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 政协提案

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60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1-07-22
字体:

渝卫函〔2021〕287号

姜莹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把好小诊所关口 有效提升防疫抗疫能力的提案》(第0608号)收悉。经与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及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先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突出抓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强化监测措施,确保“测得到”。

一、关于在农村和社区小诊所设立预警报备系统的建议

2021年1月,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基层特别是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规范。一是加强村社排查预警。要求乡村医生协助村(社区)对返乡回家重点人员,以及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其他人员开展随访监测,通过家庭医生签约APP、电话、微信等方式开展信息互动,采集异常人员的体温、临床症状等信息,并减少不必要的面对面接触。市社区排查组出台《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社区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1月20日至27日返乡人员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细化实化13条具体措施,对返乡的高风险行业人员实行应检尽检。二是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门急诊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规范和细化发热患者的登记、筛查、隔离、报告、治疗、转诊流程,确保所有来院患者经预检分诊后再就诊。三是建立报告制度。村卫生室对有发热等可疑患者,在做好患者信息登记的同时,1小时内电话报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药店等均建立疫情预警机制,形成了全方位、网格化、无死角的疫情预警系统,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守门人”和“哨点”作用。

二、关于做好乡村和社区的防疫控疫宣传工作的建议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我委多次印发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预防相关知识。市、区县、乡镇等各级政府和部门,村(社区)、卫生室、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通过不同形式,如海报、横幅、宣传手册、手机短信、电视台、广播、微信公众号、公共场所大型LED显示屏、公交车等,加强防控科普宣传,引导公众养成戴口罩、勤洗手等健康生活方式,增强群众健康意识、防病意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有效防范了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

三、关于设立小诊所分片负责制,在每个片区设置一个可以做核酸检测的小诊所的建议

提升核酸检测能力、扩大核酸检测范围是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的首要举措。由于核酸检测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对标本采集、处理、相关试剂使用和检测方法、实验室场地、人员、技术等均有严格标准,要求检测机构加强生物安全管理,标本采集、保存、运输、实验室检测等各个环节全流程规范化操作。结合全市实际情况,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于2020年6月印发《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疾控机构、海关要具备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能力。加强中医院、规模较大的妇幼保健院、部分二级以上民营医院的实验室建设,确保每个区县至少有2家医疗机构可开候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目前,全市全部疾控机构和41个区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已具备开展核酸检测能力。同时,我们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了核酸采样和流调培训,实行“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的工作机制,以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检测。

四、关于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应对新冠能力和水平的建议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多次召集各级各类部门、单位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通过电视电话会、疾控大培训和现场督导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护技术培训和指导,做好充分的防治应对准备工作。对发现的疑似病例,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隔离治疗,就地留观,严防扩散。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措施,进行医学观察,出现症状及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对重症病例,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转移到综合力量强、具备呼吸道传染病防护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按照一人一策、精准治疗,最大限度的减少死亡病例的发生。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8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ICP备案: 渝ICP备1900799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85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727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