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 政协提案

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63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2-09-28
字体:

渝卫函〔2022〕391号

王月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疫情后时期医学继续教育工作的建议》(第0638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规范组织架构

市级层面成立重庆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项目评审、学分审验、重大问题决策等工作。各区县和医疗卫生机构落实组织管理机构,配备专人负责继教工作,做到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做事。

(二)强化制度建设

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意见》,修订学分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紧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继续医学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保证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继续医学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三)注重日常管理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谁申报、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管。建设重庆市继续医学教育服务管理平台,优化管理模式和流程。国家和市级项目举办前需网上审核,做到“三个一致”:申办单位与举办单位一致;申报内容与执行内容一致;申报授课师资与实际授课师资一致。举办后需提交项目执行情况的总结报告及教学课件、学员签到册、图片等原始资料。符合举办规范的项目经审核后所授项目学分方可生效,否则项目举办或录入所产生的学分无效。

(四)创新活动形式

以提高岗位胜任能力为核心,以培养基层卫生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为重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依托“以城带乡、对口帮扶”政策,通过培训办班、专题讲座、专家带教、手机微信、远程视频、网络课堂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学习培训,为广大卫生技术人员提供适宜、优质的继续医学教育服务。

(五)落实减负措施

修订学分达标标准,提高远程学分比例,除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二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外,其余机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均可“以高代低”;坚持分类指导,针对产假人员、乡村医生等不同学员的具体情况,对25学分制进行适当比例下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层工学矛盾突出,学习资源不足的情况。

二、下一步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继续医学教育工作领导力度

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为基层减负措施改进继续医学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把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作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制订加强和改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具体措施,确保继续医学教育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继续医学教育激励与约束机制。加大对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考核力度,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和人事管理制度的沟通与衔接,完善医疗机构卫生许可与继续医学教育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引导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提高岗位胜任能力。

(三)提高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质量

优化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与评审体系,完善项目评审专家遴选标准,划分项目评审结果等级,遴选出具有较高培训质量和较好业界口碑的项目,使全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工作更加科学、公平、规范。提高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职务要求,逐步构建培训专家库。完善异地来渝举办项目的管理,制定异地来渝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完善项目备案及学分授予的相关细节。

(四)推进“互联网+继续医学教育”

建立健全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机制,构建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终身化的继续医学教育体系。以重庆市继续医学教育服务管理平台为载体,整合医学院校、教学医院、医疗卫生科研院所、卫生行业社会组织等继续医学教育资源,探索“可验证自学模式”,用好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专科联盟、行业协会、行业公众号等交流平台,实现各类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平台资源共建共享与数据的互联互通,不断满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日益增长的学习需求,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ICP备案: 渝ICP备1900799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85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727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