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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70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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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2〕469号

刘加胜委员:

感谢您对心理健康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区县医疗机构心理健康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第0702号)收悉,经与市教委、市医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1年12月30日,市医改专项小组下发《中共重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关于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构建全方位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全面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大力发展社会心理服务和持续优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四个方面进行了长远规划。2022年1月6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重庆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就强化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提出明确的要求。

一、构建区县心理健康服务三级体系

加快健全完善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社会心理服务网络,明确到2025年,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区县全覆盖。市、区两级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建设率达100%,乡镇(街道)社会心理服务站设置率达50%,村(社区)心理辅导室设置率达50%,逐步实现心理健康网格化管理,打造心理健康预防、干预、治疗、康复全程服务链。

二、加强区县医疗机构心理健康专科建设

一是鼓励支持区县医疗机构心理健康专科建设。实施区县精神卫生中心标准化建设工程,逐步实现二级以上精神卫生中心区县全覆盖,常住人口120万以上区县的精神卫生中心达到三级水平。加强综合医院及其他专科医院精神(心理)科设置,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推进服务同质化。到2025年,市级综合医院精神(心理)科设置率达100%,区县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精神(心理)科设置率达60%。二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心理)科设置。到2025年,甲级乡镇卫生院和甲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立精神(心理)科。三是打造心理健康全程服务链。推动将心理体检纳入日常体检项目,逐步建立覆盖各个年龄段的居民心理健康档案,积极配合教育部门,积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排查、健康咨询引导和就医推荐,探索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三、夯实心理健康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将精神卫生专业人才培养纳入急需人才培养范畴。加强高校精神卫生学科建设,加大精神卫生相关专业学生培养力度。二是继续实施精神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转岗培训。完善定期考核、使用和评价制度,到2025年,每10万常住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达到6.0名。三是加强基层精神疾病防治人员配备。落实专人专岗,实施换岗审查制度。到2025年,每个乡镇(街道)专职精神疾病防治人员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比例不低于1:80。

四、将心理咨询及治疗纳入医保或特病报销范围

现我市医保门诊保障政策有门诊特殊疾病、国家谈判药品门诊用药、“两病”门诊用药、普通门诊统筹等方式。按规定参加我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并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进行心理治疗(项目编码:311503024)及心理咨询(项目编码:311503023),可通过普通门诊统筹的方式进行报销。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好《通知》和《十四五规划》要求,不断提升区县医疗机构心理健康卫生服务能力。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16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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