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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63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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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0〕335号

夏小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建议的提案》(第0637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和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网底,是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的“守门人”,我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在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人才队伍、体制机制等方面,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完善基层医疗为服务体系

(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2011年起,市政府三年共投入6.6亿元实施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2014年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率达100%。各区县政府积极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发展的主体责任,结合当地实际,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取相应的财政保障机制,设立专项建设资金,提升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硬件”条件和“软实力”。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台件数由9376台件提高到15411台件,增加了64.37%。

(二)将基层卫生机构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2018年起,我委将构建“供给足、环境美、服务优、上下联、信息通、医防融”的新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2018年,根据《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争取市财政安排约5200万元用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置数字化医疗设备、数字化接种门诊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善健康服务环境,提升健康服务能力和信息化水平。三年计划总投入5.58亿(含区县财政投入)。

(三)建立区县域医共体,发展“资金池”。以中共重庆市委深化医改小组名义印发《重庆市区县域医共体“三通”建设工作方案》(渝医改〔2020〕2号),要求区县域医共体内建立基层医疗卫生发展“资金池”。由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一定比例提取各成员单位医疗服务收入,整合财政补助的运行、建设等资金,统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环境改造、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专科建设、偏远乡镇绩效补偿等支出。建立区县级技术服务协作“资金池”,按照“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出资一点,区县政府补助一点”的原则,建立区县级技术服务协作“资金池”,统筹用于人员上派下挂所需费用,用于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远程诊断、会诊、药学服务等费用。目前,试点区县扩大17个区县,2022年区县域医共体建设覆盖所有区县。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一)优惠招录政策。支持区县采取更加务实高效的方式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招聘工作,如增加招聘次数,扩大招聘范围,降低招聘条件,公开择优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技人员。近年来,全市统一组织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实用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考核招聘,对招聘条件分类进行明确,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学历条件中主城区放宽至国民教育本科、渝西片区放宽至国民教育大专、渝东南和渝东北放宽至国民教育中专,年龄条件也进一步灵活放宽。

(二)加强基层队伍培训。一是选拔培训基层优秀骨干全科医生。2018年启动基层优秀卫生人员骨干培训工作,拟5年选拔培训500名基层优秀骨干全科医生。二是多层面加强基层卫生人员培训。2018年起,利用中央专项资金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三是远程培训覆盖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6年起,启动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大轮训工作,计划用5年时间覆盖所有基层卫生人员,截至目前已培训3批次3.1万人次。

(三)完善政策支持。一是国家于2006年7月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由国家统一确定范围、类别及标准,并于2011年7月、2012年10月、2015年1月和2017年1月先后四次调标,人均累计增加180元/月,惠及我市黔江、武隆等11个区县。二是我市于2015年1月起建立乡镇工作补贴,由区县根据乡镇艰苦边远程度等因素在200-300元/人·月内确定标准。乡镇卫生院均纳入执行范围。三是出台高校毕业生新录(聘)用为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定工资政策,对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高定1-2级。三是贫困区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取消计算机、外语条件,学历可放宽到中专,并适当放宽论文、科研条件。

(四)打造特色科室。结合基层医疗卫生医疗机构实际和优势,积极引导和鼓励发展基层急诊、内科、中医、风湿、骨伤、社区康复、慢性病、老年病等特色服务项目,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色科室建设覆盖面2025年达到30%。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药房设置率达到100%,打造精品中医馆,中医药服务量达到总服务量的25%以上。

三、积极深化改革,增强发展活力

(一)积极推进“互联网+远程医疗”服务。依托医共体建设,加快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促进医共体内医疗卫生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实时查阅、互认共享。完善责任权利机制,推行“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模式,构建合理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2019年,全市依托医疗联合体建成40个区域远程医疗中心,辐射本区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构建覆盖医疗服务全流程的线上线下新模式。

(二)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行定点定时签约,对在家且有签约意愿的建卡贫困人口实现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调整签约服务模式,实行一人一签、一签一年、一签多年或到期后自动续签等方式。取消常住人口和慢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签约人数、签约率等任务指标,逐步取消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免费基础服务包)的签约要求,丰富签约服务内涵,将签约服务向以个性化签约、有偿签约为主转变。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和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向签约居民开放电子健康档案,完善市级家庭医生“号源池”系统。截至目前,共建立了8171个家庭医生团队,拟打造500个精品家庭医生团队,培养有知名度的家庭医生。

(三)落实绩效政策。2017年11月,我市出台《关于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68号),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将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和超额绩效两部分。2019年4月,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47号),进一步明确:对本年盈余分配科目为正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不高于“本年盈余分配”的60%提取奖励基金,用于次年增核超额绩效总量。目前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落实“两个允许”要求。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把更多的财力、物力、政策倾斜基层。

一是完善激励性财政补贴机制。建立“保基本、买服务”的财政补贴机制,发挥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基本药物补助资金作用,根据服务的数量和质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力。

二是落实激励性绩效工资政策。督促区县落实增核超额绩效总量政策,扩大内部分配自主权,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的60%用于发放人员奖励,调动基层卫生人员积极性。

三是推进医共体“三通”建设,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制定医共体“三通”建设运行监测评价指标,开展阶段性评估,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四是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制定《重庆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积极推动落实签约服务费、绩效工资、医保支持等政策措施,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和居民感受度,全市打造500个精品家庭医生团队,制定差异化、菜单式各类服务包,加快推进个性化有偿签约服务,推进“互联网+签约服务”,加快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开放。

五是建设西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心。落实《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办法》,制定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整合资源,优化布局,依托西部医学中心建设,建设西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打造300个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示范机构,推进数字化基层卫生服务网建设。

六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根据《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渝卫发﹝2018﹞62号),年度完成9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字化医疗设备配置、16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字化接种门诊和6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七是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一是继续实施国家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培训1000名基层院长。二是组织全市基层卫生人员注册《全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管理平台》,开展线上学习和线下实训,建立培训管理长效机制。三是积极配合人事处、科教处实施基层医务人员大轮训1000名,考核招聘属地化专科生100名,考核招聘基层急需紧缺人才1000名,选拔培养基层优秀人才100名。四是加强基层全科医生培训,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200名、转岗培训100名、助理全科医生培训200名。五是指导区县落实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政策。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8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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