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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0311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1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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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0311号提案的复函

农工党重庆市委:

贵委《关于推进全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提案(第0311号)收悉。就提案中的意见和建议,市卫生计生委与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重庆实际,制定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有关政策,以人才培养项目为抓手,以提升中医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夯基层、筑高端,多措并举,不断完善全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事业发展,人才先行”。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提案的意见建议,更好地开展中医药人才培养各项工作,全力推进全市中医药事业进一步发展

一、科学谋划,制定促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

近期,我委开展了“十二五”全市中医药人才资源专项调查研究,系统地总结整理5年来中医药人才培养政策、措施制定实施及成效、人力资源现状及与事业发展关系等有关内容,以期找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制定相应政策措施提供依据。

今年,我委在制定《全市“十三五”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初稿)》时,按照国务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提出的人才队伍建设方略,结合我市实际,将人才培养工作列为“十三五”期间全市六大重点工作之一,给予更加的重视和关注。你委提出的有关建议很好,我委将在修订完善《全市“十三五”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时予以部分采纳,逐步建立健全中医药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等规章制度,明确中医药人员在科研立项、外媒宣传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待遇,力争在“市财政对中医药人才培养的经费投入逐步提高,对中医药人才职称晋升进行倾斜”等重大政策措施上取得突破。

二、重视基层,筑牢我市中医药服务网底人才队伍

我委“十二五”期间实施了“基层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其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就是加强基层中医药人员培训,目前已基本实现全市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全覆盖。今年,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安排布署,我委将继续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的提升,结合“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面向基层的中医助理医师规范化培训等项目,基层培养中医药人才,不断提升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同时,我市首批面向基层、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47名中医专业大学生即将毕业,我委将积极引导这批学生扎根基层、服务农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基层中医人才紧缺的现状。

近两年,我委及市级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重庆市深化职称改革的意见》等文件,提出实施包括中医在内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等特殊政策,规定基层全科(含中医)医生免除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及论文发表,允许提前1年晋升职称,对基层医疗机构从上一级单位引进高中级职称的全科医生,不受岗位数额限制到岗即聘。为进一步落实对基层中医药人员的倾斜政策,我市拟适时对各区县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调研督导,确保基层中医药人员能享受到职务晋升、工资待遇等优惠政策。

三、引培并举,着力打造我市中医药高端人才队伍

“十二五”期间,我市实施了多个中医药高端人才培养项目,部分参训学员已成为重庆市级名中医或单位业务骨干,在重庆甚至全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各级中医机构也加大了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全市新增中医药博士16名,硕士305名,高级职称92名,分别比“十一五”增长228%,225%,9.6%。

为进一步加强高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今年年初,我委及市人社局等5部委联合印发了《重庆市高端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55221”行动计划(试行)》,拟通过优厚的培养和引进条件,能过5年时间,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选拔培养首席医学专家等医学高端人才,逐步搭建高端卫生和中医药人才梯队,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中医药业务骨干队伍。目前,“国医大师”郑新已被纳入首席专家候选名单,部分中青年中医药高端人才也将陆续进入领军人才培养行业。

同时,在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关注下,中医药学院筹建工作方案已基本确定,明确以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为基础,在万州区组建独立设置的中医药类普通本科高校。我委将按照市政府确定的筹建方案,积极配合市教委等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力争“十三五”期间建成重庆市独立的中医药学院,为全市中医药高端人才培养提供支持。

四、注重质量,大力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

我委非常重视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将在岗人员参加继教情况纳入了年度目标考核,各单位承担的中医药继续项目数量不断增加,质量有所提升,参训人员覆盖面广,达到了国家的相关要求。

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确实存在培训方式和内容针对性不够强,过程管理不够细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委将于今年研究制定《重庆市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充分吸收你委提出的宝贵意见,分类分层开展继续教育,提高中医药内容在继教学习中的占比,进一步规范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提升培训质量。

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7月19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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