实“两院两科一中心”建设,持续完善市级–区县–基层老年健康三级服务网络,包括统筹老年医院布局,加强护理院建设,规范老年医学科建设,推进安宁疗护科建设,加强社区医养中心建设。未来5年,拟建成10家老年医院,重点是80万以上的区县;每个区县至少有1家护理院;建成社区医养中心100个。

(二)优化服务供给。一是争取项目支持。持续争取“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项目资金,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医养设施,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对申报区县和机构开展实地调研,对在建项目加强执行监管。二是推动医养联合体或医养联盟成立。为进一步满足居家社区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提升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水平,支持第一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区县开展以医疗机构为主体,成立医养联合体或医养联盟,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三)加强医保支撑。加强对区县医保部门总额预算工作的指导,根据医养结合医疗机构收治病人特点,结合医疗费用发生实际,针对性制定相应的总额考核指标和医保预算额,重点考虑医养结合机构的住院床日、次均费用等因素对考核指标和医保定额等进行研究。持续优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筹资结构,实行国家失能评估标准,进一步完善保障方式、保障项目,探索将居民一并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范畴,有效减少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的家庭护理开支、满足其基本护理需求。

(四)夯实人才队伍。积极争取国家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扩大培训名额和经费,依托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持续提升全市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指导相关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院开设康复、护理、养老等领域的专业和培训项目。加强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康养服务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并获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畅通医养人才发展通道。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7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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