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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0447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17-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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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0447号提案的复函

 

云斌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卫生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我市急需建立医疗卫生行政管理人员》收悉。经与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管理岗位设置问题。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渝人发〔20082号)要求,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少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重庆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可在此比例要求内,结合本单位人员发展实际需要,自主确定管理岗位总量;对已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因事业单位分立合并、编制增减,或其社会功能、公益属性、职能职责发生变化的,可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做动态调整。下一步,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将会同市人力社保局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指导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均衡考虑三类人员发展需要,科学合理开展岗位设置工作,实现岗位结构的最优化。

二、有关“双肩挑”人员职称问题。医院管理人员,从工作性质看,其主要工作为管理工作而非专业技术工作。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水平代表,并非解决待遇的途径,故医院的管理人员只有在同时兼有临床医务工作并满足基本工作量和业绩、教研要求的情况下,方能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有关增设医疗卫生管理职称序列解决管理人员晋升问题。职称序列设置为国家事权,重庆市无权设置。目前,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社保部共同负责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18个开考专业目录中,并无卫生管理专业。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将与市人力社保局紧密配合,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政策调研力度,积极向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力争从根本上解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的问题。目前,人力社保部在部分省市开展了职员管理岗位晋升制度改革试点, 拟于今年下半年在全国推开,畅通职员发展通道。市人力社保局正与人力社保部积极对接,待国家政策出台后,及时跟进落实。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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