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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00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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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2〕476号

程洪委员:

感谢您对心理健康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三管齐下加强心理健康问题预防与干预的建议》(第0005号)收悉,经与市教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市卫生健康委历来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服务工作。2018年以来,19个区县纳入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国家级试点区11个,市级拓展区8个)。试点期间,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教委等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试点地区多措并举,分级分类,织密社会心理服务网络体系。截至2021年12月31日,11个国家级试点区县社会心理服务中心、镇街心理健康服务点实现全覆盖,村(社区)建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由22 个(1.03%)增加至1940个(93.90%),中小学校开设心理辅导室由305所(38.07%)增加至796所(100%),796所(100%)中小学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由1家(0.11%)增加至1414家(100%)。    

二、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服务

一是提升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质量。明确要求各中小学每两周至少安排1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每学期不少于10课时;在义务教育四年级、七年级和高中一年级适当增加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课时,坚持利用专门课程,对学生系统进行抗挫能力教育、生命教育和防欺凌教育;二是着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校内“双减”工作成果,落实“五项管理”各项要求,提高作业管理质量,大幅压减中小学考试次数,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指导中小学校制定科学规范的学生在校作息制度,引导家长帮助学生养成自主维持规律作息的良好习惯;三是推进课后服务提质见效。全覆盖推进“5+2”(学校每周5天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课后服务模式,惠及学生300.16万人次,学生参与率位居全国前列。各区县、学校采用社团式、阵地式和体验式、展示式等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文体娱乐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化成长;四是着力提升教师师资水平。配齐配足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近三年累计投入260余万元,结合国培、市培计划对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进行培训,在中小学校长、班主任和其他学科教师的各类培训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内容。2021年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培训专兼职教师1000余名。

三、加强心理健康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

一是鼓励支持区县医疗机构心理健康专科建设。实施区县精神卫生中心标准化建设工程,逐步实现二级以上精神卫生中心区县全覆盖,常住人口120万以上区县的精神卫生中心达到三级水平。加强综合医院及其他专科医院精神(心理)科设置,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推进服务同质化。到2025年,市级综合医院精神(心理)科设置率达100%,区县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精神(心理)科设置率达60%。二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心理)科设置。到2025年,明确到甲级乡镇卫生院和甲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立精神(心理)科。三是促进心理健康服务规范化发展。健全制度机制,制定不同等级心理健康服务人员考核和评价制度,完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评估指南及标准,定期组织有关学会、协会等开展心理健康服务人员考核和社会心理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评价。引导和规范社会办心理服务机构发展,建立完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制度,并纳入征信管理范围。

四、加强员工心理服务和心理健康宣传

职工心理服务方面,自2020年以来,市总工会在全市范围指导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建立职工心理辅导室,制定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心理辅导室建设标准。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邀请相关专家或社会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向职工提供心理科普、心理训练、心理疏导和心理支持,提高职工群体、干部队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一线疫情防控等职工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宣传方面,联合民政、司法、残联、宣传等多部门采用多种宣传手段,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传播方式,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等科普宣传。组织专业医疗机构深入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常见精神障碍防治科普宣教,提高公众对精神疾病的正确认识,减少社会偏见与歧视。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联合市教委、市总工会等部门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经验在全市进行推广,进一步完善全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问题预防与干预,努力营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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