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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08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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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2〕274号

骆文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进临床医师职称晋升、科研工作方案的提案》(第1086号)收悉。经与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完善临床医师职称晋升制度

2021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 号),此次改革的导向为:卫生职称评定制度一定要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的特点,临床医生要“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要把医生还给临床、把护士还给病人。主要改革思路有:

(一)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破除“唯论文”。科学合理对待论文,将论文作为代表作的一种。主要是取消职称申报时对论文篇数的要求,在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各个环节,不得把论文篇数和SCI(科学引文索引)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论文、临床病案、手术视频、护理案例、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卫生标准、技术规范、技术专利等均可作为业绩成果参加评审,破除“唯论文”。

(二)改革申报年限,破除“唯学历”。一是中级职称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相衔接,博士、硕士都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再按年限要求参加中级职称考试。二是调整中级晋升副高的年限(博士延长3年,硕士延长1年),鼓励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三是明确要求不得将出国(境)学习经历和博士学位作为申报职称的必要条件,破除“唯学历”。

(三)坚持以医为本,引导医生回归临床。一是将临床工作数量作为“门槛”条件。二是强化病案作为评价载体,采取随机抽取与个人提供相结合的方式,提供5-10份申报人主治或者主持的、能够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的抢救、死亡或疑难病案。三是将临床工作质量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基于病案首页数据,从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四个维度,设置病种覆盖率、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单病种平均住院日、单病种次均费用等指标。

2022年,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市人力社保局修订完善全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注重坚持临床导向和病案数据提取应用,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要求,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

二、关于医学科技创新

医学研究的成果影响着医务人员对疾病和健康的认识。《全国医院工作条例》指出“医院必须以医疗工作为中心,在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上,保证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完成,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指出“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从事医学教育、研究、学术交流的权利”;《关于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对卫生与健康科技的组织领导,制定鼓励创新的各项政策措施并监督落实”;市委五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重庆市委关于深入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指出“全市上下要准确把握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要求,深入推动科技创新”。

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不断加强科技主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深化“科卫协同”机制。开展科卫联合医学科研项目,鼓励临床研究、公共卫生研究,注重应用推广。2018年起,已开展5届“科卫联合项目”遴选活动,受理项目申报4249项、立项1515项、资助金额8683万元。项目实施以来,科研项目层次显著提高,科研经费稳步增长,科技创新水平明显提升,科技创新对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逐步凸显,得到广大医务人员的一致好评。今后,我们将会同科技主管部门,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多方联动,进一步强化医学领域基础和临床研究。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增加高端研发平台、培养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提高医学科研体系整体效能和临床转化应用率,助力医疗水平提升。

三、关于医学科技诚信

2016年,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严肃查处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2017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对学术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制”;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对科研诚信制度化建设进行部署;2019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对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作出全面部署;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医学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教育整治活动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医学科研行为。重庆市认真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印发《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诚信管理办法》,开展全市专项教育整治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术道德建设机制体系,加强科研项目精细化管理能力,督促医院完善评价考核体系。加强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建设的正面引导和教育,将科研诚信建设要求落实到项目指南、立项评审、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和监督评估等科技计划管理全过程。今后,我们将继续推进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度、强化科研诚信审核,将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作为参与各类科技计划的必备条件,建立医学科研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通报常态机制,对违背医学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记入医学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对失信机构和个人在项目申报、考核评价中实行“一票否决”。

四、引导科研人员回归研究本位

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积极引导卫生系统科研人员选择适宜的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系列晋升,推动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分类评价。按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含技术开发与推广)、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三类分类评价:对从事基础研究的,重点评价其原创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能力和成果的原创性、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和影响等;对从事应用研究(含技术开发与推广)的,重点评价其创新能力、创新成果、技术价值、成果转化效益等;对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的,重点评价其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效益、技术推广成效和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等。推动科研人员潜心研究,促进科研人员创新创造。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28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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