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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36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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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3〕345号

邓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宣传早统筹,切实提升新冠感染处置能力的提案》(第0369号)已收悉。针对您的建议,我委高度重视,经与市经信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科普宣传,及时引导群众正确认知

(一)多种形式宣传科普知识。我市已通过网站、公众号、短信、电视、广播、讲座、报纸等方式持续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如市卫生健康委官网“疫情防控专栏”发布疫情信息8000余条,其中“防控知识栏”发布科普知识500余条;重庆新闻联播《感染奥密克戎怎么办 专家给出相关建议》、重庆日报《关于“阳了”这件事,你需要了解的40句话》等报道获超10万+点击。

(二)关注特殊群体。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市疾控中心、重医附属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专家,针对老年群体强化疫苗接种、老幼孕等特殊群体居家治疗注意事项、新冠治疗药物购买及使用指南、“阳康”后恢复指南等内容推出科普信息200余条。

(三)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为进一步增加百姓疫情防治知识,引导群众科学防疫、错峰就诊,更好保障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市卫生健康委将积极策划推出各类宣传报道,协调中央媒体推出权威、有影响力的宣传,继续通过新闻发布会、电视、广播、今日头条、公共场所宣传语、短信等方式多渠道、多层面、大范围定期对新冠知识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如在人民日报推出《重庆市卫生健康委联合高德地图共同发布“发热门诊”查询功能》;通过重庆发布、市卫生健康委、重庆晨报等公众号发布《重庆中心城区27家医疗机构开通线上用药咨询渠道一览表》等。

二、加强物资保障,做好药品物资生产储备

(一)全力保障药品供应。2022年12月“新冠疫情防控新十条”发布以来,市级部门紧密配合,协调各地原料物资入渝、加快办理恢复和委托生产手续、推动本地企业加足马力生产。至2023年1月上旬,累计保障医疗机构和社会面解热镇痛药7585万片,保障社会面药店中成药、止咳类药品392.06万盒/瓶。尤其对于市场紧缺的儿童退烧口服液,市委、市政府领导亲自指挥部署,已累计投放35万余瓶,有效保障儿童退烧用药需求。

(二)优化完善医疗物资保障组织体系。市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疫情防控指挥体系组织架构的通知》,保留并调整优化以市经济信息委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等为成员单位的市医疗物资保障组(市药品生产和供应专班)。

(三)推动生产企业稳产达产。已建立本市重点保供企业白名单,动态监测调度药品产能、产量、原料药需求情况,协调解决企业生产遇到的原材料供应、用工保障、要素保障等方面困难,指导企业通过增加生产排班、调整相近产线转产扩能等措施,支持企业迅速进入满负荷生产状态,做好本市医疗物资生产保供。

(四)实物储备和产能储备结合。一是做好实物储备。一方面要求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按照1个月日常使用量动态储备新冠病毒感染相关治疗药物和医疗物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可用量保持在2周以上;农村地区按照服务人口数的5%-20%准备中成药、退热药、止咳药等新冠病毒感染治疗药物;另一方面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保持不低于警戒线数量进行实物储备。二是做好产能储备。建立本地企业产品种类目录清单,根据产品质量、实际经营情况动态调整企业名单,确保能够及时填补物资供应缺口,与实物储备衔接有序形成保障合力。

市级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强协同配合,不断完善市级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品种、规模、结构,加快创新完善储备方式,优化产能保障和区域布局,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医疗物资能及时有效供应,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三、加强统筹协调,增强医疗机构资源保障

(一)统筹药品货源调拨做好重点保障。我委对市级协调的解热镇痛药、托株单抗、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等市级保供药品,按照各区县、各市级委属医疗机构报送的需求量、库存量、ICU患者数量统筹调配,确保药品分配公平有序,重症治疗药品、供需缺口大的区县优先分配,重点保障ICU重症、危重症患者,所有市级保供药品全部做到科学分配、“日清日结”。

(二)持续开展药品和重症危重症患者监测。一是建立系统开展新冠药品监测。市卫生健康委通过市级药品监测系统对全市公立医疗机构46种新冠诊疗相关药物库存量和使用量持续开展监测,不仅包括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和阿兹夫定等小分子药物、对乙酰氨基酚片和布洛芬片/缓释胶囊等解热药,还包括托珠单抗、静脉用丙种球蛋白等重症患者药物。二是做好重症、危重症患者监测。重症、危重症患者和ICU床位使用情况的监测数据为全市和各区县按照轻重缓急、统一合理分配药品、确保重症和危重症患者得到及时诊治提供客观数据参考。

(三)制定预案做好医疗机构资源调配。《重庆市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医疗救治预案》对不同人群患者,特别是重型、危重型患者的医务力量、重症床位、救治药品、ECMO救治设备、转运通道、专家巡诊会诊和救治指导提出明确要求,公示了全市定点和亚定点救治医院、二级及以上救治医院的床位明细及重症床位数、市级专家组和重症医学组专家名单、市级医疗储备团队和国家级重症医疗队、国家级重症医疗队医生名单,为科学、有序、高效统筹开展新冠救治特别是重症、危重症患者救治提供各类医疗机构资源保障。

3年来,在救治新冠重症和危重症患者的过程中,我市积累了一些经验和救治资源,也锻炼了一批战斗力强的重症医护队伍。我市将持续加强药品和重症和危重症患者数据跟踪与分析,按照“保健康、防重症”要求,统筹科学合理分配医疗资源,全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加强监督管理,维护药品市场交易秩序

(一)加大涉疫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市药监局以涉疫医疗药品、防疫用品为重点,对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进行全覆盖检查、质量抽检,尤其对于新冠治疗小分子药物、生物制品等加大购销渠道监管力度,配合公安、海关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网络销售、走私等违法行为。围绕农村零售药店、诊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药材交易市场、涉疫物资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场所和制假售假等重点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检查。

(二)严厉打击借疫情哄抬药价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药品价格等扰乱医药市场秩序行为。例如合川区市场监管局通过查询药店药品销售系统、进货票据、销售票据、销售流水报表等信息,发现部分药店哄抬连花清瘟颗粒/胶囊价格,经收集证据后对上述药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无法清退消费者的多收价款并进行罚款;荣昌区市场监管局对某药店销售连花清瘟胶囊时强制搭售其他药品,变相大幅提高药品价格的违法行为罚款5000元;大足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12315平台举报单,对某药店哄抬连花清瘟颗粒/胶囊价格立案调查、下达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500元并罚款2502元。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和市药监局将认真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要求,继续强化药品质量安全和药品价格监管,严肃查处虚抬药价、搭配销售、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维护药品流通正常秩序。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25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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