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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3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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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答复函〔2025〕132号

朱红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医养中心建设的建议》(第1338号)已收悉。经与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重庆市税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市卫生健康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老年人对健康养老的新需求、新期待,协同推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健康中国战略,推进社区医养结合发展,促进老年人获得专业规范、方便可及、综合连续的医养服务。

(一)强化顶层设计,健全服务体系。一是加强规划引领。印发《重庆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明确构建居家社区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围绕完善医养康养结合体制机制、拓展医养康养结合服务范围、建立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大力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二是强化政策保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重庆市提升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能力行动方案(2023—2027年)》等文件,打通医养结合发展政策壁垒,推动医养深度融合发展。三是明确部门职责。《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分别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进行行业监管”。四是完善服务机制。构建“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医养协作、居家医养”等4种主要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全市建成医养结合机构176家,医养床位5.2万张,社区医养中心20个;组建川渝医养联盟、区县域医养联盟5个。

(二)完善支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会同市发展改革委争取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专项项目”经费支持,2021年以来,累计争取中央资金5030万元,建设医养结合项目21个,新增医养结合床位2515张。市级每年安排资金约1.5亿元,主要用于补助区县支持建设乡镇(街道)服务中心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对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按200万元/个、社区养老服务站按20万元/个予以补助;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养老机构,按床位数量实施财政补助,给予每个床位0.5万—1万元不等的补助。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按照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契税等税费优惠政策。

(三)建强人才队伍,提升服务质量。一是抓好人才培育。实施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累计培养老年医学骨干人才529名。举办全市安宁疗护、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相关骨干人才400余人,培养养老护理员10000余名、医疗护理员21852名。全市192家评价机构开展养老护理员、健康管理师、健康照护师评价,6.3万人次通过养老服务相关职业技能评定。二是下沉优质资源。把医养结合相关学科纳入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目录,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支一扶”人员招募等专项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具有高中级职称的医养结合专业医生可使用特设岗位聘用。三是优化绩效制度。出台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综合性医院待遇分配需结合实际向群众急需且专业人才短缺的专业倾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感谢您对社区医养中心建设工作的关注,您的建议对加快健全全市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在持续推进社区医养结合上下功夫,有效扩大服务供给,满足老年人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一)推动居家社区医养结合发展。建立完善居家医疗服务规范、技术指南和工作流程,依托区县紧密型医共体平台,重点为有医疗服务需求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诊疗、上门巡诊、康复护理、送药入户等上门服务。按照“15分钟高品质生活服务圈”相关要求,统筹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一体化建设,打造“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双向转诊、急诊急救、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整合型服务模式。制定社区(乡镇)医养中心建设指南和服务规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拓展养老功能。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建或改扩建社区(乡镇)医养中心,就近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的健康养老服务。到2027年,建成社区(乡镇)医养中心70个。

(二)完善医养结合机构扶持机制。会同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积极研究资金保障政策,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利用福彩公益金、商业保险等多渠道资金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共同推进医养融合发展。落实养老服务相关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完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机制,重点强化政策宣传辅导,不断提升税费服务水平,促进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精准落实、直达快享。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积极争取各类中央资金推动公立医疗机构建设医养设施,纵深发展普惠优质医养结合服务,补齐医养结合服务短板,有效扩大服务供给。

(三)夯实医养结合人才服务队伍。依托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持续提升全市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加强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康养服务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并获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畅通医养人才发展通道。支持区县自主制定医养结合专业卫生人才招聘计划,自主设置相关招聘岗位条件,对区县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医养结合专业卫生人才,落实对年龄、学历、职称、招聘方式等方面的倾斜政策。落实好各项人才激励政策,在薪酬激励上助推区县引进医养结合专业人才和提高基层医护人员的待遇水平。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12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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