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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02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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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0〕366号

罗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渝东南地区卫生投入的建议》(第1026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我市于2019年7月出台了《重庆市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医疗卫生领域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等四个方面13个事项分别明确为中央财政事权、中央与市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市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市级财政事权、区县财政事权等5类。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我市转移支付项目市级财政与区县财政的分担比例为2:8、5:5、8:2三种情况。《方案》中对能够明确分担比例的事权,市与渝东南地区按8:2比例分担,相对于市与渝西地区5:5比例、市与主城区2:8比例,充分体现了市转移支付项目对渝东南区县的倾斜;对未明确分担比例的共同财政事权项目,在资金分配中,我们除考虑行政区划、人口、任务量等因素外,还重点考虑了贫困因素,对渝东南地区给予了倾斜。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开展从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渝东南地区、尤其是武隆区作为刚脱贫摘帽的区县,市级财政转移支付仍按8:2比例进行投入,市级财政在三年内将不改变原对渝东南地区(包括武隆区)的财政投入政策,继续加大对该地区的支持力度,即三年内转移支付项目市级财政承担80%,区县财政只承担20%。二是我委正在研究并制定全市三级医院、疾控体系等规划,将对各级医疗机构设施设备配置等制定标准。同时,对渝东南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培训等方面市级将加大支持力度。三是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渝东南地区由于受自然条件约束和历史原因制约,区县经济水平低,区内发展不平衡,卫生严重落后,历史欠账较大,医疗基础薄弱,条件落后,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匮乏等情况。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决策部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减轻区县财政压力,统筹整合资金,争取2020年对区县医疗机构急需的医疗设备给予专项补助,同时对渝东南地区倾斜,帮助区县医疗机构改善基础设施设备,不断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服务。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0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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