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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87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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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0〕390号

赖建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区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力度,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建议的提案》(第0877号)收悉。经与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区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有关工作推进情况

区县级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主体,也是实现分级诊疗、保障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主要力量。加强区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大力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不断加大投入,健全完善有关政策。

(一)关于区县级公立医院财政投入。近年来,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面对严峻的财政收支平衡矛盾,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强资金统筹,优化支出结构,积极落实政府投入责任,从医保、医疗、医药三方面持续加大投入,稳步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卫生健康支出383亿元,同比增长2.9%,约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为构建更可持续的医疗卫生领域投入保障机制,按照中央与我市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意见征集,2019年7月我市出台《重庆市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医疗卫生领域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等4个方面13个事项,分别明确为中央财政事权、中央与市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市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市级财政事权、区县财政事权等5类。《方案》充分考虑渝东南、渝东北区县困难因素,对能够明确分担比例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共同财政事权事项(中央财政补助80%),我市地方承担的提标增支部分,市与渝东南、渝东北区县按8:2比例分担,相较于市与渝西区县5:5、市与主城区县2:8比例,充分体现对渝东南、渝东北区县的倾斜。对不能明确分担比例的共同财政事权事项,或按规定市级应给予补助的事项,市级在资金分配具体过程中,除考虑行政区划、人口、任务量等因素外,还重点考虑贫困因素,对渝东南、渝东北区县给予倾斜。如,2019年市级转移支付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6个区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2581万元,其中扶贫因素680万元,占比超过四分之一。

(二)关于区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及医技队伍建设。一是开展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2018年以来,我市选择市和区县5家公立医院,试点探索人员总量管理,增加6000名左右人员总量,专技岗位占比较试点前增长4.25%,专技岗位数量平均增长1.5倍,总量内新进人员作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与在编人员实行一致的用人机制和保障制度,有效保障医院人才引进,充分调动医护人员积极性。二是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2015年印发《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职称评聘办法》《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和评价标准》,基本形成“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人才评聘机制,将基层全科医生与普通卫生技术人员分开评价,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有针对性地设置评价条件,免除其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要求及论文发表要求,允许其提前1年晋升职称,允许长期在基层服务的全科医生不受岗位数额限制、突破学历门槛限制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上一级单位引进具有高中级职称的全科医生,不受岗位数额限制到岗即聘。同时,完善服务基层最低年限、离开基层后资格转评确认等政策,以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全科医生队伍发展。

(三)关于区县级公立医院诊疗水平提升。一是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重庆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要求,在规划引导、项目建设推动方面都极力支持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的《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积极推进各项建设任务在基层落地。“十三五”以来,共计争取中央投资29亿元,实施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160个。安排市基本建设统筹资金约4亿元支持巴南区人民医院内科住院楼建设项目、重庆儿童医疗中心等项目建设。二是高度重视区县医院专科建设。自2012年设立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目前年度投入财政资金达1700万元作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经费,已建设项目234个,其中区县建设项目占项目总数的近70%。通过遴选市级优秀医疗质量中心专家,对区县重点专科的建设开展指导。三是运用互联网手段,推进远程诊疗建设,全市37个区县实现远程诊疗服务,覆盖率达到92.5%;共建远程协作网85个,可开展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教学等7类远程医疗服务项目,远程诊疗约100万人次。四是完善医联体和医师多点执业相关政策,允许执业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带动区县级公立医院诊疗水平提高。目前县乡村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取得成效,实现每个区县至少有1所二级公立医院、每个乡镇有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村有1个标准化卫生室。全市已经形成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群众获得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得到改善。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结合我市实际,以及提案中所提相关建议,下一步将继续推进以下工作:

(一)继续大力支持各级公立医院健康运行发展。一是积极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编制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十四五”规划,重点将包括区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其中。同时,立足本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政策设计,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二是加大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投入力度。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为推动医药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务院多次发文强调禁止公立医院举债建设。2015年1月,新《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只能通过发行政府债券举借债务,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举借。按照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规定及我市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市财政将继续大力支持各级公立医院健康运行发展。一方面,市财政将继续在卫生健康转移支付方面对困难区县予以倾斜支持。另一方面,督导区县落实好政府对本级公立医院符合规定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投入责任,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财政直接投入和医保基金间接投入的资金作用,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三是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支持化解符合规定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积极争取新增政府债券额度,在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分配下达,由区县统筹用于重大项目建设,为区县加大公立医院投入腾空间。督导区县政府严格债务管控,落实债务管控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锁定旧债、严控新债”“谁举债谁负责偿还”观念,合理制定偿债计划,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

(二)继续大力支持各级公立医院医技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布局。市卫生健康委将继续会同市委编办等部门,在现行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成效,完善政策措施,逐步扩面试点,统筹调剂,合理配置,创新管理,助推公共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二是积极推进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将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报,争取更多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我市实施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加强区县级医院、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条件。三是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全科医生培训。各有关部门将进一步落实《重庆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中央投资支持建设的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的作用,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适用的医疗卫生人员,提升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三)继续加大对各级公立医院诊疗水平提升的帮扶力度。下一步将继续做好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年内再建设25个项目。继续做好远程诊疗服务和医师多点执业工作,力争2020年实现远程诊疗区县全覆盖目标,增加远程诊疗项目,健全远程诊疗体系,对各区县远程诊疗开展情况实施跟踪考核。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7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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