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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0169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18-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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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重庆市委: 

首先感谢你们对医改工作的关注。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建议》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017年9月9日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施以“两取消、一调整、六配套、一建立”为主要内容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全市237家政府(含部门和事业单位)举办的公立医院及国企医院,解放军、武警部队医院全部参与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和药事服务费;同步调整439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提高诊疗、手术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258项;医保政策有效衔接,将价格调升的医疗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对于诊察费、床位费等上调幅度较大的项目实行定额报销;强化财政兜底保障,对通过价格调整后补偿率不足90%的公立医院,由财政兜底补足到90%。改革启动前,1.56亿元财政补助资金全部预拨到位,让医院吃上“定心丸”;推进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在3个区县6家公立医院推进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改革后职工的绩效工资水平较改革前增长5%-20%,人均年收入提高0.7-2.4万元;固化医改便民措施24条,实施预约诊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志愿者服务等,持续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改革结束了60多年“以药补医”的历史,初步建立了公立医院科学运行新机制,取得“四升四降三满意”成效:医院服务性收入占比、服务量、业务收入、基层就诊量分别同比上升13.9%、5.1%、2.1%和6.2%,药占比、门诊次均费用、人均出院费用、大型设备检查收入占比分别同比下降1.3%、4.5%、4.3%和0.6%,基本实现患者、医院、医务人员“三满意”。

二、下一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重点

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虽然取得了成效,但离党和国家的要求,离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民进重庆市委提出的我市公立医院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切中要害,鞭辟入里;提出的进一步推进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建议,全面具体,符合当前医改的方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此,我们将充分吸纳,在接下来的医改工作不断予以完善和改进。2018年,全市医改工作将按照“抓重点、强弱点、凸亮点、创新点”的思路予以推进。

(一)巩固公立医院改革成果。市卫生计生委将会同市财政、发展改革、人力社保、物价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巩固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成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文件,继续加大改革力度,不断完善有关政策,形成医改便民长效机制。出台《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健全体制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医院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市医改办牵头,就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补偿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并形成书面报告和整改措施,报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等部门。同时要求各区县就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情况开展阶段性总结评估,强化整改措施,确保落实到位。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面落实对公立医院的六项投入责任,完善公立医院改革财政分类补助机制,及时开展财政补助资金清算,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8年第一次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市医改办工作会议等,均专题研究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明确由市物价局牵头,继续推进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工作,年底前再调整一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同时,充分考虑前期大型医院补偿率偏低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价格调整政策,提高补偿的精准度和均衡性。

(四)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水平。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完善医保基金总额控制办法,严格规范医保责任边界,增加统筹基金的筹资能力,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利用信息化手段,构建智能化医保监管体系,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监管,加大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及时组织开展打击“医媒拉客”专项行动、民营医院“骗保骗助”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医保个人账户套现专项行动、强化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监管专项检查行动等,发挥巡查作用。

(五)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研究出台《重庆市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行以总额预算付费为基础,以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付费为重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落实100个单病种收付费改革,探索将日间手术、恶性肿瘤放化疗日间病房等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选择部分医疗机构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92家医疗机构纳入全国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解决群众异地就医垫资问题。

(六)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在2017年实施首批25种医保药品集中带量采购、85种非医保药品联合议价采购,采购价整体降低10%以上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形成医保药品支付标准,鼓励跨区域联合采购,促进“以量换价”,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出台《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建立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清单管理制度,落实低价药品挂网价格,保障短缺、低价药品供应。巩固药品“两票制”改革成果,出台《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提升本地药企研发创新能力。

(七)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按照“两个允许”的原则,将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市所有区县。每个区县至少选择1家公立医院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市属公立医院选择4家开展试点,逐步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政策。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及医务人员、医院院长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将医疗质量安全、费用控制、医德医风、群众满意度等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

(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出台《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完善全科医生薪酬待遇、岗位聘用、职业晋升等政策,全方位提高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培养全科医生700名以上。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鼓励建立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疗共同体、区域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等4种医联体模式。重点探索区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医联体内部业务整合、管理相通、人才流动。进一步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签约服务比例,充实签约“服务包”,增强签约服务吸引力。

(九)加强综合监管。出台《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实施意见》,建立多部门协同参与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医保、医疗、医药的全方位监管。健全市县乡三级执法网络,创新监督执法模式,开展“异地交叉执法检查”“你点名、我监督”等行动,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严格执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建立健全违法违纪“黑名单”制度和第三方评价机制。加强处方点评、高价药品监控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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