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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12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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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1〕320号

杨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医养融合发展的对策建议》(第0123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医保局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2020年底,重庆有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705.9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0.81%。为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完善了“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医养协作、居家医养”等4种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全市“高端有供给、中端有市场、低端有保障”的医养结合服务供给体系基本形成。重庆有9个医养结合案例入选国家卫生健康委、世界卫生组织医养结合典型案例,4家机构入选2019届医养结合机构全国100强榜单。

(一)紧扣“协作推进”,加强工作联动。为强化工作联动,整合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健全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印发了《关于建立重庆市医养结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联席会议由市卫生健康委作为组长单位,市民政局作为副组长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目前,全市已建立起卫生健康部门牵头抓总,卫生与民政部门分工负责,发展改革、财政、医保等部门配合协作的联动机制,合力推进医养结合工作。

(二)紧扣“功能定位”,加强规划引领。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相关“十四五”规划,在市委五届九次全会中明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明确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转型为康复护理机构,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社区医养服务。拟编制的《重庆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中明确“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引导医养结合机构实现差异化发展。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推动成渝双城经济圈优质医养资源共建共享。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

(三)紧扣“服务提升”,加强设施建设。一是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目前,全市已建成运营220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90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市级财政投入约10.2亿元,吸引社会资本投入32.4亿元,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二是推进医中有养。支持医疗机构采取建立老年病科、护理院、养护中心,或举办养老机构等形式,重点为“失能”或者“半失能”老人,提供托老养老及医养结合服务。截至目前,全市有70家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者增加养老服务职能。三是支持养中有医。支持养老机构通过自办或与医院合作举办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或内部设置诊所、卫生室、护理站等方式,以服务“半失能”和自理老年人为重点,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目前,全市有85家养老机构举办了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或内部设置诊所、卫生室、护理站等。四是强化社区居家服务。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为入住基层养老院的老年人提供相应的医疗健康服务。截至2020年底,全市为305.3万名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了免费体检和健康管理,组建了8455个家庭医生团队重点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五是推进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指导武隆、万州、垫江、渝北等区县在财政投入“零增资”的前提下,将辖区内所有乡镇敬老院整体打包交由专业养老机构管理运营,为收住老年人提供高品质、精细化的养老服务。试点区县乡镇敬老院入住率从45.8%增长至68.3%,入住老年人的满意度提升至92%。六是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推进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遴选5000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方面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市级财政对适老化改造工程给予专项补贴,提升困难老年人群居家养老服务质量。

(四)紧扣“政策引导”,强化质量提升。一是厘清医养支付边界。会同市民政局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按照“基本养老+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的医养结合工作思路,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厘清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支付边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疾病诊治、医疗护理、医疗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费用。二是优化发展环境。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对医疗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其建设、消防等条件,可依据医疗机构已具备的资质直接备案。举办养老机构,不再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三是强化服务质量监管。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养老服务地方标准体系研究,目前,全市已发布实施养老服务地方标准8项、报批3项、已申报立项正在起草4项。组织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围绕6个方面对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检查,规范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组织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委托第三方对全市养老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评估,对98家养老机构开展等级评定。

(五)紧扣“人才保障”,强化服务支撑。一是加强队伍培训。印发《加强老年护理服务工作方案》,加强老年病专科护士以及老年医疗护理员培训力度。组织220余名医养结合机构人员参加全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分类开展养老护理、消防安全、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化建设等培训。2020年,全市共培训养老护理骨干1290人、养老护理员7659人,共参训16133人次。二是加强人才培养。重庆医科大学、重庆对外经贸学院等25所本、专科院校开设了护理、预防医学、康复治疗学等涉老专业,在校生近4000人;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等23所高职院校开设了康复治疗技术、社区康复等相关高职专业点50个,在校生总数近22000人。三是加强政策支持。支持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工作,实施医师执业地点区域注册制度,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务人员进修轮训机制,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健康养老服务的激励机制,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给予培训补贴,将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新职业,以及照料老年人、医疗辅助护理、护理病人、康复调理等专项职业能力全部纳入补贴性培训目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升基层机构服务能力。将发展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作为医养结合工作重点,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支持引导一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设置老年医疗护理床位。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强化养老服务功能。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为社区居家老年人开展家庭病床、巡诊等延伸医疗服务。

(二)推进医养资源整合。完善医养签约服务内容,丰富医养签约服务形式。推进6个国家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试点机构开展远程服务试点,根据国家安排,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优质医养资源共建共享。

(三)强化医保制度支撑。与民政部门积极配合,协调医保部门按有关政策将更多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加快推动落实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按床日等多元复合的医保支付方式,逐步建立完善家庭病床、安宁疗护医保支付政策。

(四)提升机构服务质量。每季度组织开展医养结合监测工作。组织对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检查,规范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医养结合机构严格落实各项医疗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标准,全面提升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

感谢您对全市老年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积极吸纳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认真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以健康中国重庆行动为引领,以满足全市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不断强化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12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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