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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10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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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2〕470号

市政协医药卫生界别:

你们提出的《加快规划建设实体化重庆国家医学和医疗中心的建议》(第1103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设背景 

2017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十三五”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正式启动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规划设置工作,依托高水平医院设置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打造医学高地,提升整体和区域医疗服务能力,减少患者跨区域就医,助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目前,已完成癌症、心血管、儿童、呼吸、创伤、老年、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口腔、神经疾病、传染病等10个专业类别国家医学中心设置工作,全国已设置了10个专业类别的国家医学中心,分布在北京、上海、浙江、广东、湖北、四川6省市19家医院。

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扩大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2021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依托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等优质医疗资源,加快建设国家医学中心;支持共建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群”。

二、制定建设方案

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力推动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相关工作。一是签署委市共建协议。2020年10月,重庆市人民政府与国家卫生健康委签署了《国家卫生健康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依托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和部分市级高水平医院,共同创建创伤、骨科、 精神、呼吸等专业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二是制定实施方案。2021年10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政策清单》,积极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强资金、土地、人才、科研等政策支持,并遴选重庆市人民医院、綦江区人民医院、永川区中医院、北碚区中医院等单位,申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2021年11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加快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实施方案》,明确了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和具体路径,以点带面,整体提升全市医疗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三是相关专业类别申报情况。 2020年8月,重医附属儿童医院已经成功创建儿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同时,市卫生健康委组织重医附一院、重医附二院、重医附属口腔医院、市急救医疗中心、重大肿瘤医院等医院,完成了国家已经出台标准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申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协同市级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重庆市加快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实施方案》,从6条路径建设国家医学中心,整合资源建设12个专科领域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以点带面,整体提升全市医疗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一)建设目标。以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为引领,以点带面,整体提升全市医疗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大幅减少跨省市、跨区域就医,实现大病不出市。通过5—15年的努力,建成国内一流、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医疗服务高地、医学人才聚集高地、医学科技创新高地、公共卫生高地和医院高质量发展高地。到2025年,全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高层次人才数量、科技创新和辐射带动能力明显提升。新增医学领域两院院士1—2名、国家级医学人才20名,建成1个国家医学中心、5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含中医,下同),新建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到2035年,力争医学综合实力达到国内一流,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医疗卫生水平和辐射能力与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定位相符。医学领域两院院士达到5—6名,国家级医学人才超过200名,拥有2个国家医学中心、8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3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二)建设内容。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坚持择优遴选、中西医并重,根据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需要进行规划布局。以重医附属儿童医院为主体,建设儿童专科类别国家医学中心;由市中医院联合四川省中医院,建设国家中医医学中心;以市职业病防治院为主体,联合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建设职业病专科类别国家医学中心;以重医附一院为主体,联合重医附二院,建设神经、检验专科类别国家医学中心;由重医附一院联合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建设综合类别国家医学中心;以西南医院为主体,建设烧伤、病理专科类别国家医学中心;以新桥医院为主体,建设高原医学专科类别国家医学中心;以大坪医院为主体,建设创伤专科类别国家医学中心。

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市政府共建合作协议,以重医附一院为主体,联合重医附二院、市人民医院等建设综合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以重庆医科大学有关附属医院和部分市级医院为主体,加快推进神经、传染、呼吸等12个专科领域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以陆军军医大学有关附属医院为主体,建设检验、血液病、呼吸等10个专科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以市中医院、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和部分三甲中医院为主体,建设皮肤病、针灸、肿瘤、肝病、妇科等专科类别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

增强重医附属儿童医院作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输出医院的辐射带动能力。支持市人民医院、万州区上海医院、北碚区中医院、永川区中医院等作为依托医院,加强与北京、上海、广州等地高水平输出医院的对接,积极申报并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项目。

三、推进实体化建设

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方面,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指导市人民医院、綦江区人民医院、北碚区中医院、永川区中医院、两江新区第一人民医院与输出医院沟通,形成项目建设方案上报国家有关部委。5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印发通知批复确认第三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名单,我市上报的5个项目中,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庆医院、江苏省中医院重庆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重庆医院等3个项目通过评审,纳入第三批建设项目名单;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医院纳入“辅导类”名单(作为储备项目纳入下一批评估范围);重医附属儿童医院江西医院同步纳入第三批建设项目名单,取得突破进展,为创建儿童专科类别国家医学中心打下基础。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等市级部门,切实发挥统筹推进和综合协调作用,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尽早建成,让前期引进的顶级医疗资源在我市定向放大,达到大幅提升我市优质医疗资源覆盖面和竞争力的目标。一是推动各个项目完善建设方案,细化运行机制设计,落实用地、资金等资源要素,协调解决医保、编制等医院运营重要保障条件;二是指导各相关区县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在推动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指导推进合作机制完善、运营方案制定、人才队伍储备等工作,为项目医院投用发挥效益做好充分准备。

四、促进平台建设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将国家医学研究中心建设纳入《重庆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推动大数据智能化与卫生健康技术深度融合,围绕重大传染病、常见多发疾病、生殖疾病与出生缺陷、肿瘤等领域,加快医学人工智能、精准诊疗、生物治疗、微创/无创治疗等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创建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二是深化科卫协同。“十三五期间”,市科技局与市卫生健康委强化部门协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形成“五动模式”(即管理互动、共同推动、项目联动、争取主动、平台带动),多次受到国家卫生健康委领导表扬。新冠疫情期间,共同组织实施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攻关项目57项,形成18项成果并在全市应用,支持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开展科卫联合科研项目248项。“十四五”期间,市科技局与市卫生健康委在人才聚集、学科建设、技术创新、智慧医疗等方面深化科卫协同,支撑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三是抢抓国家资源。“十三五期间”,我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800余项,获得经费超过10.3亿元,数量和经费西部领先;获批中西部唯一建设的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近日,科技部发布第五批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通知,市科技局组织陆医大西南医院病理诊断、大坪医院重症医学等学科积极申报,争取再创佳绩,同时,也希望得到市领导和部门的大力支持。“十四五”期间,市科技局将优先推荐我市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申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四是加强人才聚集。“十三五期间”,市科技局实施科技人才专项,支持医疗卫生领域项目11项,占比25.6%,支持经费340万元,占比24.3%;打造医疗卫生领域创新创业团队14个,支持经费420万元,均占比13.3%;市科技局与市卫生健康委联合支持中青年高端人才项目122项,支持经费610万元。2019年起,新建立从博士后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等梯次衔接的基金项目支持体系,支持人才培养。重点支持医疗领域人才培养,经费达到2150万元,占总支持经费30%以上。探索建立“人才项目+学科发展”新型模式,我市出台《重庆市博士“直通车”科研项目实施细则(试行)》,鼓励和支持来(留)渝博士深耕专业领域,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推动用人单位更好地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五是布局重大项目。今年,围绕大健康产业发展和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需求,市科技局组织编制了《大健康产业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重点项目指南》,并将加快发布并组织实施,项目将向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倾斜支持。“十四五”期间,市科技局将围绕传染病防控、精准医疗、重大疾病防治、生殖健康与出生缺陷防控、中医药技术传承等领域,布局一批科技重大专项。六是建设重大平台。“十三五”以来,市科技局与市卫生健康委建设医学与生物医药类重点实验室25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0个、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2个、协同创新中心4个、临床医学研究中心35个。“十四五”期间,市科技局将聚焦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快布局一批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加快推进建设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聚焦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进一步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大做强现有国家级平台。建好国家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优化提升烧伤、创伤、复合伤国家重点实验室、超声医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免疫生物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进陆军军医大学2个(移动、固定)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建设。二是布局大科学装置。建好中国自然人群资源库重庆中心、极端声学条件科学装置,加快推进低重力科学研究基地、质子治疗装置建设。三是创建国家级平台。依托卞修武院士团队,积极创建国家病理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积极争取广州国家实验室重庆基地落地。四是布局建设市级平台基地。持续推动35个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打造重点专科群;加快建设重庆国际免疫研究院、重庆先进病理研究院、重庆IVD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布局一批生命健康领域市级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五是加强人才聚集。利用好出台的《重庆市博士“直通车”科研项目实施细则(试行)》,鼓励和支持来(留)渝博士深耕专业领域,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推动用人单位更好地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六是持续加强生命科学领域技术创新。聚焦生命科学前沿、医疗医药、养老养生、运动康体、健康管理5个重点领域,强化成渝地区科技协同,实施科技创新提升计划,打造高质高效健康产业创新链,培育壮大优势创新主体,助力我市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审批

(一)现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审批的有关规定。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营药品和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需要依法进行许可,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需要依法进行备案。在我市行政权力清单中,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事项进行了明确,其中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的经营许可由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零售经营许可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由区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经营药品、医疗器械需要具备相应的经营许可、备案条件,符合相应的经营许可、备案标准,以确保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安全。

(二)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审批的有关情况。我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真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管理,按照经营许可、备案的标准、程序,扎实开展许可、备案工作,依法依规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截止2021年,全市共有药品经营企业18580家,其中药品批发企业736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109家、连锁药店8399家、单体药店9336家;全市共有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7073家,其中仅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11654家,仅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2114家,同时经营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3305家。2021年度,全市新增药品批发企业44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8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651家。

(三)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审批的有关打算。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和“证照分离”改革,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管理,提升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审批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基础上,促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相关诊疗中心若作为企业拟经营药品、医疗器械,可按照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的相关要求,向负责行政审批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提供法规政策指导,在其符合相应的经营许可、备案要求后,依法进行许可、备案,并发放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

六、建设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研究和信息中心

我市大力支持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一是完善管理制度,编制出台重庆市卫生健康行业《网络安全工作规范》《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工作规范》和《健康医疗数据资源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超过50%的医院开展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逐步完善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二是建立全市数据库,初步建立全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基础体系和基础资源数据库,建成全市统一的医疗机构数据平台,接入公立医院227家、民营医院17家;完善卫生健康数据交换与共享体系,梳理卫生健康政务信息资源11000余条,其中全员人口家庭档案3600多万份,电子健康档案3300多万份,电子病历2500多万份,全市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中心初具规模。三是推动建设“卫生健康云”,将重庆市癌症防控平台、全民健康智能管理平台基层卫生综合管理系统、重庆市卫生健康统计信息中心、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信息化平台、重庆市卫生健康专网与电子政务外网整合建设项目、重庆市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项目(二期)等项目纳入2022-2024 年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清单管理。四是大力提升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水平,建成“国家-市-区县”三级政务数据共享体系,实现国家部委、79个市级部门、40个区县及开发区政务数据共享;实现市级政务数据共享4055类、开放1310类,共享累计调用数据142.4亿条,建成投用城市大数据资源中心,汇聚3309类政务数据,有效支撑了卫生健康领域数据共享交换、分析应用和业务协同,推动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体系。五是大力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渝康码”平台完成“金盾版”“三色码”上线,新增“黄码”“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核酸检测记录”“行程信息展示”等功能,累计申码超4683万人,访问量超57亿次;研发上线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管理系统,支撑545个隔离点信息数字化管理。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深化城市大数据资源中心建设,推进政务数据资源的集中存储、共享交换和统一调度。加强国家医学和医疗中心建设,强化突发公共卫生智能响应,推动公共卫生相关数据跨部门汇聚共享,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搭建智能监测预警体系,不断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报告监测信息网络,形成一体化的卫生应急指挥决策信息化支撑体系。

七、培养生物医药人才

人才是推动我市国家医学和医疗中心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党的十九大以来,市委、市政府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持续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生态,为助推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供了坚实人才保障。一是出台“塔尖”“塔基”人才政策,聚焦国家战略需要和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采取安家资助、项目支持、金融扶持等方式,激励医药人才在内的“塔尖”“塔基”人才来渝干事创业。二是深入实施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鸿雁计划”等引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从安家资助、岗位津贴、人才奖励等方面予以激励支持。2021年我市新入选鸿雁计划398人,及时兑现人才奖励资金和引才补助资金,有力助推区域医疗中心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2021年度“重庆英才•优秀科学家”推荐选拔工作,6名医学人才成功入选。三是高质量举办“2021重庆英才大会”,提升大会举办规格,首次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合办,搭建人才智力交流的高端合作平台,积极为用人单位引进高层次医学人才。依托重庆英才大会,创新举办“重庆医科大学青年学者论坛”,以“创新引领发展 事业汇聚英才”为主题,围绕医学、生命科学及相关交叉学科领域,通过学术交流、参观学习,增进了解、探索合作,汇聚优秀人才来渝共谋发展。高水平举办“百万英才兴重庆”——四川行、北京行活动,活动达成意向签约硕博人才1472人,进一步增强了活动实效。四是深入实施重庆英才“渝快办”,加快推进服务标准、规范化建设,编制新版市级服务办事指南和服务规范,推动服务手段从人工向“网上办+掌上办+线上办”多元拓展,实现人才服务项目从17项拓展至68项。深入落实《重庆英才服务管理办法》,累计发放英才服务卡9779张,持续为有关医药人才提供子女入学、看病就医、出入境、职称评审等优质服务,2021年提供“一站式”服务12.3万人次,得到人才广泛好评。

下一步,人力社保部门将认真研究吸纳提案者意见,支持重庆国家医学和医疗中心人才队伍建设。一是优化人才政策。进一步完善引才政策,推进“塔尖”“塔基”人才政策落地,围绕医学中心发展需求,给予针对性的人才政策支持。二是完善引才工作机制。搭建高端人才交流合作平台,继续举办“重庆英才大会”,开展“百万英才兴重庆”系列引才活动,引进不同层次医药人才,不断满足中心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持续强化我市人才品牌。同时强化精准引才。围绕学科链、技术链、产业链,创新链布局人才链,适时发布人才图谱和急需紧缺目录,指导中心精准引才育才。三是提升英才服务质效。持续加强市、区(县)两级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分层分类为人才提供“一站式、专员化”服务。积极推进“重庆英才服务港”建设,研究市场化人才服务清单,为优秀医药人才提供更加优质服务,用心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发展环境。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16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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