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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55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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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3〕293号

范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职业健康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建议》(第0551号)收悉。经与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国家职业健康医学中心建设标准及条件

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2〕177号)精神,按照“目标导向、统筹规划、揭榜挂帅、择优选拔”的工作思路,申报项目应符合六项基本条件:一是有高水平医学资源,需参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二是有高水平领军团队;三是有攻关问题清单;四是有研发型企业支持;五是有地方政府支持;六是有体制机制创新。同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有序扩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2〕527号)等精神,前四批批复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中,我市有4家医院纳入试点医院名单,分别是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庆医院、江苏省中医院重庆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重庆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医院,总量已达到国家控制标准,此外,仅有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纳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输出医院名单并参与建设试点,具备国家医学中心申报资格。

二、工作推进情况

(一)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要求,根据重庆实际,着力将重庆建成全国职业病防治示范先行区,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核心支撑作用,结合川渝地区职业病诊疗服务能力情况,拟由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联合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联合申报国家职业医学中心项目,并将此项内容纳入《2023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工作要点》。

(二)根据国家医学中心的设置要求,参考国家呼吸医学中心及国家癌症医学中心等设置标准,通过多方征求意见,并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委托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编制的《职业病防治院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相关单位编写了《职业健康国家医学中心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汇报了工作进展情况。

(三)为将职业健康国家医学中心创建工作落到实处,重庆市已将建设国家职业医学中心纳入《重庆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重要内容和重点项目,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契机,全力打造“三中心一基地一张网”的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加强职业健康领域成渝协作,联合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共同在职业医学研究、职业病应急救治、职业健康管理、职业健康人才培养、职业健康服务、工程技术防护等方面打造成为全国的典范。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标建设标准,制定建设目标和方案,以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为核心单位,加强组织领导,纳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协同发展工作计划,定期沟通和推进工作,重点加强与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的联系,协同创新,实现平台共建和资源共享。并加强与国家卫生健康委的汇报,争取项目尽早落实。

(二)凝练研究方向。针对职业病和中毒中的常见病、多发病和危重病等临床问题,梳理有临床潜在应用价值以及可供转化研究的新技术、新方法、新药物、新器械、新设备和新靶点,提出临床研究和应用转化的重点研究方向、研究任务和发展规划,形成诊治指南规范和国家标准。

(三)加大力度推进。依托重庆市职防院整合市内职业健康医学人才,加大对职业健康国家医学中心建设资金投入,在人才培养和引进、科学研究、平台建设给予大力支持,争取早日建成职业健康国家医学中心。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18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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