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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65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1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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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渝卫函〔2019〕316号

  张前勇委员:

  感谢您对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重视和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青少年近视防控力度的建议》收悉,经与市教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情况

  (一)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2018年11月,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到2023年,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区县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方案》明确相关部门、单位、机构、家长以及学生的职责,力争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切实有效地降低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发生率。2018年12月,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召开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会,全面安排部署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

  (二)开展调查,摸清基数。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018年底,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2018年重庆市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在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等24个区县(占全市60%,超过国家要求40%以上)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基本情况调查,全市共调查204所学校,54所幼儿园,共计63031人,涵盖我市幼儿园、小学、初中生、高中和职高,进一步摸清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状况,为下一步推进近视防控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细化分工,有效推进。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分别印发《<重庆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委内分工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单位内部相关处室的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推荐涪陵区、南岸区、南川区作为教育部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和试点区,以点带面,示范推动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参考您的建议,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区县责任,建立完善考核评估机制。从今年起,市政府已授权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与各区县政府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同时,市政府也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市教委把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区县政府和学校依法依规进行问责,推动各区县、各部门进一步强化意识、落实责任,切实保护每个孩子的视力健康。

  (二)改善校舍环境,保护学生用眼卫生。教育部门将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学生阅读、书写用眼环境,大力推进教室照明改造,使之符合《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要求;为学生配备可调节课桌椅或在每个教室配置3种以上型号课桌椅,根据学生身高、坐高进行调配;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落实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同时积极发挥健康教育课的主渠道作用,落实健康教育课程中视力保护、近视防控等知识内容教学。

  (三)建立视力档案,规范开展诊断治疗。市卫生健康委将研究建立并完善涵盖预防、矫正、治疗的市、区域、区县三级近视防控体系。为儿童青少年建立视力健康档案,将检查矫治情况及时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对高度近视儿童青少年、病理性近视患者等重点人群制定个性化方案和跟踪干预措施,规范和加强矫治诊疗。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共享儿童青少年视力信息,共同做好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我委将继续做好重庆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29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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