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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19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6-06-12

渝卫答复函〔2026〕144号


郑祥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系统构建重庆市孤独症谱系障碍儿童全链条支持体系的建议》(第0719号)收悉。经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市教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研究办理,4个事项已经全部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多部门先后出台《重庆市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实施方案》《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规范》《重庆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重庆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多项工作措施,以促进孤独症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为目的,以完善孤独症儿童发展全程关爱服务体系和保障政策为手段,促进提升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水平,在多部门共同努力,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全面开展儿童孤独症筛查、诊断服务。一是规范筛查流程。建立“基层初筛—区级复筛—转诊确诊”三级服务网络,将孤独症筛查融入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按公共卫生服务节点开展初筛。进一步优化闭环管理,对初筛异常儿童开展上门服务,保障复筛率、诊断率100%,实现筛查—诊断—干预—康复无缝衔接。2025年为全市11.8万名0~6岁儿童提供孤独症筛查服务,初筛率为95.24%;复筛率为4.37%;新确诊404例,发病率为3.25/万。二是强化人才技能培训。加强全市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指导37个区县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实施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规范(试行)解读、初筛(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复筛(Gesell)、诊断(ABC及CARS)工具操作要点讲解,2025年共培训业务骨干280余人。三是多方筹措给予支持。各区县立足实际,多方为患儿家庭提供帮扶。如:綦江区、奉节县、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给医疗机构经费补助,为相关儿童家庭提供经济支持;綦江区利用残疾经费对0~6岁异常儿童实行复筛与诊断补贴“免申即享”,按300元/人拨付;奉节县按50元/人拨付复筛专项经费,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按8元/次拨付筛查服务专项经费。四强化科普宣传。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科普宣教,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和儿童家长普及孤独症基本知识,引导家长树立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积极主动接受孤独症筛查、诊断和干预服务。

(二)扩大康复供给,重塑数字化与精准化服务模式。在康复救助方面,2023年修订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取消0~6岁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的家庭经济条件限制,并将符合条件的7~14岁残疾儿童纳入康复救助范围。截至2025年底,全市共有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248家,累计提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5.77万人次。在数字赋能方面,依托“数字重庆”建设,推行“残疾儿童康复一件事”应用,围绕筛查诊断、康复干预、预后需求推送全流程服务,服务效率显著提升。针对难以到机构训练的重度残疾儿童,探索实施“送康上门”服务,畅通康复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深化医教融合,强化家校社全方位协同。在保障受教育权方面,市残联协助市教委落实“一人一案”分类安置机制,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开展融合教育师资培训,推动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幼儿。在家庭支持方面,编印《孤独症家庭康复知识手册》,策划“康复‘童’行”早期干预系列线上科普,提升家庭康复能力。在社会支持方面,扎实开展中国残联“与星同行”倡议活动,实施“孤独症家庭喘息服务”等公益项目,发起“半小时服务圈”公益行动,打造残健共同成长的社区支持网络。

(四)开展先行先试,探索跨部门协同特色范式。指导南岸区、綦江区高质量完成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先行先试任务,各项主要服务指标实现突破性提升。南岸区以“残疾儿童康复一件事”应用为核心,打通卫生健康、残联、民政等部门数据壁垒,为区内82名孤独症儿童家庭提供“零跑腿”全程服务。綦江区探索“医疗康复+教育”融合模式,深化医康协同,在康复机构内试办融合教育班,为儿童提供入学过渡支持。

二、关于“织密早期筛查网,打通诊断“快车道”,抢占黄金干预期”事项

一是抓牢抓实儿童孤独症早期筛查服务。指导各区县统筹辖区医疗卫生资源,积极构建0~6岁儿童孤独症构建筛查、诊断、康复一体化服务链条。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持续将孤独症筛查融入0~6岁儿童健康管理,按公共卫生服务节点开展初筛。明确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市妇幼保健院分别作为辖区和市级管理机构,协助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承担服务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人员培训、业务指导、技术推广、质量控制、健康宣教和数据管理等工作。二是优化转(会)诊服务流程。基层对初筛异常的儿童,指导家长尽快转诊至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接受复筛;对复筛异常的儿童,指导家长带儿童尽快转诊至具有儿童孤独症诊断能力的专业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断;对确诊孤独症的儿童,向家长说明诊断结果和病情,告知可采取的干预康复方法、可选择的干预康复机构及政府有关部门康复救助政策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儿童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开设孤独症评估门诊,优化号源配置与预约流程,全力抢占儿童黄金干预期。三强化业务培训指导。加强儿童孤独症诊疗专业队伍建设,结合儿童早期发展特色专科建设、儿童精神专科建设、儿童青少年心理专科门诊建设等措施,大力培养具备儿童孤独症筛查、诊断、康复服务能力的专业人才。指导各区县结合实际需求开展针对性培训,确保参与筛查、诊断等服务的相关人员均接受培训和指导。

三、关于“强化监管与供给,整治康复乱象,减轻家庭负担”事项

一是健全康复保障机制。在市残联的统一协调下,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工作实施机制。强化孤独症儿童康复医学服务能力,动员社会力量、爱心力量为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各类关爱支持。维护孤独症儿童及家庭权益,完善孤独症儿童医疗保障政策及教育体系,开展孤独症儿童及家庭社会救助,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等关爱服务。二是规范康复管理。2022年,市残联组织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牵头起草《儿童孤独症康复机构服务规范(DB50/T 1262—2022)》地方标准;2026年1月28日,国家发布《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服务质量及评价规范(GB/T 47041—2026)》标准,为规范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的服务要求提供了指南。市残联会同相关部门提升服务质量与供给,持续实施“质效同行”计划,发挥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及市级医疗机构的专业力量作用;市卫生健康委指导各区县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心理专科建设,依托12356心理援助热线,为儿童青少年提供“7×24小时”心理咨询服务。三是落实医疗保障及康复救助。落实好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指导孤独症儿童参加基本医保工作,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制度的综合保障作用,减轻孤独症儿童家庭医疗与康复负担。迭代升级“残疾儿童康复一件事”应用,探索开发孤独症风险儿童主动推送复筛医院功能,助力实现社区筛查阳性病例向诊断中心的智能转诊。

四、关于“深化医教融合,保障教育权利,打破入学壁垒”事项

一是提升特殊教育保障水平。市教委加强工作统筹,推动落实区县主体责任,完善多方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整体提升全市特殊教育质量。通过多项措施落地,全面规范特殊教育学校及融合学校办学行为。二是深化特殊教育融合发展。通过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多部门协作,促进学校与医院机构结对联动、教师与医生常态协作,形成医疗、教育和康复一体化运行格局。探索适应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共同成长的融合教育模式,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结对帮扶共建、集团化融合办学,创设融合教育环境,推动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融合。三是建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将特殊教育纳入普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和校长岗位培训的必修课程,推动各区县在区县级培训中设置特殊教育教师专项培训,在每五年一周期中,对所有承担随班就读教学、送教上门任务的教师进行全覆盖培训。重点推动和指导各区县配齐配足特殊教育教研员队伍,通过定期开展专题教研活动、指导校本研修等方式,不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

五、关于“构建社会支持生态,赋能家庭,营造包容环境”事项

一是开展健康家庭支持性服务。充分发挥乡镇基层治理体系的队伍力量,加强困境儿童入户走访。持续开展“渝好妈妈”“志愿护童”等专项行动,用好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及服务台(站),有针对性地为孤独症儿童及家庭提供各类关爱帮扶。发挥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和各类孤独症家长组织作用,开展孤独症儿童家庭自助互助服务。二是加强健康宣教。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充分利用儿保时机,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其主动配合做好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工作,强化“家长是孩子身心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以“世界孤独症日”为契机,采取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儿童孤独症防治知识,向社会公众和儿童家长宣传解读儿童孤独症防治政策,科学制定儿童孤独症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科普知识,提高科学知识知晓率。三是完善社会支持生态。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减轻孤独症家庭的照护负担。探索大龄孤独症患者职业能力评估、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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