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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0872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16-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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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0872号提案的复函

黄涛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重庆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卫生信息系统建设的建议》(第0872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机构改革后,我委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全市人口健康信息化工作的总体思路,即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总要求,坚持“需求导向、以用促建”的总原则,以“统一标准、互联互通、应用转化”为三大着力点,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规划和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快市、区县两级信息平台建设,初步构建完成实用、共享、安全的人口健康信息网络,为深化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卫生计生服务与管理水平提供信息技术支撑和保障。大力实施“26311+2”工程,即以巩固市、区县“2”级区域卫生计生信息平台建设为工作核心;以服务居民为中心,支撑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基本药物制度、综合管理“6”大业务应用;以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为基础,充实完善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全员人口信息“3”大基础数据库;构建完成卫生计生信息专网(“1张网”);推进居民健康卡工程(“1张卡”);健全卫生信息标准与信息安全防护“2”大体系),充分发挥信息化在优化资源配置、转变服务模式、服务医改大局中的积极作用。

(一)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自2012年开始建设,项目以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核心,市和各区县统一规划,整体设计,综合利用,注重实效,加快建设,逐步建成“纵向贯穿国家---乡镇-村,横向覆盖主要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卫生应急系统,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业务数据库”的全市医疗卫生信息化体系基本架构;逐步完善实时高效的卫生综合管理和医疗卫生服务动态监管理,总体提升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基层医疗保险、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管理的服务与监管能力,满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绩效评价、成本核算、动态监测以及高效决策的要求,提高卫生管理效率和决策水平;有效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推进全市跨机构、跨区域、跨部门的卫生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有效管理全市卫生信息,建立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相关部门之间统一高效的区域卫生协同服务模式;促进病人就近看病,增加卫生服务可及性,缓解“看病难”问题。

按照项目建设工作安排,分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业务信息系统”建设、“电子病历系统”建设和“区域平台”建设三个阶段。截止2016年1月,全市各个区县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业务信息系统、电子病历系统建设初步完成,绝大多数区县已进入第三阶段的区域平台建设中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应用符合性测评。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业务信息系统以及电子病历系统建设,我委前期开展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应用符合性测评,对测评通过的软件产品进行了审核备案。相关公司已经书面承诺其参与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及电子病历系统建设将提供不低于备案版本号的软件产品,并无条件开放信息系统接口,以支持平台数据采集。具体产品目录可参照我市卫生信息中心官网发布的测评和审核备案相关通知。

(三)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建设。按照2014年全市卫生计生信息化工作会议安排,我委已将前期区域卫生信息平台试点建设的基础平台软件和应用软件以光盘的形式下发给各个区县,各个区县按照我委工作要求组织平台软件的实施和部署,应用软件建设原则以满足本区县基本监管和业务需求为准。年底将完成全市所有区县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建设、数据上传、应用及终验等工作,形成1+39的两级区域信息平台的架构。

(四)项目资金管理。我市卫生信息化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原市卫生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下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卫办〔2013〕79号)文件精神,按照全额拨付、专款专用、分类管理、终期审结原则执行,全额拨付给项目区县的相关资金,由区县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和责任单位,全权负责项目管理、实施和资金使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不同区县条件不一,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参差不齐,各基层医疗机构面对问题不一、相应需求不一,协调过程较难,项目进度很难保持统一。

(二)机构和行业信息化贯标工作还有过程。据调研,我市的信息化标准工作滞后于信息化建设工作,多数医疗机构在信息系统建设之初,就没有标准或没有遵循标准,数据标准、业务标准、共享标准各个版本都有,加之国家和行业层面的资源共享整合还有过程,如“三医联动”。因此要实现区域信息共享,机构内和行业间的信息化贯标工作还需加大推动力。

(三)人才保障和发展速度没有同步跟上,部分基层单位信息化人才建设严重不足,难以满足日益更新的信息化需求。

(四)信息化建设资金缺乏持续性投入,信息化建设项目日益繁多,资金执行过程中需保障专款专用,且各区县卫计委配套资金不足。

三、具体举措

(一)加强完善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相应标准。标准化是卫生信息化的基础,是卫生信息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去年,我委开展了人口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试点工作,“以测促用、以测促改、以测促建”,促进电子健康档案库的规范化建设,为互联互通、区域共享打下基础。十三五期间,我委将不断完善卫生信息标准化工作,在贯彻国家卫生信息化标准建设的同时,积极推动地方标准化的建设,加强信息基础标准、管理与共享服务标准、医疗信息网络系统标准、数字化技术规范、信息标准分类规范等标准的制订和推广应用,搞好顶层设计,把握相关要素和关键环节,夯实工作基础,逐步使卫生信息标准化建设步入健康、可持续的良性发展轨道。

(二)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应用符合性测评工作。我委前期开展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应用符合性测评,对5家公司的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信息系统以及10家公司的电子病历系统进行了应用符合性测评,并将其测试通过的软件产品进行了审核备案。纳入审核备案的相关软件产品分别针对不同级别、不同规模大小的医疗机构适用,各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及发展需求,从审核备案的相关产品中选择最适合本单位的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及电子病历系统。

(三)加快推进全市卫生信息互联互通。年内,我市的区县卫生信息平台和市级平台搭建工作将全面完成,1400余家基层医疗机构和15家二、三级医院的数据在平台汇集,实现数据互连互通和信息共享,同时支持双向转诊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患者不用携带病历资料,医生可跨区域调阅电子病历和检查、检验报告,降低重复检查率,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四)积极争取项目补贴资金。重庆市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卫计委和市财政拨款,在十三五期间,我委将更加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并努力探索PPP模式(公私合营模式),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

此复函已经重庆市卫生计生委王卫副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4月25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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