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卫答复函〔2025〕30号
王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更进一步强化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第0916号)已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调度项目建设工作,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持续跟踪建设进度。
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纳入市卫生健康领域重大项目督办台账,定期调度工程建设形象进度、投资进度、资金支付进度。2024年,4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年度任务如期推进,全年完成投资26.45亿元,占当年计划117.5%;累计完成投资47.28亿元,占总投资73.03%,提前完成年度任务。截至2025年一季度,累计完成投资51.32亿元,占总投资79.27%,项目建设总体平稳有序。
二是强化统筹协调工作。制定完善《重庆市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医院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组织架构、人员管理、资金管理、运行机制、考核评价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确保国家政策要求全面落实到位。制定完善《重庆市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建立决策层、协调层、执行层三级构架,完善联系、信息收集通报、协调调度等工作机制。
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标国家政策要求,各相关市级部门制定专项支持政策,印发《重庆市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政策清单》,支持范围涵盖资质保障、资金保障、人事薪酬、医保及物价政策、用地保障、科研创新激励六个方面共26条支持政策。
二、建议相关情况
(一)关于“建议市财政局参照贵州经验,由市级统筹4家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财政扶持”的建议
据市财政局向贵州省财政厅了解,贵州省目前共计5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其中依托省级医院共建的4家,依托地市医院共建的1家。贵州省按照依托医院隶属关系,分别保障5家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即省财政厅保障省级4家医院,地方政府保障地市医院,且省级对地市医院建设没有其他财政扶持。相比贵州,市财政局积极支持我市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对申报成功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虽然隶属区县,仍给予每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配套1亿元的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用于项目开始运营后的前5年,向每个输出医院支付2000万元的管理、技术支持费用。截至目前,市财政已安排市级补助资金3.2亿元,支持包括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庆医院在内的4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每个0.8亿元。
(二)关于“更进一步加大对项目医院的统筹支持力度”的建议
市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在职责范围内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发展。
一是建立市级层面统筹机制。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75号),成立重庆市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研究审议有关重要事项、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是营造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2024年,市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加强重庆市大型医疗卫生机构科研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重庆市三级综合医院公共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指南》,加强全市医学科研平台建设力度。下一步,计划出台《重庆市关于加强临床研究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高水平研究型医院享有与科研院所、高校在科研自主权、薪酬激励、科技成果所有权和收益使用分配、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减税免税等方面同等政策。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根据政策要求,积极推进重点学科申报。
三是助力医学科研能力提升。面向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组织由院士牵头的专家团队,梳理未来5年全市医学科研攻关方向清单。依照清单方向开展2025年度医学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市卫生健康委医学科研项目立项120项。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11项(其中重大项目1项,专项项目3项,重点项目9项),获批国家重大专项6项。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根据自身实际,积极参与全市科研项目,不断提升科研能力。
(三)关于“更进一步加大项目医院医保基金的保障力度”的建议
2024年,市医保局在基金支出预算定向倾斜、医保基金预付制度等方面,持续加大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支持力度,缓解资金周转压力。
一是建立支持全市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机制。2024年1月印发《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保进一步支持全市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医保办〔2024〕2号),在医保基金支出预算定向倾斜等方面出台具体措施,构建了系统化、长效化的政策支持机制。
二是基金支出预算实施定向倾斜。在分配2024年医保基金支出预算时,对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北碚区、永川区、綦江区、两江新区给予医保基金支出预算定向倾斜,共计4704万元。
三是实施医保基金预付制度。2024年,对4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依托医院实施医保基金预付,2024年共计预付医保基金11501万元,缓解其资金周转压力。
四是支持开展支付方式改革。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纳入我市DRG实际付费范围,印发《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管理办法(2024版)》(渝医保发〔2024〕15号),明确对我市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输出单位)定向增加激励系数0.01,细化分组支持特色区域医疗中心发展,对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类治疗数量达到一定比例的中医优势病组纳入DRG支付倾斜支持。
五是支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开展。开展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订工作,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申报的项目通过兼容的方式,修订完善现行项目。建立新增项目备案机制,常态化做好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新增项目应用备案。建立医保支持智慧医疗装备产业创新发展工作专班,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临床应用项目收费政策受理审核开辟绿色通道,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创新项目临床应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推进项目建设。预计2025年内,江苏省中医院重庆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庆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重庆医院基本完工,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医院预计2026年内基本完工。市卫生健康委将严格落实市政府重大项目督办台账双周调度机制,协调解决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堵点”“难点”,按时序推进工程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如期完工。
二是积极争取资金支持。2024年,4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争取2024年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2个,总投资3.34亿元,其中超长期特别国债2.67亿元,目前已全部到位。截至2025年一季度,4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累计到账中央预算内资金19.2亿元(已全部到位),完成支付13.4亿元,实际支付率69.79%。2025年,4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拟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争取资金8.38亿元。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等相关市级部门将根据职能职责,积极争取落实中央预算内资金顶格支持,推动项目尽早发挥作用。
三是支持科研创新。根据《重庆市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政策清单》,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与市内外高水平高校和医院联合开展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活动,联合申报市科学技术奖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对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为主体获得科学技术奖励的,按规定给予匹配奖励。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