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函〔2024〕330号
钟利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乡镇医疗发展的建议的提案》(第0114号)收悉。经与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出台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文件。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11个方面改革措施,提出22条发展指标,重点突出优化医疗资源布局、优化人才岗位结构、加强医共体建设、加大乡村医疗体系投入机制等方面内容,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提供政策保障。此项工作在“中央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专班会”上获10个国家部委肯定。
(二)实施基层卫生便民惠民举措。出台《重庆市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举措》,制定改善基层就医环境、专家号源向基层下沉、推进中高级职称医师值守门诊、方便慢病患者配药开药、推进村卫生室医保报销全覆盖等20条具体措施,不断提升群众就近就医获得感。2023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第一次在乡镇卫生院(忠县拔山中心卫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重庆市便民惠民措施,《人民日报》等10家中央媒体现场采访报道。
(三)加强基层卫生发展资金保障。争取中央专项资金4960万元,支持部分乡镇卫生院提档升级;争取市级财政资金2.5亿元,支持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创新建立区县基层卫生发展“资金池”,全市累计筹资19.17亿元,用于保障“县聘乡用”人员绩效待遇,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置医疗设备308台(件),有效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四)深化基层卫生重大改革。持续深化“县聘乡用”改革,全市共下派“县聘乡用”人员2035名,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人员1811名,下派儿科、麻醉、口腔、血透等紧缺专业医疗骨干1560名,帮助基层新建特色科室152个、开展新技术1032项。探索“乡聘村用”改革,全市共招聘“乡聘村用”人员325名,其中用编制招聘村医107名、采取劳动合同方式聘用村医218名。建立检验、影像、心电“三大远程诊疗中心”,实现“基层检查、区县级诊断”,年服务群众超388万人次。“县聘乡用”改革获国务院副总理刘国中肯定性批示,获市委书记袁家军肯定性批示2次。“乡聘村用”改革获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肯定性批示2次。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落实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的建议。市卫生健康委将督导区县落实《重庆市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快推进重点任务实施,确保乡镇卫生院编制由常住人口1‰提升到1.2‰—1.7‰、专业技术岗位高级岗由13%提升到15%、乡村医生补助由每月400元提升到600—1000元等重点突破性政策落地。启动优质医疗资源靠近老百姓改革,建立健全向基层倾斜的资源配置、人才建设和政策保障体制机制。
(二)关于完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设施设备的建议。继续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和市级资金,指导区县用好基层卫生发展“资金池”,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硬件建设和医疗设备迭代升级,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到2025年,全市40%的村卫生室要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标准,6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达到国家服务能力基本标准,3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建成61个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其服务能力要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
(三)关于加强乡镇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一是持续开展人才选拔,每年选拔区县医学头雁人才120名、优秀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200名;持续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行动,每年招聘紧缺专技人员1000名。二是持续开展“县聘乡用”、市区(县)两级医院专家驻点帮带、专家巡诊、“潮汐式”医疗援助等工作,促进人才下沉,缓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荒”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大基层适宜卫生人才培养力度,增加全科、儿科、口腔科、中医、精神卫生、康复、临床药师等紧缺人才供给。四是积极推动“两个允许”政策在基层落地,对于超额绩效年人均水平低于当地区县级公立医院超额绩效年人均水平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核超额绩效时暂不受相关规定控制增幅的限制。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市卫生健康委将继续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落实《重庆市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持续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改善群众就近就医体验,促进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上台阶。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