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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37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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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答复函〔2025〕35号

彭学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医育融合发展的建议》(第0376号)已收悉。经与市教委、市民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优化政策体系。修订《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建立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纳入条例内容。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重庆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加强和改进“一老一幼”服务工作方案》,联合多部门配套出台《普惠托育机构认定及补助办法(试行)》《托幼一体化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大力发展托育服务。

(二)推进医育结合联盟。2023年11月,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市中医管理局联合印发《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区县级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托育机构作为签约对象,签订卫生健康服务合作协议,打造医育结合联盟。联盟体内,医疗卫生机构定期为签约托育机构的婴幼儿提供体格生长监测、营养喂养等13项卫生健康服务。

(三)完善托育系统。2023年建成全市托育系统1.0,为每个托育机构建立“机构身份码”,实现个案统计分析,形成托育发展“仪表盘”。2024年起,按照“入托、办托、管托、评托”全流程打造智慧托育服务一件事应用场景,目前已在7个区县试点。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市教委根据婴幼儿专业服务行业的人才供需情况,持续优化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布局,将婴幼儿托育服务相关专业纳入专业设置目录,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开设相关专业,并科学规划专业招生规模。目前,全市中职开设婴幼儿托育等相关专业办学点11个,高职开设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早期教育等相关专业办学点76个,相关专业在校生人数约2.5万余人。

二、下一步工作

根据您的建议,结合全市工作实际,重点在以下方面推进和完善:

(一)迭代升级托育系统。根据7个试点区县运行情况,继续优化托育服务一件事应用场景,力争打造具有重庆辨识度、西部领先的智慧托育平台。

(二)持续打造医育结合联盟。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签约共建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上门为在托婴幼儿提供心理行为评估、生长发育监测等13项健康服务,每年指导托育机构落实疾病防控主体责任,并为每名在托幼儿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三)加强人才培养。将托育服务相关职业(工种)纳入职业技能项目培训计划,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开展保育师、育婴员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升托育服务从业人员技能水平。联合四川省举办第二届川渝托育技能竞赛,促进从业人员持续提升专业能力。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1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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