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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0886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16-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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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0886号提案的复函

王敬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分级诊疗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方便群众合理就医的提案》收悉。经与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无论是从医疗资源分配,还是从民众的就医习惯来看,优先去大医院已经成为群众就医的一种普遍现象,这使得整个医疗服务呈现出大医院处于“战时状态”的“倒金字塔”式的不合理状态。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是实现医疗服务均等化,构建有序就诊秩序,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措施。

    针对这一医疗现状,近年来,我市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分级诊疗制度建立进行了积极探索。2015年12月,我委会同相关部门草拟并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开展分级诊疗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5〕183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我市的分级诊疗工作按照国家要求推进,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初步建立符合我市市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意见》明确将通过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加强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区县(自治县)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和加快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等措施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同时,《意见》提出5项分级诊疗保障措施,一是建立签约服务制度。居民或者家庭可自愿选择基层医疗保险机构签约就近就医;二是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增加基层医疗机构对高血压、糖尿病等特殊疾病的非基本药物配备,方便此类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取药;三是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按照规定转诊的,按就诊医院最高级别只收取一次起付线;四是推进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探索建立不同层级的医疗联合体,在联合体内实现分级诊疗;五是完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实现转诊和预约挂号患者在三级医疗机构优先就诊。

今年,分级诊疗工作继续作为卫生重点工作着力推进。一是5月6日,召开全市推进分级诊疗现场工作会,推广交流部分区县落实分级诊疗经验,部署下阶段工作;二是在巩固前期县乡村三级医疗和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的基础上,将优质治疗资源下沉,开展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贫困县人民医院,组织市级专家巡回医疗队走进城口县、武隆县和彭水县,开展“扶贫济困.医者同行”精准医疗帮扶活动;三是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发挥好医保基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参保人员合理就医;四是加强宣传和社会全方位引导,加强分级诊疗信息化建设,细化重点人群(老人、孕产妇、婴幼儿)转诊流程和标准,使分级诊疗制度下的医疗服务更合理,更有效。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5月4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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