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0144号提案的复函
民建重庆市委:
首先感谢你们对全市民营医院工作的关注。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重庆市民营医院健康发展的建议》(第0144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回复如下:
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近年来重庆市多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并取得积极进展。
一、 基本情况
自2014年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06 号)后,市卫生计生委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及时制定措施,在市场准入、财税优惠、土地保障、医疗服务价格、人才培养、医师流动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以问题为导向提高服务质量,多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并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15年11月,全市有民营医院355家,占全市医院总数的58%,较2010年增长117.79%。民营医院床位数37088张,占医院总床位数的29.62%,较2010年增长320.73%,出院病人数873807人,较2014年增长284917人,同比增长48.38%。其中,新设置审批162家,在建187家,投资总额达186.21亿元。
二、 主要做法
一是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做好规划布局。2015年以市政府名义印发《重庆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渝府办发〔2015〕180号),明确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社会办医院门、急诊人次占总诊疗人次比例、出院人次占总出院人次比例均超过25%。进一步促进社会办医院成规模、上水平发展,加快形成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格局。
二是加强政府引导,做好简政放权。2014年出台《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进一步下放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权限,从同年11月1日起,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499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院,299张床位以下的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99张床位以下的专科医院、民族医院、疗养院和康复医院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变更登记、校验、注销等工作。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举办三级综合医院和二级以上专科医院,个人开设诊所不再受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限制。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优化资源配置。2015年,市卫生计生委建立了社会资本办医重点项目库,及时定期公布全市规模以上(病床20张及其以上)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的名称、数量、布局等资源配置信息,保障政策知情、信息公开,有效引导社会资本合理布局,鼓励社会力量开设综合医院和各类专科医院。
四是严格依法审批,提升服务质量。针对部分区县在受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工作中,存在服务态度不好、落实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不到位、可能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等“四风”和腐败问题,市卫生计生委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和发文,要求各区县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在依法依规审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公开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对已锁定的社会办医项目积极跟进服务,确保早日落地;对已设置审批的督促加快进度,在有效期内完成设置;对新执业登记的加强跟踪监管,促进规范运行。
五是破除机制障碍,促进规范发展。目前,许多省市制定并公布了包括健康体检中心、老年病医院、血液透析机构等专科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但由于全市缺少相关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办专科医院的发展速度和规模。对此,2015年7月,市卫生计生委着手制定《健康体检中心基本标准(试行)》《独立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试行)》等专科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为加快推进社会办医创造条件。
六是加强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制定《重庆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简化流程,规范管理,理清劳务及医疗责任关系,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医师的合理流动,规范本市医师多点执业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促进医师多点执业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三、 下一步工作
一是制定《重庆市主城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指导各区县做好区域内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社会办医创造良好环境。
二是制定发布部分二级专科医院基本标准,加快推进社会办医成规模、上水平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个性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是加强对社会办医疗机构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的培训,促进规范管理,提高经营水平。
四是加强医疗服务监管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监督,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发展。
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