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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12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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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2〕449号

甘伟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122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化旅游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十三五”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中医药发展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坚持中西医并重发展方针,推动中医药取得长足发展。一是中医药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出台《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召开全市中医药大会,成立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重庆市中医药条例》正式施行。二是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全市中医医疗机构3361个,全市二甲以上中医医院达38家,每千常住人口中医床位数达到1.45张,每千常住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0.62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三是中医药服务能力稳步提升。累计建成国家和市级中医重点(特色)专科328个,全市中医类医院总诊疗人次和出院人次较“十二五”末分别增长31.64%和50.87%。尤其是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中医药全面参与全市疫情防控救治,为维护人民健康作出了重要贡献。四是中医药传承创新基础不断夯实。重庆中医药学院建设加快推进,3家中医药机构实施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市级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心、临床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国家、市、区县、医院多层次中医药学术传承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达21.09%。

虽然近年来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成果丰硕,但正如您在提案中指出的,我市在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仍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中医药总体发展水平不高、优质中医医疗资源不足、中医药特色优势不突出、中医中药发展协同不够、中医药文化的引领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您围绕促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涉及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中医药改革、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医药文化建设和对外交流等多个领域,非常系统、全面,为我们在“十四五”期间发展中医药提供了很多有益参考。

“十四五”时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决策部署的关键时期,是中医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发展环境的优化、深化改革的引领、服务需求的拓展、科技创新的赋能等必将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市级部门,积极吸纳您的建议,将有关建议政策化、项目化,融入“十四五”中医药发展全局,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统筹、凝聚合力,推动全市中医药在传承创新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是立足高站位谋划。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乡村振兴战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带一路”建设、“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等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西医并重发展方针,制定出台并实施《重庆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从高质量建设中医药服务体系、高品质发展中医药产业、高效能深化中医药行业领域改革等7个方面统筹推进“十四五”期间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激发中医药“三个作用”和“五种资源”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聚焦高质量发展。以“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为主线,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中医药姓“中”,加强服务体系和内涵建设,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强化中医治未病和康复能力建设,实施中医药人才队伍培养工程,推动中医药优势学科、特色专科高质量发展,打造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重庆中医药品牌。尤其是您关心的中医治未病,“十四五”期间,我们将进一步强化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和内涵建设,推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全部规范设置治未病科室,并建设3-5个中医治未病中心。

三是促进高效益协同。发挥市级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区县建立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作机制,推动中医药发展部门协同、市区(县)协同,汇聚发展合力;推动中医中药协同发展,新增中药板块规划,会同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市药监局等部门合力推动中药产业高品质发展;强化成渝双城经济圈中医药发展协作,促进两地在中医药服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和文化建设等领域协同发展。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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