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双福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基层卫生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议》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新一轮医改以来社区卫生事业快速发展
近年来,重庆市全面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全市社区卫生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医疗环境明显改善,服务能力得到提高,基本医疗卫生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明显增强。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7个,有社区卫生服务站27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有卫生人员10169人(在编人员7560人,非在编人员260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447人,有执业(助理)医师3077人、注册护士3171人、药师(士)567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床位8138张,实有床位8540张;万元以上设备有4269台(件),万元以上设备总价值39344万元,比2010年总价值9267万元增长324.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诊疗人次685.83万人次,比2010年总诊疗人次354.18万人次增长93.6%。
一是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巩固。2009年新医改以来,我市先后完成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2014年底实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全覆盖;2015年底恢复重建了2606所撤并村卫生室;2017年底全面完成了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健全了“一街道一中心、一镇一院、一村一室”的网络布局,建立了农村30分钟、城市15分钟的医疗卫生服务圈。
二是社区人员编制合理核定和配置。市编办、原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于2007年5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编办〔2007〕191号),区县依托现有医疗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加快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核定人员编制,配备医疗专业人员,目前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定编制7000余名。
三是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近年来,通过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累计为基层培养全科医生4000余名。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开展基层全科医生职称改革,163名基层全科医生获评高级职称,其中正高18人,实现“零突破”,基层卫生人员综合素质和职称结构明显改善。成功创建2所全国百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动员全部社区卫生人员参加了基层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颁发了三个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在国家竞赛中取得了全科医生城市组一等奖和全科医生团队、护士三等奖的优异成绩,人员技术水平有所提高。
四是基本药物制度不断推进。一是基本药物制度全面覆盖。2011年开始,我市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二是基本药物目录逐步完善。我市先后于2010年和2013年对地方增补基本药物目录进行了调整完善,目前增补基本药物目录310种,加上国家目录共830种。新版目录适当增加了品种数量、优化了科别结构、细化了剂型规格,尤其强化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双向转诊疾病治疗用药的补充,并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保甲类报销,更好满足各级医疗机构临床需求和管理需要。
五是积极倡导首诊制和双向转诊制度。2011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渝办发〔2011〕293号),规定统一医保就医管理模式,参保人员住院实行社区首诊制和双向转诊制度。同时,实施差别化支付政策引导参保人员到基层就医。按照医疗机构等级设置不同报销比例和报销起付线,一方面提高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另一方面降低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报销起付线。2012年起,我市职工医保在职人员在一、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由原来的85%提高到90%、87%;居民医保一档参保人员在一、二、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80%、60%、40%;与此同时,职工医保在一级、二级医院住院起付线调整为200元/次、440元/次,社区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调整为160元/次。
六是落实两项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一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为全国先进标杆。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55元/人·年,服务项目增加到14大类。连续三年实施第三方绩效评价,推进全绩效管理,全量化分配,资金使用效率明显提升。“你健康 我服务”宣传品牌深入人心,被第九届全球健康大会评为优秀案例,并上升为国家项目宣传主题,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二是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级诊疗得到促进。家庭医生签约补助标准由人均5元增加到10元,制定参考服务包,建立信息月报和督导约谈制度。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初步建立,2017年全年签约933万人,城乡签约分别达到20%和49%,重点人口签约60%。
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们在社区卫生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是离群众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也确实存在您所提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疗项目单一、诊疗设施薄弱、医务人员匮乏等问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您所提出的具体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一是从政策上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2018年,拟出台《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办法》,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基层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纳入管理范围,明确不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任务、机构设置、基本配置、医疗管理、公共卫生管理、财务管理、政府补助、院内管理、绩效考核、外部监督等内容,规范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建设和运行。二是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配置。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际需求和人口服务半径,适当放开设备规划限制,增设大型医疗设备和救护车,满足群众需求和分级诊疗需要。三是实行转诊激励机制,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或直接在市内非参保地三级医疗机构或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其起付线提高5%,同时,政策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对病种实行定额报销,单病种定额内治疗不受医疗保险目录限制,对不同等级的医院确定不同的定额标准,医院等级越低,单病种定额标准越低,老百姓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负担较轻,反之承担较多,目前已选择100个病种在基层医疗机构试点首诊制度。同时,建立居民医疗保险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医保规定报销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设报销起付线,每次报销比例为60%,全年报销限额为100元/年。三是在执行药品零差率前提下,将基层医疗机构为特殊疾病患者提供的基本药物目录外的医保药品纳入医保报销。
(二)丰富社区卫生服务模式,拓展健康服务功能。下一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以大卫生、大健康的理念,转变服务模式。有效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资源利用效率,落实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病床使用率,提高人均诊疗人次数和住院人次数,真正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分级诊疗体系,加强与公立医院的分工协作机制,公立医院不低于20%号源下沉社区,构建新型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目标。以大健康产业理念,拓展服务模式,以街道为主导,政府有所作为,加强与居委会、家庭、社会等各方面衔接,共同推进健康服务工作。拓展服务内容,加强除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外的基本医疗临床科室建设,恢复医疗基本看病治病这一主业,增设五官科、重症监护室、血透科、急诊科、康复医学科、皮肤科、麻醉科、手术室等基本临床科室,开展口腔科、康复科、心理科、社会协同科等新型服务。加强信息技术支撑,构建新型智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医院——家庭——社会的良好沟通和管理模式,实现生理健康——心理健康——良好的社会适应的先进服务模式,实现辖区居民的健康管理,构建新型的立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健康新体系。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激励机制。下一步将建立“引进人才、留住人才、发展人才”的机制。一是适当动态增加编制数,参照乡镇卫生院编制标准,并按照国家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制度建设的需要,适当提高编制标准。二是畅通职称晋升渠道,完善社区医务人员任职资格和聘用制度,在晋升职称、工资福利等方面实行适当倾斜政策。三是加大人才引进与培养,与高校联合加大社区宣传力度,统一引进大学毕业生,推进外聘人员统一招录工作,统一推进名老医生退休返聘工作。为基层培养大批“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的合格全科医生,建立全科医生激励机制,在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设置、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四是强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开展编制“县管乡用”和医师轮流派驻制度试点,落实医师多点执业,形成有利于上级医疗机构医生到社区多点执业的政策环境,促进管理、技术、人才向基层下沉。按照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管理制度要求,三甲、二甲医院每年分别接受对应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4名以上社区卫生技术人员为期半年的免费业务进修,并下派1-2名以上卫生技术人员到建立分级诊疗关系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为期2-3个月的业务指导。区县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每年要加强对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五是加大人员培训。按照《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渝卫人发〔2014〕42号)的要求,市卫生计生委将对基层医务人员进行全覆盖大轮训,远程培训计划以5年为一个周期,每轮实现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全覆盖培训50000名。利用重庆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采取以远程培训为主,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专家每周三下午在红岩网教学平台直播培训内容,全市1000余个基层教学点同步接收学习,把市级医院专家、教授的临床经验和知识技能通过网络送到基层,不断提升基层医务人员技术水平。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