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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50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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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3〕384号

黄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医养有效衔接全力保障老年人健康的建议》(第0508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大力推进医养结合,促进医养资源有效衔接,赋能高质量、高品质养老年健康支撑体系建设。

(一)纳入“十四五”规划推进工作。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重庆市和市卫生健康委“十四五”规划,确保工作有政策引领。《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转型为康复护理机构,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社区医养服务”。《重庆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提出,“完善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服务网络。引导部分一级、二级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长期护理机构,到2025年,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等建设50个医养结合示范机构,重点为失能(含失智)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

(二)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持续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措施,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相继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健全完善医养结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卫生与民政部门分工负责,发展改革、财政、医保等部门配合协作的医养结合联动机制,合力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截至2022年底,全市建成医养结合机构184家,床位5.1万张,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2152对,全市“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医养协作、居家医养”医养结合服务模式逐步完善。

(三)拓宽老年健康服务内涵。将老年人等11类人群作为签约服务重点人群,优先签约、优先服务,根据老年人群健康状况和服务需求,分层分类设计个性化签约服务包,提供“菜单式”服务,满足签约老年人多元化健康需求。建立以“医共体”牵头医院为慢病管理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慢病管理站、村级慢病管理工作室“三位一体”慢病管理网络,推进多病共管,并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分绿标、黄标、红标等三种色标进行服务管理。

(四)落实财政医保支持政策。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按每张养老床位2万元的标准支持居家社区型和医养结合型机构建设,2021年以来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8.5亿元,支持建设卫生院医养结合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等养老项目56个,新增养老床位约9800张,永川区中医院等医疗机构获得中央资金项目支持。加大医保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加快推行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进度,2022年“长护险”试点区县扩大到全市所有区县。

二、下一步工作

您的建议对加快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和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在持续推进医养结合上下功夫,有效扩大服务供给,促进老年人获得专业规范、方便可及、综合连续的健康养老服务。

(一)强化顶层制度设计。一是完善政策措施。制定出台支持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着力打通医养结合服务的政策壁垒及难点堵点,将进一步明确价格、医保、土地、财税、人才等支持政策。完善价格政策,明确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上门医疗及养老服务的收费标准;加大保险支持,明确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享受的医保政策;盘活土地资源,明确医养结合机构用地资源;落实财税优惠,明确税收优惠政策及政府购买项目;加强人才激励,明确给予提供医养结合服务、上门居家医疗队医务人员绩效倾斜。二是加强体系建设。出台医养结合服务规范、质控标准、慢病管理指南等,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医养结合服务,优化“医”“养”合作机制。三是强化协调联动。以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开展经验座谈、组织联合调研等形式协调解决医养结合工作存在的“中梗阻”“拦路虎”,统筹布局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促进医养深度融合发展。

(二)充实基层医养结合能力。一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全市97%的老年人采取居家或依托社区养老,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是居家、社区养老的重要保障。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设置1个标准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服务人口数量,统筹布局甲、乙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2025年,乙级比例达到90%,其中甲级的比例不低于30%。二是做实家医签约服务。加快推进签约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慢性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2023年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达到33%,重点人群覆盖率达73%。进一步夯实老年人健康管理,2023年65岁以上老年人规范健康服务管理率达到65%,超过国家标准5个百分点。三是推进基层医养结合服务。引导一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到2025年,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等创建50个医养结合服务中心。

(三)优化医养结合服务供给。一是开展示范项目创建。为提升医疗机构积极性,发挥示范结构带动作用,争创3个国家级医养结合示范区(县)和2个示范机构,启动建设第一批5个市级医养结合示范区(县)和10个示范机构。支持社会办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创建国家和市级示范机构,培育医养产业发展。二是推进医养结合联盟。为进一步满足居家社区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优化老年人健康服务模式,提升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水平,探索医养融合新模式,选择1-2个有条件的区县,以医疗机构为主体,成立医养结合联盟,丰富合作形式,深化合作内容。三是提升服务质量。依托市老年病医院,成立市级医养结合质量控制中心,定期评估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和效果;鼓励市老年病防治研究所等医疗机构发挥“龙头”作用,积极与有关养老机构合作,为机构老年人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四是加强医疗养老资源共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康复站,乡镇卫生院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残疾人照护机构统筹规划、毗邻建设,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实现资源共享、服务衔接。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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