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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99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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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答复函〔2025〕79号

彭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开州区争取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的建议》(第0993号)已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开州区政府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试点项目背景情况

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是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要求,激励引导地方真抓实干,积极谋划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遴选示范项目。其任务是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针对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一揽子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方便群众看中医的改革措施,并大力推动改革实践,确保项目落地见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该项目由各省市选择1个地市进行申报,中央财政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公开择优确定,每个中选项目中央财政补助不超过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2023年,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的通知》(财办社〔2023〕14号)要求,我市21个区县积极申报,经市级初评、复评,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推荐上报了铜梁区为试点项目申报单位。2023年,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公示,将北京市朝阳区等15个城市确定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我市推荐的铜梁区未获批准。2024年未开展该项工作。

前期,我们通过相关会议,了解到2025年有可能启动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建设,并在工作职责范围内做了相关安排,对拟申报区县的基本情况做了摸底调查。对能否正式启动示范试点项目遴选,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暂未得到明确答复,目前未收到相关遴选通知。如国家于2025年启动该项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市财政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国家要求的程序组织申报遴选。

二、关于您建议的答复

对于您提出的加大支持力度、给予政策支撑、强化人才保障等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工作建议,市卫生健康委积极吸纳,我们将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一视同仁对待有意愿争取中央财政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的区县,给予同等重视、同等指导,帮助各区县吃透上级精神,把握项目申报重点。一是做好项目储备。为做好中央竞争性立项项目储备工作,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开展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支持项目培育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推动区县积极开展中医药领域改革创新工作,为积极争取中央财政项目奠定基础。二是加强政策指导。市卫生健康委将对改革意愿强烈、积极申报中央财政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的区县,有针对性开展政策指导,加快补齐工作短板。就开州区而言,目前在中医药管理体系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2025年以来,我市已有璧山区、忠县、石柱县等3个区县成立本地区中医药管理局,通过加挂中医药管理局牌子、增加中医药人员编制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中医药管理力量,强化统筹协调力度。建议开州区政府借鉴周边区县经验做法,对照示范试点项目明确的事项清单,锻长板、补弱项,不断增强项目评审竞争力。三是筑牢工作基础。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您的建议,在智慧中医医院建设、中医优势专科建设、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持续用力,不断夯实中医药发展基础。2025年,我们将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支持下,开展数字中医药试点地区建设,推动智慧中医医院、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同时,将开展中医专科赋能强基“十百千”行动计划,遴选建设10个中医特色诊疗中心、100个中医优势专科、1000个具有中医特色的基层中医专科专病门诊,推动中医优势专科集群发展,促进优势中医医疗资源下沉基层。持续深化“巴渝岐黄工程”人才培养计划,构建以国医大师和各级名中医为主体的中医临床型人才体系,以国家(青年)岐黄学者、巴渝(青年)岐黄学者为主体的学术科研型中医药高层次人才体系。继续指导开州区公立医院将中医药人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管理体系,针对人才特点制定岗位说明书,明确人员聘用办法、考核目标和工作任务,切实增强人才队伍建设质效,为中医传承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的智力支撑。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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