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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
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1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卫答复函〔2025〕108号
毛得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医养结合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217号)已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残联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以协同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为主线,聚焦老年人多元化的健康服务需求,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一)健全医养结合政策体系。一是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将医养结合工作作为重要抓手,并纳入全市“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卫生健康、卫生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专项规划,确保医养结合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二是先后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从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完善行业标准规范、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优化保障政策、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多项具体措施。
(二)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医养协作、居家医养”等主要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提倡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或内设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可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目前,我市建成医养结合机构176家,医养床位5.2万张,社区医养中心20个,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2213对。
(三)强化医养结合要素保障。一是完善配套措施。深入落实国家《“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发挥中央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鼓励医疗机构拓宽养老服务、延伸医养服务链条。2021年以来,共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5030万元,支持大型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建设医养结合项目21个,新增医养结合床位2515张。二是健全医保制度。推进分组、按床日等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全市已有148家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占全市医养结合机构数84%。畅通双向转诊机制,持续做好医保参保人员转诊衔接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的建议对加快健全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和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在加大医养结合支持力度上下功夫,有效扩大服务供给,满足老年人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一)强化统筹布局。出台《健全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从优化服务体系、深化社区居家改革、强化机构质效提升、打造数字产业赋能、完善服务保障等5个方面,迭代升级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创新发展“公私合建+政企合营”模式,引进优质企业资本入驻,与公立医疗机构联合建设和运营管理医养结合服务机构。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的养老床位采取公建民营方式运营,由养老服务公司为入住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
(二)完善医保政策。根据医养结合医疗机构收治病人特点,结合医疗费用发生实际,针对性制定相应的总额考核指标和医保预算额,重点考虑医养结合机构的住院床日、次均费用等因素对考核指标和医保定额等进行研究。建立完善相关保险、福利、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探索居民医保参保人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的办法,实现制度全民覆盖。会同市医保局联合出台支持安宁疗护工作的医保政策文件,新增安宁疗护收费项目立项,并以按床日付费形式纳入医保报销。
(三)加大资金支持。一是加大资金投入。会同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积极研究资金保障政策,以财政资金为引导,支持彩票公益金、商业保险等多渠道资金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共同推进医养融合发展。二是完善税费政策。落实养老服务相关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完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机制,重点强化政策宣传引导,不断提升税费服务水平,促进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精准落实、直达快享。三是争取项目支持。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积极争取各类中央资金推动公立医疗机构建设医养设施,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统筹实施,逐步完善医养结合项目周边综合配套。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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