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答复函〔2025〕133号
李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心理学专业建设和老年心理服务人才储备的建议》(第0400号)已收悉。经与市教委、市民政局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心理关爱专项行动。积极开展重庆市老年心理关爱行动,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重点面向经济困难、空巢(独居)、留守、失能(失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的老年人进行心理健康状况评估,评估结果显示轻度焦虑、抑郁的老年人,实施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心理干预;对评估结果显示疑似存在认知异常或中度及以上心理健康问题的老年人,建议其到医疗卫生机构心理健康门诊就医。
(二)增强服务供给能力。开通12356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提供“7×24小时”心理咨询服务,组建200余人的市区两级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已开设精神科门诊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达80%,开设精神(心理)科的精神专科医院达59%。全市设置51个心理关爱点,依托国家老年心理关爱行动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及时管理关爱点老年人心理数据。
(三)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先后印发《重庆市养老服务“十四五”专项规划》《重庆市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鼓励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明确要求大力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打造老年服务管理、医疗保健、康复护理、营养调配、心理咨询、技术培训等养老专业人才队伍,到2025年底,培养、培训养老护理员超10万人次。目前,普通本科院校开设心理学、社会工作、精神医学等相关专业点14个,在校生近3000人。职业高校建设“老年服务与管理”国家高水平专业群1个、市级高水平专业群 1个。开设护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社会工作事务等中高职专业点103个,在校生规模共计6.5万人。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举办重庆市老年心理关爱行动培训班,从老年心理健康促进与干预、老年人心理健康促进等方面进行培训。加强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等人才培养,共培养心理危机干预业务骨干170人。举办重庆市社区教育与老年教育工作能力及智能化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川渝蓉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工作者能力提升在线培训,培训近1.7万人次。依托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和社区教育三级办学体系,在县域设立“银龄学堂”,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三进行动”200余场次。全市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开设线下教学班2500余个,注册学员29.8万人,教育培训活动4500余场次。持续开展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累计培养精神科转岗医师900余名,全市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总数达1700余人。
(五)深化产教协同发展机制。大力支持相关职业院校着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通过校企联合共建专业、课程、教材、师资、实习实训基地等,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目前,全市职业高校建有重庆市养老产业人才培养公共实训基地(国家发展改革委“十三五”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养老照护相关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2个、现代产业学院4个、现代学徒制(中国特色学徒制)试点项目7个,重庆智慧健康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智慧+老年生命周期照护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市级以上产教融合平台4个。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感谢您对老年心理学专业建设和老年心理服务人才储备这个问题的关注,市卫生健康委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逐步实现老年心理服务人才储备与老龄化社会需求的动态平衡。
(一)建强人才队伍。持续推进精神科转岗医师培训工作,通过专家指导、短期培训和督导相结合的方式,着力打造一支专业素质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的心理健康服务队伍。支持技工院校开设心理健康课程,加强健康养老相关专业建设,扩大招生规模;鼓励技工院校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与养老服务机构互设实习实训基地、培养培训基地,提升老年心理服务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引导职业培训机构开设老年心理服务相关培训课程,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能力,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培训模式,发挥中国(重庆)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暨老年养护中心职能作用,实现优质康养服务与优质老年心理服务技能人才培养“双供给”。支持相关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实现养老服务技能评价品牌化、特色化、专业化,强化老年心理服务能力人才支撑。
(二)夯实服务保障。积极争取国家和市级专项补助资金,推广“政府+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企业、基金会及个人捐赠。到2025年末,在67个乡镇(街道)、社区(村)设立心理服务站点,配备心理测评工具、情绪宣泄设备,提供心理咨询、认知训练等服务,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团体辅导、志愿服务等活动,推动各区县成立1支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加强培训指导,提升心理危机干预能力。整合区县心理援助热线到12356,统一接入、转介处理,及时对老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
(三)创新激励机制。开展养老护理员“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试点,推动建立养老服务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组织开展养老照护职称评定,探索建立职业技能等级与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挂钩机制。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备案为职业技能评价机构,大力开展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升从业人员老年心理服务技能水平。发挥好市级引才政策吸引力,为符合条件的老年心理服务业从业人才兑现科研经费、生活补助等人才政策待遇,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持续举办“百万人才兴重庆”等系列引才活动,为企业和人才交流合作搭建平台,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参与老年心理服务工作。
(四)强化宣传力度。依托敬老月、老年健康宣传周等主题活动,通过在社区发放传单、组织义诊等方式广泛传播老年人心理健康科普知识,营造关爱老年人的社区文化氛围。加强养老服务人才相关政策解读,积极培塑宣传老年人心理服务领域优秀人才、先进集体、典型经验,提高社会关注度和认知度。组织开展“最美护理员”“最美养老服务工作者”选树活动,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社会价值。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