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答复函〔2025〕26号
覃正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国家精神疾病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建议》(第1335号)已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是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要求“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市卫生健康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创建国家精神疾病区域医疗中心为引领,全力健全全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一、坚持高位推动,切实强化组织领导
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十三五”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正式启动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双中心”)规划设置工作。根据国家建设标准,我市已完成儿童、精神、检验等13个专业类别“双中心”申报工作,成功获批1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儿童专业)。为深入推动国家“双中心”创建,重庆市政府与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20年签订《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委市共建协议》)。《委市共建协议》签订以来,重庆市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实时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全力推进国家“双中心”创建。“双中心”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市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多次赴国家卫生健康委,沟通协调国家检验医学中心和精神、传染、呼吸等12个专业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创建事宜,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力争国家“双中心”项目落户重庆。2024年12月10日,重庆市委书记袁家军、市长胡衡华等市领导走访国家卫生健康委并召开座谈会,积极争取国家“双中心”建设等支持政策。
二、坚持规划引领,切实加强投入保障
(一)加强“双中心”规划设置。将精神疾病等专业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创建工作纳入《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重庆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等市级规划,加快创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着力构建优质高效协同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2021年11月,呈请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重庆市加快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委市共建协议》落实落地,强调以重庆医科大学有关附属医院和部分市级医院为主体,加快推进精神、呼吸等12个专科领域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委市共建协议》签订以来,我市已累计向共建医院投入32.5亿元,全力支持国家“双中心”创建。
(二)优化专业人才引育政策。把精神疾病医疗特色学科纳入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目录,开展特色医疗卫生机构紧缺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精神疾病类专科医生考核招聘等活动,对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精神疾病类专科医生,无相应岗位的,明确用人单位可使用特设岗位聘用。同时,研究制定《重庆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重庆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探索优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进一步明确特色专科医院待遇分配需结合人才短缺的专业倾斜,努力使特色专科医院专业医师的薪酬水平不低于同层次医院医师薪酬平均水平,明确精神疾病类医生绩效工资逐步与当地区县级公立医院同学历、同技术职称、同岗位等级、同工作数量质量的临床医师绩效工资水平相衔接。
(三)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推动修订《重庆市精神卫生条例》,研究制定《重庆市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明确重庆市精神卫生体系发展方向与实施路径,健全全市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全力提高全市精神卫生服务效能。建成“渝悦•精神卫生”应用平台,构建智能分级分色风险预警体系,在全国率先实现精神健康同伴支持项目区县全覆盖。目前,全市已建成二级以上精神卫生中心15家,开展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900人次,基层精防人员与患者管理配置标准达1:66.24,全市居民心理健康核心知识总知晓率为49.11%,心理健康素养总素养水平为23.23%,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强化部门协同,全力推进创建工作
在国家精神疾病区域医疗中心创建过程中,市卫生健康委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配合,根据国家精神疾病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要求,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市发展改革委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精神卫生领域重点项目储备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市财政局强化资金保障,明确将加大对“双中心”建设投入力度,为医疗机构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提供财政支持。市人力社保局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通过优化招聘政策、薪酬制度改革等方式,吸引和留住一批高素质精神卫生专业人才。目前,我市精神疾病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临床、教学、科研能力得到快速提升,区域内影响力、辐射力全面增强。2025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做好申报新一批国家精神医学中心和国家精神疾病区域医疗中心工作的通知》,市卫生健康委立即组织国内精神疾病医学领域知名专家,依据《国家精神疾病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对重医附一院创建国家精神疾病区域医疗中心进行市级评估。经现场评估,专家组一致认为:重医附一院所有指标符合《国家精神疾病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能够支撑国家精神疾病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重医附一院已顺利完成申报材料及评审数据上报,正在等待最终评审结果。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市级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指导重医附一院按照《国家精神疾病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对照国家“双中心”建设十大功能定位要求,进一步提升精神类疾病医疗服务能力和区域辐射影响力,力争国家精神疾病区域医疗中心落户重庆。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