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函〔2024〕413号
民革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推进医学机器人技术创新和临床应用 加快实现我市医疗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第0212号)收悉。经与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医保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医学机器人产业发展的相关建议
(一)产业发展提质增效。2023年,我市生物医药产业稳步发展,工业投资大幅增长,新产品开发加速推进。一是全市药械获批数量均为近年来最好水平。其中,新上市医疗器械品种561个,新上市和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品种43个,获批批文71个。我市现有I类创新药项目获得临床试验许可达36个。二是优质企业培育卓有成效。西山科技与智翔金泰完成科创板上市,我市医药行业上市企业达到15家。中元汇吉收购深圳传世生物,进军凝血检验领域,产品线覆盖检验医学9大领域。三是对外交流合作持续加深。成功举办“2023年中国医学装备大会”“2023年智博会制药产业数智化峰会”等行业大会,承办“2023年中国产业发展对接活动(重庆)一医药专题活动”,促进产业上下游之间、东西部区域之间交流与合作。
(二)产业体系布局逐步优化。2022年,我市出台《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提出优化生物医药产业“1+5+N”体系布局,重点打造以重庆国际生物城为核心的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推动区域产城融合发展。持续建设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长寿经开区、涪陵区、大渡口区等5个集聚发展产业基地,其中支持两江新区和高新区打造高端化学药、医疗器械等综合医药产业集群,支持长寿区发展原料药产业,支持涪陵区持续壮大现代中药产业,支持大渡口区做深做强体外诊断产业,鼓励其他条件具备的工业园区,根据自身特点建设医药产业特色园区。2023年3月,市政府组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工作专班,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药监局等市级部门,以及重点区县作为成员单位。工作专班围绕综合协调、招商引资、科技创新、产品上市、应用推广5个工作重点,下设5个专项组,各组由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开展工作,常态化服务区县、园区、企业,协同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壮大。
(三)我市医疗器械产业现状。2023年,我市有375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其中规上企业75家。经过多年培育,我市医药装备企业和品种在全国已具备一定影响力,重点企业发展迅速,领军企业崭露头角,具备成为头部企业的潜质。在重点企业方面:中元汇吉诊断试剂领域异军突起,在国内率先推出微生物质谱仪和核酸质谱仪,填补国内自主核酸质谱仪空白;山外山公司是中国血液透析领域产品种类最全、产业链最完整、专利最多且为国家标准起草单位的龙头企业,是我市第一家在科创板上市的医疗器械企业。金山医疗先后上市了胶囊内镜、PH胶囊等产品,并在研微创手术机器人项目;西山科技是全国在微创外科高科技医疗器械领域产品布局最全、创新成果最多的企业,已在科创板上市。从研发领域来看,我市在消化内镜、手术动力装置、高端血液透析机、海扶刀、颅压监测、自主知识产权高灵敏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全自动智能化医用流式一体机、家庭智能健康检测诊疗系统等医疗装备领域具备较强的研发水平。
下一步,市经济信息委将做好以下工作,加快推进我市医学机器人产业发展。一是聚焦打造国家重要生物医药产业高地。牢牢把握产品、企业、产业链、产业生态“四个着力点”,短板产业补链、优势产业延链、新兴产业建链。优化加快构建“1+5+N”的生物医药产业布局体系,并鼓励其他条件的园区,根据自身特点,加大招商引资,布局医学机器人项目。二是推动医疗器械产业数字化、规模化发展。重点推进传统医疗器械进行数字化创新,围绕传统医疗装备与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融合嵌入升级,加快发展高端脑机接口医疗诊断、血液透析、精准麻醉、智能医疗机器人、人工智能辅助决策/诊断分析软件等高端医疗产品。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医工联动,推进产学研医协同发展。组建重庆生物医药产业联盟,推动政产学研医联合,推进联盟内开展临床转化、产业对接、政策研讨与专业交流等工作。形成产医融合创新成果。聚焦医疗器械重点项目,打通“创新验证一临床转化-推广应用”全路径,搭建产学研医深度融合平台,协调医疗机构在临床验证与评价等环节深度参与产品开发,推进我市医学机器人技术项目创新和临床应用。
二、关于引导培育重庆医学机器人创新土壤的建议
近年来,市科技局聚焦构建“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加快推动医疗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7年)》,培育医学机器人相关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近100家。搭建AI机器人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依托重庆华数机器人有限公司等优势单位,支持开展机器人驱动传动、机构构型、感知监测、控制决策等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突破高刚度、高精度和模块化设计的电机驱动力控旋转关节、基于多模态AI大模型的人机情感、语言和行为交互等关键技术,研制使用一体化关节的高性能空间力传感器等产品,提升我市医疗机器人研发、设计与制造能力。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科技创新引领。积极发挥科技创新战略支撑作用,加强医学机器人引领性、颠覆性、原创性科技攻关,支持企业和高校院所共同开展医学机器人通用原型机研发、AI通用大模型技术开发、关键零部件攻关,以科技支撑和引领机器人产业迭代升级和制造业转型。二是注重医学机器人企业的培育和引进。继续贯彻落实《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7年)》,在医学机器人整机集成制造、整机设计、人机协同等重点领域加快孵化、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三是落实规划政策。配合市经济信息委,切实落实《重庆市“机器人”+应用行动计划(2023-2025)》相关政策举措。四是加强科技交流合作。拓展国际合作渠道,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合作交流,提升我市医学机器人产业的国际影响力。
三、关于加强引导产学研医融合培育的建议
市卫生健康委加强引导产学研医融合,支持重庆医学机器人创新。一是出台政策支持。先后出台《医学科技创新引领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重庆市卫生健康科技跃升行动计划(2023—2027年)》,提出“建设医研企协同创新基地。引导医疗卫生机构与企业等建立紧密合作关系,联合开展科技研发、技术创新。坚持市场主导,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实现临床转化应用与推广”“各市级医学创新平台要进一步加强与生物医药企业等交流合作”“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与重点企业结对共建联盟,深入开展医研产学对接活动”等一系列要求。二是给予项目支持。将“智慧诊疗技术”“重大疾病微/无创诊疗器械研发”纳入重大项目申报指南,将“人工智能的临床应用及关键技术研究”纳入重点项目申报指南,2024年立项“医工转化”“人工智能”等相关攻关项目1项、重大项目4项、重点项目1项、面上项目16项,立项资助金额达800多万元。三是推进平台建设。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共同审议研究,2023年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成为首批重庆市转化医学中心,疏解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中的现实堵点,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动科研成果从“实验室”走到“病床旁”。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继续积极推动多链融合,助力全市医工转化能力,推进医疗技术创新。一是建设重庆市医学科研数字服务平台。面向全市医学科研工作者提供全市卫生健康领域相关数据资源和数据加工、数据分析服务,为全市科研工作者提供更加系统、完善的大样本数据支撑。二是提高“医研产学”融合创新效能。探索建设“医疗卫生机构+科研平台+高等学校+产业基地”架构,鼓励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与大型医药企业建立实验室、研发团队,选派和接收科研人员顶岗培养,共同开展创新研究。三是加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鼓励医疗卫生机构、生物医药企业等设立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开展公立医院组建全资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试点,提升科研成果转化的专业化水平。支持医药企业建设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科技成果转化试验基地,培育壮大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等专业人才队伍。四是强化科技成果管理与服务。成立专业化医学科技管理服务机构,或依托第三方开展科研项目管理和科技成果评价。培育科研技术服务中心,搭建成果信息、投融资、工程化和孵化器等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支持举办各类科技成果交流会。深化与先进技术研究院合作,共享科技创新资源。五是推进研究型医院建设。推进高水平医院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能力提升,出台《重庆市研究型医院建设实施意见和建设标准》,遴选一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型医院建设。研究型医院加强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扩大研究型病房建设范围。积极开展国际领先诊疗技术(含药物、器械)的临床应用,扩大药物临床试验范围,临床药物试验学科覆盖范围不低于60%。鼓励开展药物上市后真实世界研究,积极鼓励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有效链接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建立临床科室与研究团队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相互促进的临床科研融合创新机制,以临床需求推动科学研究,以科学研究提高临床诊疗水平。
四、关于重大创新医疗装备医保政策支持的建议
市医保局加快创新产品的市场准入,开辟创新器械绿色通道。已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重庆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全天开放,随时接受企业提交医用耗材挂网申报业务,并计划在耗材挂网制度修订时增加创新器械绿色挂网通道,提升医用耗材挂网工作质效。
下一步,一是将对新技术、新项目、新服务给予价格政策支持。市医保局将严格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16号)要求,对优化重大疾病诊疗方案或填补诊疗空白的重大创新项目,加快审核进度。二是推动建立健全我市医用耗材纳入医保准入制度。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3号)要求,在“十四五”期间推动建立。目前,我们正在完善创新医药产品纳入医保目录的相关流程及制度。根据我市医疗卫生技术发展、群众需求和我市医保基金长期可持续发展要求,在医保基金承受能力范围内,将临床必须、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医用耗材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