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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91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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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0〕326号

罗诗樵委员:

您提出的《在重庆市二级以上医院建设老年友善医院试点的建议》(第0910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市有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721万,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21.1%,比全国(18.1%)高3个百分点。近年来,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态势,市卫生健康委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老年健康服务能力。

(一)出台政策法规引领。一是推动颁布实施《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要求全市医疗机构采取多种方式为老年人挂号、就诊、缴费、检验、取药、转诊、住院提供优先服务和便利条件,为高龄、重病、失能、残疾等特殊老年人开设专用窗口或者就医绿色通道,并提供导医服务。二是制定出台重庆市老年人优待政策。全面落实老年人到公立医疗机构就医,免交普通诊察费的优待政策。截至2019年底,全市开设老年病科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76个,占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43.43%。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和健康管理率达到68%。三是参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指标的研究和制定,目前已反馈征求意见。

(二)强化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支持重医附一院青杠老年护养中心友善机构建设,并成为行业品牌。将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转型为重庆市老年病医院,按照老年友善机构打造人文环境。支持公立医院资源丰富地区积极稳妥将部分医院转型为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引导部分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发展成为收治重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

(三)提升基层友善服务能力。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加强护理及康复能力建设,如南岸区南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峡口镇卫生院,以及沙坪坝区井口、双碑、小龙坎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开设老年病区(床),增设长期护理床位,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一体或毗邻建设,如大渡口区跃进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渝北区悦来老年康养中心等。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增强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健康中国重庆行动为引领,以满足全市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结合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意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要求,积极开展老年友善医院试点,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8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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