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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65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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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0〕361号

邢雅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我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建议》(第0650号)收悉。经与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情况及成效

(一)基本情况。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2017年6月,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印发《重庆市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巴南区、永川区、垫江县等3个区县6家医院启动第一批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2018年2月,三部门印发《关于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启动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公立医院扩大至58家。2019年7月,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启动第三批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新增9家公立医院纳入试点范围。目前全市共有67家公立医院开展试点,其中市属公立医院11家,区县公立医院56家,占全市公立医院的45.3%。

(二)试点成效。试点工作实施以来,取得阶段性成效,得到患者、医务人员、医院的广泛认同和支持,受到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的高度肯定,达到了“三满意一促进”的效果。一是社会效益明显,患者满意。通过加强考核惠民措施、门诊和出院次均费、药占比、患者满意度等指标,增强医院公益性。患者负担总体有所减轻,人民群众得到了实惠。二是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提高,医者满意。改革前后,试点医院人力成本占比提高,职工年人均收入增长。三是医院积累资金增强,医院满意。按照政策规定,试点医院必须提取事业基金,积累医院发展资金,杜绝分光吃光的现象,为医院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四是健全了绩效考核制度,促进了单位内部绩效考核。出台了公立医院及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健全了绩效考核制度,科学设置重点考核指标,实行“三考核三挂钩”的绩效考核机制,放宽医院的内部自主分配权,促进单位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考核机制,打破“吃大锅饭”现象。

二、关于相关建议的回复

(一)关于加大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力度的建议。

近年来,各级财政、卫生健康和医保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面对严峻的财政收支平衡矛盾,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加强资金统筹,优化支出结构,积极落实政府投入责任,从医保、医疗、医药三方面持续加大投入,稳步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卫生健康支出383亿元,同比增长2.9%,约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同时,为构建可持续的医疗卫生领域投入保障机制,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的意见征集,并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出台了重庆市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进一步厘清市与区县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全市医疗卫生领域的权责更加清晰、运转更加高效、保障更加有力。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开展调研,总结经验做法,完善政策设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全面推开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关于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的建议。

1. 近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情况。2017年和2019年,全市公立医院分别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和耗材加成,同步调整诊查、护理、手术、治疗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2017年调价439项;2019年调价1842项,切实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2. 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情况。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我市作为首批11个试点城市,2019年,25个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中选药品累计采购量占约定采购量比例平均达到364%,全市可节省医保基金4.9亿元。二是完成抗癌药降价采购工作。2019年,14种国家谈判抗癌药调税降价政策顺利落地的基础上,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纳入我市医保目录管理。抗癌药专项采购持续推进,292个品规药品实现降价,平均降幅20.48%,最高降幅69.39%,我市年药品费用将减少约1.25亿元。

3. 探索医疗服务价格优化,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坚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成本为基础、以科学方法为依托,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稳妥有序探索医疗服务价格优化,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支持医疗技术进步,支持体现技术劳务价值,支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价值、更高效率的医疗服务,促进医疗资源优化配置。同时,继续全面落实国家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制度改革,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完善药品耗材交易规则,强化药品保供稳价,做好药品和耗材价格监测工作。

(三)关于增加公立医院事业单位编制数,减少非编职工人员开支,稳定职工队伍的建议。

1. 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试点。公立医院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公益性、解决基本医疗、缓解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困难的主体,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立医院发展工作。过去,我市按照床位数为公立医院投入编制,基本满足需求。在中央2012年底严控事业编制总量后,已难以通过大规模增加编制投放来满足发展需要,只能通过编制管理创新来解决。为此,按照中办、国办《关于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厅字〔2016〕36号)关于“在部分大中城市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开展编制管理改革,实行人员总量管理试点”的要求,经市委编委审定,市委、市政府同意,并报中央编办备案同意,我市出台《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试点的意见》,选择重医附二院和涪陵、渝北、铜梁、开州等4个区公立医院试点先行,通过增加医院人员总量,缓解了公立医院编内人手不足矛盾。总量内新进人员作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与在编人员实行一致的用人机制和保障制度,保证医、护、药、技等专业技术人才和核心岗位综合管理人才的引进。据了解,北京、天津、宁夏、河北、湖南、广东、山东等地也按中央要求采取人员总量管理的方式解决公立医院编内人手不足的问题。

2. 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扩面工作。下一步,机构编制部门将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要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针对这次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公立医院发展的实际需要,在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稳妥推进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扩面工作,加强我市公立医院人员保障。

2020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将积极会同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完善我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政策,全面推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0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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